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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960-2014
小水电电网安全运行技术规范
GB
50960
2014
小水电
电网
安全
运行
技术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T 50960-2014小水电电网安全运行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safe operating for small hydropower grid2014-01-29 发布 2014-10-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水电电网安全运行技术规范T echnical code of safe operating for small hydropower grid GB/T 50960-2014主编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利 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4年1 0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水电电网安全运行技术规范G B/T 50960-2014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网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三河富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印刷8 5 0 m m X 1168mm 1/32 1.25 印张 28 千字 2014年8月 第1版2014年8月 第1次印刷统一书号:1580242*348 定价:12.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010)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第3 1 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小水电电网安全运行技术规范的公告现 批 准 小水电电网安全运行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 为G B/T 50960 2014,自2014年1 0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月2 9日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104 3号)的要求,由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和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会同 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运行、检修与维护、应急管理、事故处理等。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由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 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 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二号,邮政编码:100053,电子 信箱:)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 编 单 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参 编 单 位:杭州思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董 大 富 田 中 兴 孙 亚 芹 熊 杰 徐 锦 才 岳 梦 华 徐 国 君 王 晓 罡 金 华 频 陈 烨 兴 邓 长 君 姚 岳 来 方 华 主要审查人:袁 越 汪 毅 陆 建 宇 张 百 华 徐 洁 黄 民 翔 周 争 鸣 孙 从 炎 杨 铁 荣 黄 祖 坤 李 俊 杰 周 佳 立次1 总 则.2术 语.3 基 本 规 定.3.1 机构人员.3.2 安全制度.3.3规 划 建 设.3.4设 备 安 全.4 安 全 运 行.4.1 设备管理.4.2运行与操作.4.3电 网 调 度.4.4通信、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5检 修 与 维 护.5.1 检 修.5.2预防性试验和安全检测.5.3 设备维护.6应 急 管 理.6.1 应急预案.6.2 抢险抢修.6.3 孤网运行.6.4 黑 启 动.7 事 故 处 理.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 文 说 明.Contents1 G eneral provisions.(12 T erms.(23 Basic requirement.(33.1 Organiz ation and personnel.(33.2 Safety policies.(33.3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43.4 Equipment safety.(54 Safety operation.(64.1 Equipment management.(64.2 Running and operation.(64.3 G rid dispatch.(94.4 Communication relaying protection and security automaticequipment.(105 Service and maintenance.(115.1 Service.(115.2 Preventive test and safety detection.(115.3 Equipment maintenance.(116 Emergency management.(126.1 Emergency response plan.(126.2 Rush repair.(126.3 Stand-alone operation.(136.4 Black start.(137 Accident handling.(14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15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6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71.0.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小水 电电网的安全运行技术管理,规范小水电电网工作人员的岗位行 为,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 产的实际,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地方电网。1.0.3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技术性能,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1.0.4小水电电网安全运行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 小水电 small hydropower stations 小水电系指装机容量5 0 M W及以下的水电站。2.0.2 小水电电网 small hydropower grid 小水电电网系指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地方电网。2.0.3 自启动能力 self-starting ability在没有外来电源供给的情况下,机组在规定时间内(2 h内)从 停机状态启动并具备向系统送电的能力。2.0.4 黑启动 black start电力系统因故障停运后,不依靠外部网络的帮助,通过系统内 具有自启动能力的机组启动,带动无自启动能力的机组,逐渐扩大 系统恢复范围,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运行。2.0.5 孤网 stand-alone power system孤立电网的简称,一般泛指脱离大电网的小容量电网。最大 单机容量大于系统容量8%的电网,统称为小网;孤立运行的小 网,称为孤网。2.0.6 状态检修 condition based,maintenance在设备状态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安排检修时间和项目,并实施 主动的检修方式。3基 本 规 定3.1机 构 人 员3.1.1小水电电网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1.2小水电电网运行管理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 相宜的人员。3.1.3小水电电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应职责明确并承担 相应的责任。3.2安 全 制 度3.2.1小水电电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 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 B 26860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 线路部分 G B 26859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制度,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现场勘察制度;2工作票、操作票制度;3工作许可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5工作间断制度;6工作结束和恢复送电制度。3.2.2小水电电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 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 B 26860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 线路部分 G B 26859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使用个人保安线;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3.2.3小水电电网应建立健全各级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及劳动 保护措施制度。3.2.4小水电电网应结合防洪调度,制定小水电电网应急预案和 反事故演习方案。3.2.5各类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培训,持证上同O3.3规 划 建 设3.3.1小水电电网电力负荷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实际情况,并宜按电力负荷增长 和电力发展要求,综合平衡,满足五年到十年的发展需要,合理制 定负荷规划;2电力负荷宜包括地方企业、乡镇企业、城镇和农村生活(含 小水电代燃料)、电力排灌、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畜牧饲养等 用电负荷;3高耗能工业的负荷宜单列,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 经济发展要求;4单项负荷计算应以一种方法为主,多种方法校核。3.3.2小水电电网电源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电力资源和需求分布,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布局,合 理确定输电范围,实施电网分层分区运行和无功就近平衡;2电源建设应与区域电力需求相适应,合理布局,就近供电,分级接入电网;3电源规划应以农村水电资源开发为主,实行就地使用、就 地电力电量平衡;4应加强分布式电站规划建设,提高就地供电能力和应急供 电保障能力;5农村水电季节性电能较多时,宜根据当地需求设置季节性 负荷;6电站及出线的电压等级应坚持尽量少的原则,不宜超过两 个电压等级。3.3.3小水电电网发展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负荷预测和电源点选定的基础上,确定电网电压等级及 接线方式、合理布局变电站,并优化联网方式;2坚持“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满足安全可靠经济 灵活等要求;3网架结构既要满足近期电能输送和电能质量要求,又能与 电网中长期发展相结合;4小水电电网运行应能适应丰枯期潮流变化;5对骨干电源输电线路、骨干网架及变电站、重要用户配电 线路以及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等重要电力设施,宜提高设防标准。3.4设 备 安 全3.4.1小水电电网应使用合格产品和设备,优先选用性能可靠稳 定、节能环保的产品和设备。3.4.2小水电电网应采用新型设备监测、试验技术,准确掌握设 备的运行状态。3.4.3运行管理单位应对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査、试验与安全 维护。3.4.4在多雷区,宜采用综合防雷保护措施。4安 全 运 行4.1设 备 管 理4.1.1小水电电网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并网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4.1.2小水电电网的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评级,并应根据设备、设施评级报告制定三类设备、设施整改计划,并按时完成。4.1.3国家限期淘汰的设备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更新改造。4.1.4小水电电网的设备、设施应有明确的标志。特殊的杆塔及 拉线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2运行与操作4.2.1运行值班人员应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当值运行、操作、维护 和日常管理工作。4.2.2运行管理单位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 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 B 26860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 路部分G B 26859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规定。4.2.3运行管理单位宜采用“五防”措施。4.2.4运行管理单位应在变电站明显位置悬挂下列图表:1主接线模拟图板;2安全运行揭示板;3设备巡视路线图。4.2.5变电站应具备下列提示图表:1主要设备参数表;2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名单;3接地选择顺位表;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表;5紧急情况电话表。4.2.6变电站应设置下列有关运行、巡视、动作、检修、试验、调试等各种记录:1值班记录;2设备缺陷记录;3断路器跳闸记录;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记录;5设备检修、试验记录;6变压器分接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