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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003-2010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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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003-2010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2003 2010 制革 毛皮 加工 废水 治理 工程技术 规范
HJ 20032010 1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测控制、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生皮为原料,采用铬鞣工艺的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和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采用其他原料和鞣制工艺的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和集中加工区的废水治理工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10 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J 20032010 2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6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9837 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 GB/T 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J 115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J 125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J 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有害因素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9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24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 HJ/T 24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竖轴式机械表面曝气装置 HJ/T 25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细格栅 HJ/T 25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 HJ/T 25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微孔曝气器 HJ/T 25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转刷曝气装置 HJ/T 26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 HJ/T 26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格栅除污机 HJ 20032010 3 HJ/T 26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刮泥机 HJ/T 26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吸泥机 HJ/T 27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法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 HJ/T 2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滗水器 HJ/T 27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单级高速曝气离心鼓风机 HJ/T 27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推流式潜水搅拌机 HJ/T 28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转盘曝气装置 HJ/T 28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浅池气浮装置 HJ/T 28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厢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 HJ/T 33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潜水排污泵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6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 HJ/T 3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CECS 111 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程 CECS 112 氧化沟设计规程 CJJ 60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LD 35 制革安全卫生规程 NY/T 1220.2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供气设计 NY/T 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QB/T 1261 毛皮工业术语 QB/T 2262 皮革工业术语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1215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13 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 号)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3 术语和定义 QB/T 2262、QB/T 1261、GBJ 125 中的术语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制革及毛皮集中加工区 leather and fur central processing zone 指由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为主的企业组成的,企业分布相对集中、区内功能齐全且相对独立的区域。3.2 含硫废水 sulfur-containing wastewater 指制革工艺中采用灰碱法脱毛时产生的浸灰废液及相应的水洗工序废水。3.3 脱脂废水 degreasing wastewater 指在制革及毛皮加工脱脂工序中,采用表面活性剂对生皮油脂进行处理所形成的废液及相应的水洗工序废水。3.4 含铬废水 chromium-containing wastewater 指在铬鞣及铬复鞣工序中产生的废铬液及相应的水洗工序废水。HJ 20032010 4 3.5 综合废水 integrated wastewater 指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或集中加工区产生的与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排往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内的各种废水的统称(如生产工艺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等)。3.6 制革及毛皮加工污泥 sludge 指在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3.7 含铬污泥 chrome sludge 指含铬废水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3.8 预处理 pretreatment 指为减轻综合废水处理负荷,回收有价值物质,对制革及毛皮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含量高且回收价值大或污染严重的废水进行初步净化的过程,也称为分类处理。3.9 一级处理 primary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内以固液分离为主体的初级净化过程。3.10 二级处理 secondary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内经一级处理后以生化处理为主体的净化过程。3.11 深度处理 advanced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内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染物的净化过程。4 废水水量和水质 4.1 废水水量 4.1.1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水量可按下式计算:YijQQQ (1)Qi=qi(1)=Q (2)式中:QY综合废水量(以生皮计),m3/t;Qi生产废水量(以生皮计),m3/t;Qj其他废水量(以生皮计),m3/t,包括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应参照GB 50015、GB 50336等标准确定;qi各生产工序废水量(以生皮计),m3/t,可参照附录 A 确定;Q生产用水量(以生皮计),m3/t,可根据生产用水定额确定;废水回用率,%,即回用废水量与废水产生量的比值,应根据废水实际回用情况或水平衡图确定;按给水量计算排水量的折减系数,应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及给排水设施水平等因素确定,一般取 80%90%。HJ 20032010 5 4.1.2 典型制革废水量可参照表 1,典型毛皮加工废水量可参照表 2。表 1 典型制革企业单位生皮综合废水量(1)皮革种类 牛皮 猪皮 山羊皮 绵羊皮 废水量(以生皮计)/(m3/t)4075 45100 4575 4075 注:(1)按生皮质量核算:黄牛皮 20 kg/张,猪皮(盐)5 kg/张,羊皮(盐)3 kg/张。表 2 典型毛皮加工企业单位生皮综合废水量 毛皮种类 羊剪绒(盐湿皮)水貂(干板)狐狸(干板)猾子(盐湿皮)兔皮(盐湿皮)废水量(以生皮计)/(m3/t)70140 5090 110160 80100 80110 4.1.3 生产废水量变化系数是指最大日最大时废水量与最大日平均时(生产设计规模)废水量的比值,其值应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确定,当无相关资料时,可参照表 3。表 3 废水量变化系数 废水来源 皮革集中加工区 制革企业 毛皮加工企业 变化系数 1.52.0 1.63.0 2.04.0 4.2 废水水质 4.2.1 废水水质可按下式计算:1 000iiiWCq (3)(1)1 000iijYYWWCQ (4)式中:Ci各生产工序废水污染物质量浓度,mg/L;CY综合废水污染物质量浓度,mg/L;Wi各生产工序废水污染物产生量(以生皮计),kg/t,可参照附录 B 确定;Wj其他废水污染物产生量(以生皮计),kg/t,应参照 GB 50014、GB 50336 等标准确定;i各生产工序废水预处理污染物去除率,%,可参照附录 C.1。4.2.2 典型制革废水水质可参照表 4,典型毛皮加工废水水质可参照表 5。表 4 典型制革废水水质范围(1)废水种类 pH CODCr/(mg/L)BOD5/(mg/L)SS/(mg/L)S2/(mg/L)总铬/(mg/L)氨氮/(mg/L)总氮/(mg/L)动植物油/(mg/L)含硫废水 1214 5 00040 000 2 50010 000 3 00020 000 8005 000 50100 80150 150800 脱脂废水 1113 10 00030 000 3 0008 000 3 0005 000 4 00010 000 含铬废水 3.55 3 0006 500 6001 200 6002 000 6002 500 150400 200500 400800 综合废水 810 3 0004 000 1 2001 800 2 0004 000 40100 3080(2)200600 250800 2502 000 注:(1)表中综合废水水质为未进行预处理的水质。(2)含铬废水经预处理后,综合废水总铬质量浓度为 0.11.5 mg/L。HJ 20032010 6 表 5 典型毛皮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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