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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15-2017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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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15-2017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915 2017 地表水 自动 监测 技术规范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9152017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tomatic monitoring of surface water 2017-12-28 发布 2018-04-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9152017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7 年 第 85 号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 水质 百草枯和杀草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等 13 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水质 百草枯和杀草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9142017);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三、环境二口 口恶英类监测技术规范(HJ 9162017);四、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72017);五、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182017);六、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HJ 9192017);七、环境空气 无机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HJ 9202017);八、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212017);九、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222017);十、土壤和沉积物 总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232017);十一、COD 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42017);十二、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52017);十三、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62017)。以上标准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2017 年 12 月 28 日 HJ 9152017 iii 目 次 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2 5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验收.3 6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4 7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6 8 数据采集频率与有效性判别.9 9 建立保障制度.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项目选择与仪器性能要求.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18 HJ 9152017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验收、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12 月 28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9152017 1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海水除外)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验收、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保部门建设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HJ/T 9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7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8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9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0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2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automatic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对地表水样品进行自动采集、处理、分析及数据传输的整个过程。3.2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 automatic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station 指完成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的现场部分,一般由站房、采配水、控制、检测、数据传输等全部或者数个单元组成,简称水站。3.3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平台 automatic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center 对水站进行远程监控、数据传输统计与应用的系统,简称数据平台。3.4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automatic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system 由水站和数据平台组成的自动监测系统。HJ 9152017 2 3.5 常规五参数 conventional five parameters 地表水水质监测中的五项常规项目: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4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4.1 总体要求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站址选择、站房建设、水站各单元和数据平台的建设。其中,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附录 A 中 A.2 的要求,系统建设参照附录 B 要求。4.2 站址选择 站址选择原则包括建站可行性、水质代表性、监测长期性、系统安全性和运行经济性。为确保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所选取的站址应具备良好的交通、电力、清洁水、通信、采水点距离、采水扬程、枯水期采水可行性和运行维护安全性等建站基础条件。所选取站点的监测结果能代表监测水体的水质状况和变化趋势。河流监测断面一般选择在水质分布均匀、流速稳定的平直河段,距上游入河口或排污口的距离大于 1 km,原则上与原有的常规监测断面一致或者相近,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湖库断面要有较好的水力交换,所在位置能全面反映被监测区域湖库水质真实状况,避免设置在回水区、死水区以及容易造成淤积和水草生长处。4.3 站房建设 站房建设根据站点的现场环境、建设周期、监测仪器设备安装条件等实际情况,采用固定站房、简易式站房、小型式站房、水上固定平台站、水上浮标(船)站等方式进行系统建设。站房的设计与施工结合地质结构、水位、气候等周边环境状况进行,同时做好防雷、抗震、防洪、防低温、防鼠害、防火、防盗、防断电及视频监控等措施。站房配套设计废液处理和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固定式站房的建设包括用于承载系统仪器设备的主体建筑物及外部保障条件。主体建筑物由仪器间、质控间和值守人员生活间组成。外部保障条件是指引入清洁水、通电、通信和开通道路以及平整、绿化和固化站房所辖范围的土地。简易式站房和小型式站房适用于占地面积有限、地理情况复杂、项目建设周期较短、有移址或调整监测断面需求的水站建设。站房设计尺寸应满足仪表及系统集成装置的安装要求,站房材质宜采用轻型材料,具备恒温、隔热、防雨和报警等功能。水上固定平台站和水上浮标(船)站是将监测仪器集成于平台上,并配备太阳能、风能等供电设备,具备警示防撞和报警等功能的一种监测系统。4.4 水站各单元建设 4.4.1 采配水单元 采配水单元是保证整个系统正常运转、获取正确数据的关键部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水样可靠、有效,包括采水单元、预处理单元和配水单元。采水单元包含采水方式、采水泵、采水管路铺设等。预处理单元为不同监测项目配备预处理装置,以满足分析仪器对水样的沉降时间和过滤精度等要求。配水单元直接向自动监测仪器供水,其提供的水质、水压和水量均需满足自动监测仪器的要求。HJ 9152017 3 4.4.2 控制单元 控制单元是控制系统内各个单元协调工作的指挥中心。4.4.3 检测单元 检测单元是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核心部分,由满足各检测项目要求的自动监测仪器组成。仪器的选择原则为仪器测定精度满足水质分析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分析方法要求。所选择的仪器配置合理,性能稳定;运行维护成本合理,维护量少,二次污染小。4.4.4 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 数据采集和传输要求能够按照分析周期自动执行,并实现远程控制、自动加密与备份。采集装置按照国家标准采用统一的通信协议,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数据及主要状态参数的传输。4.5 数据平台建设 数据平台是集数据与状态采集、处理和各类报表生成于一体的操作系统,具备现场数据与主要状态参数的采集、现场系统及仪表的有条件反控、数据分析与管理、报表生成与上报、报警等业务功能。数据平台软件采用安全、稳定的数据传输方式,具有定期自动备份、自动分类报警和远程监控等功能,并具有可扩展性。5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验收 5.1 总体要求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验收包括站房及外部保障设施建设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和数据传输及数据平台验收。验收具体内容及相应表格参见附录 C。5.2 验收程序 a)进行仪器性能测试和实验室比对,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站房供电、防雷等基础设施进行检定,并按规定时间进行试运行;b)编制验收报告,提出验收申请;c)检查现场完成情况,组织召开验收会,形成验收意见;d)整理验收资料并存档。5.3 验收基本条件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a)站房的供电、通信、供水、交通以及防雷、防火、防盗等基础设施满足要求;b)监测仪器设备及配件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外观无损;c)完成仪器性能测试、比对实验,技术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要求;d)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通信测试,水站数据上传至数据平台;e)完成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至少连续 30 d 的运行;f)建立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档案,编制验收报告。HJ 9152017 4 5.4 验收内容 5.4.1 站房及外部保障设施验收 站房及外部保障设施的竣工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应责成建设方立即整改,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站房建设技术要求参照附录 B 与合同。5.4.2 仪器设备验收 5.4.2.1 到货验收 依据合同对每台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系统集成设备、数据平台硬件系统、数据采集控制系统等进行清点;按照装箱单核对具体设备、备件的出厂编号和数量;检查设备、备件的外观,对出现外观损坏的部位拍照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5.4.2.2 仪器设备性能验收 仪器设备性能验收主要是针对本标准中规定的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测试,每台设备都应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中进行,检验指标和判定标准满足附录 A 中表 A.2 中的相关指标、有关的标准及合同要求。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仪器安装、通电、预热测试,仪器初始化测试,仪器基本功能核查,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标准曲线检查,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响应时间检查,重复性或重复性误差检查,实际水样比对,记录结果并汇总。5.4.3 数据传输及数据平台验收 在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性能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检查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数据平台功能、软件性能等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及合同有关技术指标的要求。6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6.1 总体要求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包括定期开展水站例行维护、保养检修、故障检修、停机维护与数据平台日常管理与记录等。6.2 水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6.2.1 例行维护 例行维护包括站房环境检查、仪器与系统检查、易损件更换、耗材更换、试剂更换、管路清洗等工作。运行维护单位定期对水站进行巡检,巡检频次不得低于每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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