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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347.1-2018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
347.1
2018
大肠菌
测定
滤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347.12018 部分代替 HJ/T 3472007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fecal coliformMembrane filtration 2018-12-26 发布 2019-06-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HJ 347.12018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公 告 2018 年 第 73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HJ 347.12018);二、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 347.22018);三、水质 细菌总数的测定 平皿计数法(HJ 10002018);四、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HJ 10012018);五、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法(HJ 10022018)。以上标准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HJ/T 3472007)废止。特此公告。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12 月 26 日 HJ 347.12018 iii 目 次 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原理.1 5 干扰和消除.1 6 试剂和材料.2 7 仪器和设备.2 8 样品.3 9 分析步骤.3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4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5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 13 废物处理.6 14 注意事项.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粪大肠菌群检验记录及报告格式.7 HJ 347.12018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滤膜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HJ/T 3472007)滤膜法部分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7 年,原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完善了方法原理的表述;增加了检出限;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干扰和消除、仪器和设备、样品采集、样品保存、精密度和准确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理等章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HJ/T 3472007)废止。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阳市环境监测站、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12 月 26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347.12018 1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滤膜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本方法的检出限:当接种量为 100 ml 时,检出限为 10 CFU/L;当接种量为 500 ml 时,检出限为2 CFU/L。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4581 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粪大肠菌群 fecal coliforms 又称耐热大肠菌群(thermotolerant coliforms)。44.5培养 24 h,能在 MFC 选择性培养基上生长,发酵乳糖产酸,并形成蓝色或蓝绿色菌落的肠杆菌科细菌。3.2 菌落形成单位 colony-forming units(CFU)单位体积样品中的细菌群落总数。4 方法原理 样品通过孔径为 0.45 m 的滤膜过滤,细菌被截留在滤膜上,然后将滤膜置于 MFC 选择性培养基上,在特定的温度(44.5)下培养 24 h,胆盐三号可抑制革兰氏阳性菌的生长,粪大肠菌群能生长并发酵乳糖产酸使指示剂变色,通过颜色判断是否产酸,并通过呈蓝色或蓝绿色菌落计数,测定样品中粪大肠菌群浓度。5 干扰和消除 5.1 活性氯具有氧化性,能破坏微生物细胞内的酶活性,导致细胞死亡,可在样品采集(8.1)时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6.6)消除干扰。5.2 重金属离子具有细胞毒性,能破坏微生物细胞内的酶活性,导致细胞死亡,可在样品采集(8.1)HJ 347.12018 2 时加入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6.7)消除干扰。6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或生物试剂,实验用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6.1 MFC 培养基。胰胨 10 g 蛋白胨 5 g 酵母浸膏 3 g 氯化钠 5 g 乳糖 12.5 g 胆盐三号 1.5 g 1%苯胺蓝水溶液 10 ml 1%玫瑰红酸溶液(溶于 8.0 g/L 氢氧化钠液中)10 ml 将上述培养基中的成分(除苯胺蓝和玫瑰红酸外),溶解于 1 000 ml 水中,调节 pH 至 7.4,分装于三角烧瓶内,于 115高压蒸汽灭菌 20 min,储存于冷暗处备用。临用前,按上述配方比例,用灭菌吸管分别加入已煮沸灭菌的 1%苯胺蓝水溶液 1 ml 及 1%玫瑰红酸溶液(溶于 8.0 g/L 氢氧化钠液中)1 ml,混合均匀。如培养物中杂菌不多,则不加玫瑰红酸亦可。加热溶解前,加入 1.2%1.5%琼脂可制成固体培养基。也可选用市售成品培养基。配制好的培养基避光、干燥保存,必要时在 53冰箱中保存,分装到平皿中的培养基可保存 24 周。配制好的培养基不能进行多次融化操作,以少量勤配为宜。当培养基颜色变化,或脱水明显时应废弃不用。6.2 无菌滤膜:直径 50 mm,孔径 0.45 m 的醋酸纤维滤膜,按无菌操作要求包扎,经 121高压蒸汽灭菌 20 min,晾干备用;或将滤膜放入烧杯中,加入实验用水,煮沸灭菌 3 次,15 min/次,前 2 次煮沸后需更换水洗涤 23 次。6.3 无菌水:取适量实验用水,经 121高压蒸汽灭菌 20 min,备用。6.4 硫代硫酸钠(Na2S2O35H2O)。6.5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C10 H14N2O8Na22H2O)。6.6 硫代硫酸钠溶液:(Na2S2O3)=0.10 g/ml 称取 15.7 g 硫代硫酸钠(6.4),溶于适量水中,定容至 100 ml,临用现配。6.7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C10 H14N2O8Na22H2O)=0.15 g/ml 称取 15 g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6.5),溶于适量水中,定容至 100 ml,此溶液可保存 30 d。7 仪器和设备 7.1 采样瓶:1 L、500 ml 或 250 ml 带螺旋帽或磨口塞的广口玻璃瓶。7.2 高压蒸汽灭菌器:115、121可调。7.3 恒温培养箱:允许温度偏差 44.50.5。7.4 过滤装置:配有砂芯滤器和真空泵,抽滤压力勿超过50 kPa。7.5 pH 计:准确到 0.1 pH 单位。7.6 培养皿:直径 90 mm。7.7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注:玻璃器皿及采样器具试验前要按无菌操作要求包扎,121高压蒸汽灭菌 20 min 备用。HJ 347.12018 3 8 样品 8.1 样品采集 点位布设及采样频次按照 GB/T 14581、HJ/T 494 和 HJ/T 91 的相关规定执行。采集微生物样品时,采样瓶(7.1)不得用样品洗涤,采集样品于灭菌的采样瓶中。样品采集量可根据水体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 250 ml。采集河流、湖库等地表水样品时,可握住瓶子下部直接将带塞采样瓶插入水中,距水面 1015 cm处,瓶口朝水流方向,拔瓶塞,使样品灌入瓶内然后盖上瓶塞,将采样瓶从水中取出。如果没有水流,可握住瓶子水平往前推。采样量一般为采样瓶容量的 80%左右。样品采集完毕后,迅速扎上无菌包装纸。从龙头装置采集样品时,不要选用漏水龙头,采水前将龙头打开至最大,放水 35 min,然后将龙头关闭,用火焰灼烧约 3 min 灭菌或用 70%75%的酒精对龙头进行消毒,开足龙头,再放水 1 min,以充分除去水管中的滞留杂质。采样时控制水流速度,小心接入瓶内。采集地表水、废水样品及一定深度的样品时,也可使用灭菌过的专用采样装置采样。在同一采样点进行分层采样时,应自上而下进行,以免不同层次的搅扰。如果采集的是含有活性氯样品,需在采样瓶灭菌前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6.6),以除去活性氯对细菌的抑制作用(每 125 ml 容积加入 0.1 ml 的硫代硫酸钠溶液);如果采集的是重金属离子含量较高的样品,则在采样瓶灭菌前加入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6.7),以消除干扰(每 125 ml 容积加入 0.3 ml 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注:15.7 mg 硫代硫酸钠(6.4)可去除样品中 1.5 mg 活性氯,硫代硫酸钠用量可根据样品实际活性氯量调整。8.2 样品保存 采样后应在 2 h 内检测,否则,应 10以下冷藏但不得超过 6 h。实验室接样后,不能立即开展检测的,将样品在 4以下冷藏并在 2 h 内检测。9 分析步骤 9.1 样品过滤 根据样品的种类判断接种量,最小过滤体积为 10 ml,如接种量小于 10 ml 时应逐级稀释。先估计出适合在滤膜上计数所使用的体积,然后再取这个体积的 1/10 和 10 倍,分别过滤。理想的样品接种量是滤膜上生长的粪大肠菌群菌落数为 2060 个,总菌落数不得超过 200 个。当最小过滤体积为 10 ml,滤膜上菌落密度仍过大时,则应对样品进行稀释。110 稀释的方法为:吸取 10 ml 样品,注入盛有 90 ml无菌水(6.3)的三角烧瓶中,混匀,制成 110 稀释样品。样品接种量参考表见表 1。用灭菌镊子以无菌操作夹取无菌滤膜(6.2)贴放在已灭菌的过滤装置(7.4)上,固定好过滤装置,将样品充分混匀后抽滤,以无菌水(6.3)冲洗器壁 23 次。样品过滤完成后,再抽气约 5 s,关上开关。9.2 培养 用灭菌镊子夹取滤膜移放在 MFC 培养基(6.1)上,滤膜截留细菌面向上,滤膜应与培养基完全贴紧,两者间不得留有气泡,然后将培养皿倒置,放入恒温培养箱内,44.50.5培养 24 h2 h。HJ 347.12018 4 表 1 样品接种量参考表 接种量/ml 样品类型 100 10 1 0.1 102 103 104 105 水源水 湖泊(水库)地表水 河流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废水 工业废水 处理后 地下水 9.3 对照试验 9.3.1 空白对照 每次试验都要用无菌水(6.3)按照步骤 9.1 和 9.2 进行实验室空白测定。9.3.2 阳性及阴性对照 将粪大肠菌群的阳性菌株(如大肠埃希氏菌Escherichia coli)和阴性菌株(如产气肠杆菌Enterobacter aerogenes)制成浓度为 40600 CFU/L 的菌悬液,分别按照步骤 9.1 和 9.2 培养,阳性菌株应呈现阳性反应,阴性菌株应呈现阴性反应,否则,该次样品测定结果无效,应查明原因后重新测定。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1 结果判读 MFC 培养基上呈蓝色或蓝绿色的菌落为粪大肠菌群菌落,予以计数。MFC 培养基上呈灰色、淡黄色或无色的菌落为非粪大肠菌群菌落,不予计数。结果判读参考图片见图 1。阳性菌落 阴性菌落(箭头指示处)无菌落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