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RiskAssessmentonProjects2004-12-11发布2004-12-1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I目录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4.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4.2评价工作等级4.3评价工作程序4.4评价的基本内容4.5评价范围5风险识别5.1风险识别的范围和类型5.2风险识别内容6源项分析6.1分析内容6.2分析方法6.3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量7后果计算7.1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7.2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中的扩散8风险计算和评价8.1风险值8.2风险评价原则8.3风险计算8.4风险评价9风险管理II9.1风险防范措施9.2应急预案附录A(规范性附录)附录B(资料性附录)I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畴,从而有利于项目建设全过程风险管理,并提高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及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其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和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安全评价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制定的,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时使用的技术规范。本规范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提出,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起草,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本规范由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12月11日批准,2004年12月11日实施。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IV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系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采掘业、建材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本技术导则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篇章的编制与审核的技术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