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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141-202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状况监测(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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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141-202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状况监测试行 1141 2020 生态 保护 红线 监管 技术规范 状况 监测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1141202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状况监测(试行)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pervision of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Ecological condition monitoring(on trial)(发布稿)本电子稿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20-11-24发布 2020-11-24实施 生生 态态 环环 境境 部部 发 布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2 4 技术流程.3 5 监测准备.4 6 监测内容.5 7 监测指标和频次.6 8 监测方法.8 9 工作成果.9 10 质量控制要求.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通用指标信息提取方法.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特征性指标信息提取方法.13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统计表.1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人类干扰活动面积统计表.1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统计表.16 附录 F(资料性附录)自然生态用地面积统计表.17 附录 G(资料性附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监测报告编写格式.18 ii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态状况监测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态状况的监测方式、技术流程、监测内容、监测指标及频次、监测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等。本标准附录 A、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附录 G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与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基础调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保护成效评估(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台账数据库建设(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数据质量控制(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平台建设(试行)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列标准。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1 月 24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状况监测(试行)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态状况的监测方式、技术流程、监测内容、监测指标及频次、监测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综合运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测方式,对我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性质和功能以及人类干扰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工作,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另列。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及以上行政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态状况动态变化监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5968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4255 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 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36197 土壤质量 土壤采样技术指南 CH/Z 3003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DZ/T 0266 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LY/T 1213 森林土壤含水量的测定 SL 190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SL 592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SL 750 水旱灾害遥感监测评估技术规范 TD/T 1010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TD/T 105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HJ 710.3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 HJ 710.4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 HJ 710.5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爬行动物 HJ 710.6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国环规生态20173 号)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 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环办监测20209 号)2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 号)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态保护红线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 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3.2 生态功能 ecological function 指生态系统在维持生命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过程中,为人类提供的惠益,通常包括产品提供、生态调节、娱乐文化和支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通常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洪水调蓄等类型。3.3 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 areas of sensitive and fragil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指生态系统稳定性差,容易受到外界活动影响而产生生态退化且难以自我修复的区域,包括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石漠化等敏感脆弱类型。3.4 水源涵养 water conservation 指生态系统(如森林、草地等)通过其特有的结构与水相互作用,对降水进行截留、渗透、蓄积,并通过蒸散发实现对水流、水循环的调控,主要表现在缓和地表径流、补充地下水、减缓河流流量的季节波动、滞洪补枯、保证水质等方面。3.5 水土保持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指生态系统通过截留、吸收、下渗等作用以及植物根系的固持作用,减少土壤肥力损失以及减轻河流、湖泊、水库淤积的重要功能。3.6 防风固沙 sand fixation 指生态系统通过固定表土、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地表粗糙度、阻截等方式,减少土壤的裸露机会,提高起沙风速、降低大风动能,从而提高土壤的抗风蚀能力,削弱风的强度和携沙能力,减少土壤流失和风沙危害的重要功能。3.7 3 生物多样性维护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指生态系统在维持基因、物种、生态系统多样性发挥的作用,与珍稀濒危和特有动植物的分布以及丰富程度密切相关。3.8 洪水调蓄 flood regulation 指生态系统通过暂时蓄积洪峰水量,而后缓慢泄出,削减并滞后洪峰,从而减轻河流水系洪水威胁的能力。3.9 人类干扰活动 human activities disturbance 指生态保护红线内影响生态环境状况的人为活动及其产生的后果,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加的人类活动以及规模扩大的人类活动。3.10 生态修复建设 ecological restoration activities 指生态保护红线内受损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包括生产生活设施退出以及生态修复治理活动。3.11 自然生态用地 natural ecological land 指生态保护红线内提供重要生态系统服务的各类用地,通常包括林地、灌丛、草地、湖库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4 技术流程 a)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监测一般分为 4 个阶段,分别为监测准备、综合监测、质量控制和工作成果阶段,具体技术流程见图 1。b)监测准备阶段指收集覆盖生态保护红线的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近期航空影像,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气象等专题资料,以及野外观测设备准备等。c)综合监测阶段指综合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调查观测方式提取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用地性质、生态功能、人类干扰活动和生态修复治理等。d)质量控制阶段指采用样本抽查、实地核查、地统计学等方法对综合监测数据开展质量控制和精度验证,生成质控数据。e)工作成果包括监测数据、监测图表和监测报告。4 图 1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监测技术流程图 5 监测准备 5.1 监测底图制作 a)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矢量数据、最新时相高清数字正射影像图和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制作生态状况监测工作底图。工作底图的符号、设色、整饰等参照 TD/T 1055-2019的相关要求。b)坐标系统: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统(CGCS2000)”。c)高程基准: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单位采用“m”表示。d)投影方式:按照 GB/T 17278-2009,标准分幅数据采用高斯-克里格投影,3 度分带,以“m”为坐标单位,坐标值至少保留 2 位小数;按照行政区域组织的数据可不分带,采用地理坐标,经纬度值采用“”为单位,用双精度浮点数表示,至少保留 6 位小数。卫星影像卫星影像监测监测准备准备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指标体系综合综合监测监测面积变化面积变化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工作工作成果成果监测指标时空变化特征监测指标时空变化特征监测数据监测数据监测图表监测图表监测报告监测报告航空影像航空影像观测数据观测数据质量质量控制控制专题资料专题资料用地性质用地性质生态系统状况监测结果生态系统状况监测结果人类活动监测结果人类活动监测结果质控数据质控数据地统计学、地面核查生态功能生态功能人类干扰人类干扰 5 e)比例尺:省级层面基本比例尺原则上为 1:5 万,基础数据不满足要求的不低于 1:25 万;县级层面基本比例尺原则上不小于 1:1 万,基础数据不满足要求的可采用 1:5 万。5.2 卫星遥感影像选取与预处理 a)遥感影像选取:遥感影像的空间分辨率应优于 30 m,有条件的区域可优先选取 10 m 及更高空间分辨率影像。影像的时相应满足监测需求,光学数据单景云雪量一般不应超过10%(特殊情况不应超过 20%),且云雪不能覆盖重点调查区域;成像侧视角一般小于15,最大不应超过 25,山区不超过 20;调查区内不出现明显噪声和缺行,灰度范围呈正态分布,无灰度值突变现象,相邻景影像间的重叠范围不应少于整景的 2%。选用的遥感影像倾角较小,时相一致或接近,图像层次丰富、纹理清晰、色调均匀、反差适中,无噪声和条带缺失,易于区分植被覆盖、生态系统构成以及变化特征。b)遥感影像预处理:遥感影像应经过辐射校正、几何校正以及必要的增强、融合以及镶嵌等预处理。对于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区还应进行正射校正。c)遥感解译标志建立:根据区域自然地理、地形地貌特征、植被类型及土地利用结构、分布规律与耕作方式等情况,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典型地类解译标志。5.3 航空影像选取及预处理 a)航空影像处理所需资料:包括原始影像数据、相机鉴定表、控制资料、航线结合表等。原始数据格式为 TIFF 格式;相机鉴定表包括相机像主点坐标、相机焦距、像元大小等;控制资料包括测区控制点点之记、控制点坐标文件(包括平面坐标与高程坐标)或 DOM、DEM 等;航线结合表包括航线索引图、飞行方向及飞行架次等。b)航空影像预处理:格式转换,根据数据后处理需求,可对原始数据进行数据格式转换,但不应损失几何信息和辐射信息。数据相机畸变差改正,原始影像数据应进行畸变差改正,可采用专业软件改正相机畸变差,也可在空中三角测量时改正相机畸变差。图像增强,可对原始数据进行图像增强处理,但应保证增强后的数字正射影像的图面质量。在对原始航空影像进行畸变差校正的基础上开展空间三角测量加密,制作 DOM 或 DEM。5.4 地面监测与核查设备 a)地面监测:利用地面监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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