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创伤
凝血
输血
临床合理用血及血液管理临床合理用血及血液管理 李正刚李正刚 扬州市中心血站扬州市中心血站 20172017年年3 3月月2828日日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一、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浅浅析析 二、各科临床输血要点二、各科临床输血要点 三、患者血液管理(三、患者血液管理(PBMPBM)一、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法浅析浅析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新版与旧版对比新版与旧版对比 新版(新版(20122012年版):年版):六章六章4141条(部长令)条(部长令)分为:总则、组织与分为:总则、组织与职责、临床用血管理职责、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律责任和附则。4 旧版(旧版(19991999年版):年版):无无章,章,2222条(部发文)条(部发文)旧版不足之处:法律责旧版不足之处:法律责任不明确,无罚责。任不明确,无罚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新办(新办法)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4 4 条)条)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7 7 条)条)笫三章:临床用血管理笫三章:临床用血管理 (1919 条)条)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 (4 4 条)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章:法律责任 (6 6 条)条)第六章:附则第六章:附则 (1 1 条)条)共共4141 条条 5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管理目的管理目的 管理依据管理依据 管理机构管理机构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管理范围管理范围 6 第二章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组织与职责 卫生部: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卫生部: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 省省 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临床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血管理工作组 输血科(血库)输血科(血库)各级职责均已明确规定各级职责均已明确规定 7 第三章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临床用血管理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 临床医生临床医生 输血科(血库)输血科(血库)采供血机构采供血机构 各司其职各司其职 8 第四章第四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新办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新办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职能: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加强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价;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价;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系。9 笫五章笫五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增加罚责增加罚责 笫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笫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医务人员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处罚条例。办法的处罚条例。10 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本办法自20122012年年8 8月月1 1日起施行。卫生部于日起施行。卫生部于19991999年年1 1月月5 5日公布的日公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同时废止。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新办法)(新办法)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组织管理:一是健全组织管理:明确了国家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省级临床用明确了国家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省级临床用血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血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输血科或血库等管理组织和部门,明工作组、输血科或血库等管理组织和部门,明确设立职责,落实责任。确设立职责,落实责任。12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新办法)(新办法)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二是明确管理要求:二是明确管理要求: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用血工作提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用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用血申请、用血适应证的掌握和具体要求,对用血申请、用血适应证的掌握和技术选择以及用血后评估等过程予以规范。技术选择以及用血后评估等过程予以规范。13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新办法)(新办法)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三是强化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临床用血相应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临床用血相应管理制度。四是推进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四是推进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加强血液保护技术管理,推广自体血回输等节加强血液保护技术管理,推广自体血回输等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有效利用和节约血液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有效利用和节约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水平,节约血液资源。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水平,节约血液资源。14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新办法)(新办法)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处罚力度: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处罚力度:加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工作力度,规定卫生行加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工作力度,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排名和公示制政部门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排名和公示制度,增加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度,增加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处罚力度。15 新办法新办法提升了法律地位,提升了法律地位,强化了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责任 提升了法律地位提升了法律地位 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19991999年版)是以卫生年版)是以卫生部办公厅的名义下发,而部办公厅的名义下发,而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2012年版,简称新办法)则以卫生部部长年版,简称新办法)则以卫生部部长令的形式公布,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令的形式公布,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16 新办法新办法提升了法律地位,提升了法律地位,强化了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责任 强化了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新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对医疗新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或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将给予行政机构违反规定或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警告、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罚款等。17 新办法新办法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义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务的行为(共共1010条)条)1.1.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2.2.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1 1年内未对计划实施年内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3.3.未建立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未建立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4.4.未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未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5.5.未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未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训制度。18 新办法新办法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义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务的行为(共共1010条)条)6.6.未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未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7.7.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核指标。8.8.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液。9.9.违反本办法关于应急用血采血规定。违反本办法关于应急用血采血规定。10.10.违反临床用血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违反临床用血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究刑事责任。19 新办法新办法规定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第三十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第三十九条)九条)20 新办法新办法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 对临床用血的监管职责对临床用血的监管职责 卫生部监管职责卫生部监管职责 新办法规定: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新办法规定: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输血治疗质量。(第五条)(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有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有4 4个方面的主要职责。(第五条个方面的主要职责。(第五条 21 新办法新办法规定了卫生部临床用血规定了卫生部临床用血 专家委员会职责(共专家委员会职责(共4 4条)条)1.1.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和标准;2.2.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3.3.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出处理意见;4.4.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任务。22 新办法新办法完善完善了了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强化了管理职责强化了管理职责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职责(共职责(共1111条)条):1.1.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第二条)理;(第二条)2.2.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有指导、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有指导、评价和培训等职责;(第六条)评价和培训等职责;(第六条)3.3.指定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血液;(第十三条)指定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血液;(第十三条)4.4.核准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笫十三条)核准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笫十三条)23 新办法新办法完善完善了了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强化了管理职责强化了管理职责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职责:职责:5.5.制订临床用血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自制订临床用血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大量伤员和特殊病例、稀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大量伤员和特殊病例、稀缺血型等应急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笫二十六缺血型等应急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笫二十六条)条)6.6.加强边远地区临床用血保障工作,科学规划加强边远地区临床用血保障工作,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心血库与储血点;(第二十七条)和建设中心血库与储血点;(第二十七条)7.7.本行政区域内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第三本行政区域内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十一条)24 新办法新办法完善了组织结构,完善了组织结构,强化了管理职责强化了管理职责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职责:职责:8.8.建立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定期进行评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9.9.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10.10.将临床用血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将临床用血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11.11.将临床用血情况作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重将临床用血情况作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重要指标。要指标。25 临床用血管理组织结构及其职责临床用血管理组织结构及其职责 医疗机构法人的职责医疗机构法人的职责 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建全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建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法定代表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