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375-2015
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
GB
32375
2015
电石
生产
安全技术
规程
I C S1 3.1 0 0C6 6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T3 2 3 7 52 0 1 5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R u l e so f s a f e t y t e c h n o l o g yo fp r o d u c e dc a l c i u mc a r b i d e2 0 1 5-1 2-3 1发布2 0 1 7-0 1-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 B/T1.12 0 0 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 A C/T C2 8 8/S C3)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金华市高鑫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学红、戎兰狮、孙伟善、项伟、邓建明、吴小英、吴高清、焦阳。G B/T3 2 3 7 52 0 1 5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石生产过程各岗位安全技术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石灰、炭素材料为原料,采用矿热炉进行的电石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 B1 0 6 6 5 碳化钙(电石)Y B5 2 1 5 电极糊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石炉 f u r n a c eo f c a l c i u mc a r b i d e;c a l c i u mc a r b i d e f u r n a c e以石灰、炭素材料为原料,生成电石(碳化钙)的矿热炉。3.2密闭炉 a i r t i g h t c a l c i u mc a r b i d e f u r n a c e采用密闭工艺生产电石的电石炉。4 要求4.1 原材料安全技术要求4.1.1 严格控制原料质量,使电石产品符合G B1 0 6 6 5的要求。4.1.2 电极糊质量应符合Y B5 2 1 5要求。4.2 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技术指标4.2.1 保护氮气含氧量不大于0.5%。4.2.2 贮存电石设备和设施内乙炔含量小于0.5%。4.2.3 操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小于3 0m g/m3。4.2.4 噪声小于8 0d B。4.2.5 炭材入炉水分不大于1%。4.2.6 炉压-1 0P a 1 0P a。4.3 原材料制备、输送岗位4.3.1 操作破碎机前先检查破碎机内有无物料或异物卡住,不得带负荷启动设备。1G B/T3 2 3 7 52 0 1 54.3.2 操作输送设备前应先确认筛分设备、烘干设备、提升机、皮带机、滚筒、托轮、电振机、除尘器、振动给料机、设备传动部位(润滑点)等处于完好状态,物料贮仓有受料空间。4.3.3 确认设备完好后,再按操作规定的顺序启动设备,待运转正常时方可进行投料破碎、输送。4.3.4 设备运行中,不得将手伸进破碎机进料口或其他转动部位取杂物或清扫、加油、处理故障。4.3.5 正常生产时,应定期检查筛分设备、料斗、皮带机、提升机的运转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处理。4.3.6 控制放料量,保持放料均匀。4.3.7 应按先高后低原则清扫场地和设备。4.3.8 下列情况,应停车处理,将用电设备电源有效切断:a)破碎机卡料;b)筛分设备满出、倒料、堵料;c)输送皮带打滑;d)石灰卡住皮带;e)设备运行有其他异常。4.3.9 热风炉点火前应确定炉膛内、燃气管道已置换合格。4.3.1 0 热风炉正常运行过程时,炉膛内压力控制在-2 0P a 0P a,不得正压操作。4.3.1 1 烘干机给料后,应根据物料水份情况,调整机体转速,使之适应干燥工艺要求。4.3.1 2 烘干机停机前应空转运行,待筒体表面温度接近室温后,再关闭转筒干燥电机。4.3.1 3 烘干尾气布袋除尘器使用的滤袋应做防静电处理。4.3.1 4 烘干尾气布袋除尘器使用的喷吹气体应为干燥空气。4.3.1 5 烘干后低燃点的炭材(如兰炭)储仓应保持密闭并设有保护装置,避免在无任何保障措施下长时间储存。4.4 电极糊岗位4.4.1 应用专用设施吊装电极糊,吊糊时要平稳。4.4.2 落在两相电极之间和易发生导电起弧地方的导电物清理干净后,再进行加电极糊的操作。4.4.3 投入电极桶的电极糊块度应小于1 0c m,使用的糊种、投用量、糊面深度应记录清楚。4.4.4 不得站在转动部位上进行测量电极糊糊柱的操作。4.4.5 加完电极糊,清理现场后应加绝缘盖保护。4.5 电炉操作岗位4.5.1 操作时,导体不应同时接触两相电极,不准使用潮湿工具进行作业。4.5.2 不准在明弧时压放电极。4.5.3 正常运行时,不得把炉罩拿掉。4.5.4 压放电极应做到:a)根据电极工作端长度、电极焙烧质量、电流情况及工艺要求确定电极压放时间、长度。b)压放时应严格执行压放程序。4.5.5 操作时应根据生产及电极焙烧情况增减负荷。4.5.6 密闭炉炉气净化系统应配套在线气体分析仪,检测一氧化碳、氧气、氢气、二氧化碳的含量。4.5.7 密闭电石炉运行过程中应随时监测炉气中氢气含量及氧气含量,氢气含量不宜大于1 2%,氧气含量不大于0.5%,如发现氢气含量短时间内突然快速上升,应停电检查。4.6 集控、液压岗位4.6.1 送电前应作认真、仔细的检查,经操作人员、电工共同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再与有关方面取得联2G B/T3 2 3 7 52 0 1 5系同意后方可送电。4.6.2 送电前应确认变压器挡位级数为最低挡位。4.6.3 送电前应确认以下内容:a)系统绝缘符合要求;b)料管插板正常,通料顺畅;c)炉面杂物清除干净;d)各通水部位阀门打开,出水畅通,压力正常;e)炉压阀阀位正常、开关灵活;f)炉气烟囱畅通;g)炉盖冷却水胶管与炉盖钢构之间间隔可靠。4.6.4 下列情况应停电处理:a)炉气温度、压力超标,氢气、氧气含量超标;b)系统小量漏水;c)下料管堵塞;d)翻液、塌料;e)电极压放装置故障;f)电极卷铁皮;g)密闭炉氢含量突然升高;h)油压系统漏油、着火;i)需上炉盖处理故障;j)电极漏糊;k)配料系统故障。4.6.5 下列情况应紧急停电处理:a)电流异常变化;b)电极软断、硬断、电极脱落下滑,大量漏糊;c)导电系统有严重放电现象或发生短路;d)炉面设备大量漏水,密闭电石炉主要表现为氢气含量和炉压突然升高;e)出炉系统漏水;f)炉壁或炉底严重烧穿;g)变压器室及油冷却系统发生故障;h)严重喷火或爆炸;i)电石炉冷却水系统堵塞、突然中断,大量冒蒸汽,有爆鸣声或异常现象;j)液压系统发生漏油、压力快速下降;k)净化系统防爆膜破裂漏气;l)发生火灾及其他严重事故。4.6.6 一般情况不准使用紧急停电按钮停电,应将负荷降至最低后方可停电。4.6.7 外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电源。4.6.8 求料信号异常,应立即停止输送系统,查明原因。4.6.9 测量电极时,应降低运行负荷,控制炉压为负压状态,人员应带好防护面罩,侧对测量孔。4.6.1 0 密闭炉应保持良好的密封性,防止造成爆炸及中毒事故。4.6.1 1 发现有料仓长时间不下料,应立即查明原因。4.6.1 2 管线管件内有压力时不得进行紧固或检修作业。4.6.1 3 油管漏油时,不得压放电极、升降电极。3G B/T3 2 3 7 52 0 1 54.6.1 4 登上炉盖,应打开放空阀。4.6.1 5 电极应保持一定的工作长度,符合工艺要求。4.6.1 6 在炉气净化系统开车前,应进行气体置换,含氧量小于1%。4.7 净化系统岗位4.7.1 系统投用前应确认置换合格,氧气含量小于1%。4.7.2 系统运行过程中要保证严密性,定期做气密性实验。4.7.3 系统应配置泄爆装置。4.7.4 人员进入容器内检修应加装盲板,进入前应对容器和管道进行置换和空气吹扫,确保一氧化碳含量小于3 0m g/m3、氧含量大于1 8%。4.7.5 系统运行过程应密切监测炉气中各气体含量变化,保证氧气含量小于1%,发现氧气含量突然增加超过规定上限值时,应切断炉气进入净化的总阀,打开电石炉直排烟囱并停炉检查。4.7.6 运行过程中应保证保护氮气的充足供应,氮气使用压力应大于0.5MP a、含氧量应小于0.5%,氮气压力低于0.3MP a时,应切断炉气进入净化系统总阀。4.7.7 净化系统及炉气输送管道应确保可靠接地。4.7.8 一氧化碳输送管线及其贮存的设备,应保持严密,在易发生中毒的岗位,应有明显的小心中毒标志。4.8 出炉岗位4.8.1 出炉前确认以下内容:a)出炉小车没有出轨。b)挂钩已挂好。c)锅底不潮湿,已垫好。d)锅耳朵已放好。e)卷扬机、地轮、钢丝绳安全可靠。4.8.2 严格按规定使用烧穿器,不得戴湿手套作业。4.8.3 用烧穿器维护炉眼时,炉口下应备有空锅。4.8.4 出炉时,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站在出炉口附近。4.8.5 不得使用水份较多或冻结的泥球堵炉眼。4.8.6 一般情况不得用氧气开炉眼,特殊情况应使用氧气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a)吹氧气前应与炉面巡检工、集控工联系,挂好防护挡板。b)使用的软胶管应干燥并不得沾有油污和水。c)应正确使用安全手柄,氧气瓶应离炉嘴1 0m以外,氧气胶管距离挡热板不应小于5m。d)氧气不能急开急关,流淌电石后不准再吹氧气。4.8.7 电石出炉岗位及轨道附近地面,应保持干燥,没有积水。4.8.8 转换炉眼时,认真检查冷却系统是否完好,发现流铁水过多的情况应立即关闭冷却水。当冷却系统漏水发生爆炸时,人应立即撤离炉台,并关闭冷却水,同时停电进行处理。4.8.9 堵炉眼时不应采用撞击方式。4.8.1 0 进行铁筋捅炉操作时,作业人员应侧身操作,炉台后面不应站人。4.8.1 1 出炉小车卡住,需用卷扬机牵引时,现场所有人员应离开,防止钢丝绳断裂或翻锅伤人。4.8.1 2 作业时要仔细观察有无液体电石流于轨道,牵引机起拉时应先点动,后缓慢拉动,保持锅子平衡,小车运行过程中,小车两旁不得站人。4.8.1 3 按规定要求使用出炉机。4G B/T3 2 3 7 52 0 1 54.9 电石冷却岗位4.9.1 夹具使用前应确保夹具完好可靠。4.9.2 吊夹电石应在完全冷却固化的条件下进行(一般情况下冷却时间不少于3h)。4.9.3 起吊时挂钩人员挂好钩后须及时离开,做到先离开后起吊。4.9.4 行车运行时,行车行程范围内不得从事其他作业。4.9.5 电石冷却区域内严禁人员停留。4.1 0 行车岗位4.1 0.1 行车工在操作行车前应对轨道、走轮、小车、钢丝绳、各机构的制动器、限位开关、吊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运行。4.1 0.2 开车前应先发出信号铃,行车运行时,随时注意下面是否有行人,发现有人通过或工作时,应及早打铃警告,同时降低速度,吊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4.1 0.3 行车开动时不得进行修理、检查和擦洗机件,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车。4.1 0.4 行车行驶速度要适中,做到平稳开车。4.1 0.5 制动装置和限位开关不全或失灵时,不准开车。4.1 0.6 不得用吊具斜拉提升重物,也不得利用行车来拉拨埋在地下的重物。4.1 0.7 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止动。4.1 0.8 不得在载荷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制动器。4.1 0.9 不得利用限位开关作为正常操作下停车手段。4.1 0.1 0 如有两台行车同时运行时应控制车速,一般两台行车最小间距应大于9m。4.1 0.1 1 不得起吊超重物件,不得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光线阴暗视物不清楚时不得起吊。4.1 0.1 2 起升机构工作时,应避免吊具打转。4.1 0.1 3 工作结束时,应将行车开到固定停放地点,钩子定置摆放,抓斗应平衡放回地面,把吊钩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