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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居家
养老
服务
意见
参考
区居家养老效劳几项意见参考
各镇、街道办事处,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破解我县社会养老效劳难题,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效劳工作。切实提高广阔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大决策;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保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开展现代效劳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推进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为适应我县人口老龄化开展需要。满足城乡老年人的养老效劳需求,努力实现“老有善养〞目标,根据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效劳事业开展的意见市委(202223)2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效劳工作的假设干意见政函(202223)2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效劳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以社区(村)为依托,居家养老效劳是指以家庭为核心。由社会效劳机构或公益性组织向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家政效劳、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体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养老效劳形式。
对激进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国开展社区效劳,建立养老效劳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根本原那么
1.坚持以人为本原那么。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效劳。
2.坚持公平公正原那么。确保社会公共福利资源公平使用,合理分配。
3.坚持均等化原那么。保障城乡老年人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社会居家养老效劳。
4.坚持社会化原那么。市场化运作为主、公益性运作为补充,引导社会效劳机构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效劳。
三、效劳对象、效劳内容及其他
(一)效劳对象
效劳对象是指居住在本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有居家养老效劳需求的老年人。根据购置效劳方式不同,分为政府购置效劳补贴对象和自费购置效劳对象。其中自费购置效劳对象直接与各居家养老中介效劳机构联系即可。
政府购置效劳补贴对象原那么上以高龄独居、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为重点,兼顾有普遍效劳需求的其他高龄老人,具体如下:
1.特殊奉献、特殊困难、高龄独居等老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属地化原那么,可向所在镇街养老效劳中心申请效劳补贴(无偿型)。
(1)特殊奉献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市级以上(含)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须持相关有效证件)的老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20230元、200元、300元;
(2)特殊困难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持有效期内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县特困家庭援助证的低保和困难家庭中老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20230元、200元、300元;
(3)高龄独居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80周岁及以上、独居(含纯老家庭,夫妻另一方年龄须在70周岁及以上),无子女或子女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有效照顾(如子女居住在外地、子女弱智、致残、重病等),须经社区(村)确认并公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20230元、200元、300元;
(4)孤寡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7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20230元、200元、300元。
2.90周岁及以上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身份证周岁为准),按属地化原那么,可向所在镇街养老效劳中心申请效劳补贴(福利型),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20230元。
3.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在本人承担50%居家养老效劳费的前提下,按属地化原那么,可向所在镇街养老效劳中心申请效劳补贴(低偿型),政府给予半价补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50元、20230元、150元。
4.其他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申请政府购置效劳补贴的,按属地化原那么,向所在镇街养老效劳中心申请效劳补贴,须经社区(村)公示并经镇街养老效劳中心及县社会养老效劳指导中心审核批准,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20230元、200元、300元。
(二)效劳内容
参照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效劳标准(试行)(民发(2023)50号)文件规定,主要提供生活照料效劳、医疗保健效劳、家政效劳、紧急救助效劳、精神慰藉效劳、其他文化体育、法律咨询效劳等社会化居家养老效劳。
(三)其他
1.本文下发前已享受政府购置效劳补贴者,均需通过经济审核和居家养老效劳需求评估,按本文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
2.安装和使用呼叫器。凡享受政府购置效劳补贴者,首次安装呼叫器费用及使用中每月根本效劳费(包括呼叫及移动根本效劳费)给予免费,除此之外产生的通信费用均由个人自负。
3.凡照料等级为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当接受机构养老效劳(含已入住养老机构困难老人)时,效劳补贴可按县政府有关寄养补助标准抵扣入住床位费。
4.政府购置效劳补贴标准已包含使用呼叫器每月应支付的根本效劳费;政府购置效劳补贴仅限于申请者本人使用,实行非现金发放,当年度有效,过期作废。
5.凡已享受县残联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补贴者,不再重复享受上述效劳补贴。
四、工作流程(适用申请政府购置效劳补贴)
1.申请
申请政府购置效劳补贴,须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的可以委托社区(村)或其他相关组织)名义,向户籍所在的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县居家养老效劳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低保或低收入证明等。社区(村)居家养老效劳专管员核实初审后,应将上述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镇街养老效劳中心。
2.评估
镇街养老效劳中心收到社区(村)提交的初审材料后,根据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效劳需求评估方法(试行),在5个工作日内指派评估员上门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出具市县居家养老评估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县社会养老效劳指导中心。
3.核准
县社会养老效劳指导中心在收到镇街养老效劳中心提交的审核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签章,并向申请人发放县社区(村)居家养老效劳告知书(见附件三),确认其是否准予享受政府购置效劳补贴。
4.提供效劳
当老年人有居家养老效劳需求时,通过县居家养老信息效劳中心,指派签约加盟的社会效劳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提供效劳。
5.变更
县社会养老效劳指导中心对已享受政府购置效劳补贴的老年人应定期、不定期(当政策调整或因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变更评估,及时调整效劳补贴。
6.终止
县社会养老效劳指导中心对已不符合效劳补贴条件者或已故的老年人应及时终止效劳补贴。
五、资金来源及保障
县财政建立居家养老效劳工作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居家养老效劳补贴、社会效劳机构和公益性组织的扶持和表彰;居家养老效劳补贴实行县镇(街道)二级财政分级承担;一是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个街道,县与街道8∶2分担;二是其他镇街,县与镇街5∶5分担,其中财政全额返回的镇、平台及所属街道,县级承担局部由镇和平台财政承担,上述补贴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各镇街对所属养老效劳中心、居家养老效劳站等也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保障其正常运作,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定向捐赠。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下推进居家养老效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推进居家养老效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推进措施。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一要加快建立县居家养老信息效劳中心。利用信息技术效劳居家养老,实现对居家养老效劳全程记录、全程监管,提供菜单式社会化效劳。二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快县、镇街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组织机构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落实,同时在镇街办事效劳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效劳室设立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办事。三要开展居家养老效劳需求评估工作。落实专人,统一培训,加快组建居家养老评估员队伍,确保社会福利资源公平公正、合理分配。四要建立对居家养老效劳质量的监管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征集效劳质量活动,建立考核奖罚方法,实行动态管理。
3.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一要发挥各涉老部门优势,整合基层公共为老效劳资源,积极拓展效劳功能、扩大效劳范围,实现资源共享。特别要发挥镇街敬老院和星光老年之家依托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效劳。二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效劳。采取政府购置效劳、工程委托、政策扶持、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效劳机构积极参与。三要积极培育和开展效劳企业。培育市场有效需求,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效劳品牌,推动企业向产业化方向开展。四要积极开展好“银龄互助〞活动。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作用,大力开展志愿助老活动。
4.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明确家庭养老责任,强化子女的养老责任和意识,加强社会敬老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大力开展为老效劳,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养老效劳事业的开展气氛。
原有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之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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