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HJ
1260-2022
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
1260
2022
海洋生物
水质
基准
推导
技术
指南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2602022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riving 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marine organisms(on trial)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2-07-18 发布2022-07-18 实施生态环境部发 布HJ 12602022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准推导程序.35方案制定.36数据获取.47基准推导.88质量保证与质量评价.129不确定性分析.1310报告编制.13附录 A(资料性附录)数据收集参考表.14附录 B(资料性附录)中国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受试物种推荐名录.16附录 C(资料性附录)部分中国海洋入侵物种名录.20附录 D(资料性附录)海洋生态毒理学试验中暴露方式和暴露时间的一般性要求.21附录 E(资料性附录)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编制大纲及要求.22HJ 12602022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指导和规范海洋生物水质基准的推导,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的一般性程序、方法与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E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闽江学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7 月 18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126020221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的一般性程序、方法与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一化学污染物的海洋生物水质基准的推导。本标准不适用于高生物累积性污染物的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7714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 17378.7海洋监测规范第 7 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T 18420.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第 2 部分:检验方法GB/T 21807化学品鱼类胚胎和卵黄囊仔鱼阶段的短期毒性试验GB/T 21854化学品鱼类早期生活阶段毒性试验GB 30980海洋倾倒物质评价规范疏浚物GB/T 34666.1水质基准数据整编技术规范第 1 部分:污染物含量GB/T 34666.2水质基准数据整编技术规范第 2 部分:水生生物毒性HJ 831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HY/T 147.5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 5 部分:海洋生态ISO 10253水质 海洋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骨条藻和三角褐指藻(Water quality marine algalgrowth inhibition test with Skeletonema sp.and Phaeodactylum tricornutum)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水质基准water quality criteria水环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对人群健康或水生态系统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最大浓度或水平。3.2海洋生物水质基准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marine organisms海水环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对海洋生物及其生态功能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最大浓度或水平。3.3水生生物短期水质基准short-term 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aquatic organisms,SWQC对水生生物及其生态功能不产生急性有害影响的水体中污染物或有害因素的最大浓度或水平。HJ 1260202223.4水生生物长期水质基准long-term 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aquatic organisms,LWQC对水生生物及其生态功能不产生慢性有害影响的水体中污染物或有害因素的最大浓度或水平。3.5生物富集因子bioconcentration factor,BCF当试验的吸收阶段达到稳态,或无法达到稳态的情况下最长暴露至 60 天时,受试生物(或特定组织)中受试物浓度与试验介质中该受试物浓度之比。3.6高生物累积性污染物very bioaccumulative pollutants生物富集因子高于 5000 的污染物。3.7物种敏感度分布species sensitivity distribution,SSD描述不同物种由于生活史、生理构造、行为特征和地理分布等的不同,对某一污染物的敏感性差异遵循的概率分布规律。3.8半数致死浓度median lethal concentration,LC50引起一组受试生物中 50%的个体死亡的污染物浓度。3.9x%效应浓度x%effect concentration,ECx引起一组受试生物中 x%的个体产生某种效应(如生长率、孵化率抑制等)的污染物浓度。3.10最低观察效应浓度lowest observed effect concentration,LOEC与对照相比,对受试生物产生某种显著效应(如生长率、孵化率抑制等)的最低污染物浓度。3.11无观察效应浓度no observed effect concentration,NOEC与对照相比,对受试生物未产生某种显著效应(如生长率、孵化率抑制等)的最高污染物浓度。3.12最大容许毒物浓度maximum acceptable toxicant concentration,MATC在规定的暴露条件下,某种污染物对受试生物不引起有害作用的最高浓度,数值为 NOEC 和 LOEC的几何平均值。3.13急性毒性值acute toxicity value,ATV短期暴露条件下某种污染物的毒性值。3.14慢性毒性值chronic toxicity value,CTV长期暴露条件下某种污染物的毒性值。3.15同效应急性值acute value for the same effect,AVE某种污染物对同一受试物种的某类急性毒性效应(一般分为生长和存活两类)的多组毒性值的几何平均值。3.16同效应慢性值chronic value for the same effect,CVE某种污染物对同一受试物种的某类慢性毒性效应(一般分为生长、繁殖和存活三类)的多组毒性值HJ 126020223的几何平均值。3.17x%物种危害浓度hazardous concentration for x%of species,HCx根据物种敏感度分布,受影响物种的累积频率达到 x%时的污染物浓度,即(100-x)%的物种免受影响的污染物浓度。3.18评估因子assessment factor,AF由有限物种毒性外推到生态系统过程中产生的不确定性的安全因子。4基准推导程序海洋生物水质基准的推导包括方案制定、数据获取、基准推导、不确定性分析、报告编制和质量保证与质量评价,推导流程图见图 1。图 1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流程图5方案制定5.1明确工作要求基准推导工作开始之前,熟悉基准推导的一般工作程序,明确基准推导的内容和要求。5.2熟悉背景资料熟知目标污染物的生态环境问题(如赋存形态、环境行为、生物毒性及作用机制和水环境暴露浓度等),以及国内外相关水质基准的研究进展。5.3确定数据来源确定基准推导相关数据的来源、检索方案、数据筛选与评价原则,以及开展补充生物毒性试验或实施现场调查的必要性和要求。5.4明确技术要点熟悉 SSD 模型拟合的原理、基准推导软件的使用、基准确定与表述等各步骤的技术要点,必要时还需要确定毒性数据的校正模型等。数据获取报告编制基准推导不确定性分析方案制定质量保证与质量评价HJ 1260202245.5了解编制要求了解基准推导技术报告的框架及各章节大致内容和编制要求。5.6确定工作方案完成上述要求,并经充分征求生态环境管理相关方的意见和专家论证后确定工作方案。6数据获取6.1数据获取程序数据获取主要包括数据收集、数据筛选和数据评价 3 个步骤,流程图见图 2。图 2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数据获取流程图6.2数据收集6.2.1数据需求收集的数据包括以下类别:a)污染物基本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分子式、化学物质登记号(CAS 号)、用途等;b)污染物固有的理化特性数据。包括熔点、沸点、溶解度、蒸气压、辛醇-水分配系数、化学平衡常数、半衰期等;c)污染物海水环境暴露数据。包括采样信息、样品分析信息、海水水质参数等;是否数据评价无限制可靠数据限制性可靠数据不可靠数据不确定数据污染物基本信息污染物理化特性数据污染物水环境暴露数据数据收集相关水质参数数据数据筛选试验设计受试物受试生物暴露条件数据分析满足最少毒性数据需求补充数据基准推导污染物毒性数据受试生物信息HJ 126020225d)污染物对海洋生物的毒性数据。包括试验方法、暴露方式、暴露浓度、试验设计、暴露时间、毒性效应终点、效应指标、效应浓度等;e)受试生物信息。包括受试生物的中文学名、常用名、拉丁名、分类地位、生活习性、栖息地特征、地理分布区域等;f)对污染物毒性有影响的我国海域水质参数的数据。包括盐度、温度、pH、溶解氧、溶解有机碳含量等,同时应包含监测时间、监测站位等。收集数据时可参照使用附录 A。6.2.2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主要包括:a)有明确数据来源的国内外生物毒性数据库;b)经同行评议公开发表的文献或报告;c)国家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d)经专家判断可靠的其他来源数据;e)在基准推导过程中补充测试的物种(参见但不限于附录 B)毒性数据。6.3数据筛选6.3.1受试物种筛选用于基准推导的受试物种应满足以下要求:a)受试物种一般能反映我国海洋生物(包括浮游生物、游泳生物、底栖生物等)区系特征,能代表我国河口、沿海或与海洋环境类似的盐湖或盐田等自然水体中不同营养级及其关联性,或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娱乐用途;b)受试物种能够被驯养、繁殖并获得足够的数量,优先选择能够从国家级种质资源库、权威学术科研机构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获取的受试物种;或在某一海域范围内有充足的资源,确保有个体均匀的群体可供试验;c)受试物种对污染物应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及毒性反应的一致性;d)污染物对受试物种的毒性效应有标准的测试方法或测试方法较为成熟;e)受试物种在人工驯养、繁殖时能保持遗传性状稳定;f)当采用野外捕获物种进行毒性测试时,应通过专业的物种鉴定准确识别物种,并确保采用的生物个体未曾接触过目标污染物;g)外来入侵物种不应作为受试物种(参见附录 C),除附录 C 中所列物种外,其他对我国海洋生态系统有明确危害的海洋生物也不应作为受试物种;h)对于我国珍稀或濒危物种、特有物种,应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性使用作为受试物种;i)微生物(微藻除外)不应作为受试物种。6.3.2毒性数据筛选6.3.2.1毒性数据分类筛选时根据不同的毒性效应终点对毒性数据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类别:a)急性毒性数据一般分为生长(体重、体长、生长率、生物量等)和存活(存活率、死亡率)两类,效应指标包括 EC50和 LC50等;HJ 126020226b)慢性毒性数据一般分为生长(体重、体长、生长率、生物量等)、繁殖(孵化率、孵化时间、性别比等)和存活(存活率、死亡率)三类,效应指标包括 EC10、EC20、MATC、NOEC、LOEC、EC50和 LC50等。6.3.2.2试验设计要求试验设计一般遵循如下原则:a)试验设计应依据国家或国际标准毒性测试方法(GB 17378.7、GB 30980、GB/T 18420.2、GB/T 21807、GB/T 21854、HY/T 147.5、ISO 10253 等),其次可参考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