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非法
行医
概念
非法行医罪的概念范文
是指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工作的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直接成心,即行为人明知无医生执业资格,为了牟利而非法行医。其对非法行医造成的危害结果那么是出于过失或者间接成心。
三、认定:
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行医必须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指:屡次被取缔后仍非法行医的;因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身体健康受损害的;非法行医获利巨大的;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诊疗活动等等。
划清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两者主要区别是,本罪的主体无医生执业资格,而后罪的主体那么有医生执业资格;本罪限于非法的诊疗活动,后罪是从事合法的诊疗、护理活动。
四、法定刑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分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第二篇:试论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
非法行医罪根本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是成心,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擅自行医会破坏医疗管理秩序、危害
公共卫生平安的结果仍然为之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出现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成心,而不是过失。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主观方面;成心
【中图分类号】
d914;r0
5【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232023—
9297(2022)03022023—0
4非法行医罪是1997年新刑法第336条第一款设立
的罪名。由于是新设立的罪名,加之又是一个不十分引
人注目的小罪名,法学理论界的研究尚不充分,在该罪
的主观方面学者们也存在相当的分歧。本文运用刑法
的一些根本理论,对非法行医罪的根本犯罪(即未造成
就诊人死亡、重伤等加重结果)构成的主观方面以及非
法行医者对加重结果的主观态度等相关问题展开了肤
浅的探讨。
一
非法行医罪根本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
(一)学术界的主要观点
大局部学者认为非法行医罪根本犯罪构成的主观
方面是成心,但对犯罪成心的内容存在分歧。也有的学
者持有完全相反的观点,认为该罪属于过失犯罪。为了
便于研究,将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归纳如下:
观点一认为。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如果行为
人成心借行医之名行伤害他人之实,那么应视具体情节分
别按成心杀人罪或者成心伤害罪定罪处分。①
观点二认为:该罪的主观方面应当属于成心,即明
知自己无执业资格,但为了营利仍然为他人行医治
病。②
观点三认为:该罪的行为人对根本犯罪构成的主观
心态表现为成心,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
格,不能依法开业行医,而依然执意为之的心理态度。③
①曾粤兴主编:新刑法通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70页;邓又天主编:刑法释义与司法适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
655页。
②陆敏主编。刑法原理与案理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第827页。
③高铭暄主编。刑法学,(下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版,第202329页。
·22023·
(二)笔者的分析与评价
比较上述3种观点,笔者认为,要正确认识非法行
医罪根本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应当解决3个方面的问
题:第一,非法行医罪根本犯罪的主观方面的属性是故
意还是过失;第二,如果属于成心,是否必须以营利为目
的;第三,非法行医罪根本犯罪主观方面的认识因素与
意志因素的内容,即构成要素是什么。
1.非法行医罪根本犯主观方面的属性
笔者认为该罪根本犯罪的主观方面属于成心,但并
不赞成犯罪成心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
执业资格,不能依法开业行医,而依然执意为之的心理
态度〞的观点。
分析上述几种观点的正确与否,关键是如何正确理
解刑法理论中“罪过〞的概念。
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罪过的概念有3种不同的理
解:其一,主张罪过“就是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的危害
社会结果的一种成心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这种观点
被称之为“结果标准说〞;其二,认为罪过是“犯罪主体对
他所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一种成心或过失的心理态
度。〞这种观点被称之为“行为标准说〞;其三,认为“犯罪
的主观要件也称之为主观上的罪过,就是指犯罪主体对
他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成心或过失
的心理态度。〞学者们将这种观点称之为“双重标准
说〞。①
大多数学者认为,罪过心理的鉴别标准不是任意确
定的,应当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故
意和犯罪过失的规定明确指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
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是罪过的内容。刑法第14条和第
l5条所说的“明知〞、“预见〞,是指对“危害社会的结果〞
的认识;“希望〞、“放任〞、“轻信能够防止〞,是指对“危害
社会的结果〞的态度。可见,罪过的核心应是危害社会
的结果,并不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尽管危害社会的结果
是由危害社会的行为造成的,但危害社会的结果才能最
终决定行为的危害社会的性质。对社会来说,危害社会
的结果在行为诸要素中居于主要地位,刑事责任的产生
也缘于此。所以,法律才把行为人对危害社会结果的心
理态度视为鉴别罪过形式的标准。刑法理论当然不能
离开法定标准另立其他根据。②因此,结果标准说符合
我国刑法的立法精神,揭示了罪过的核心所在,是我们
法律与医学杂志2022年第11卷(第3期)
应坚持的鉴别罪过的可行标准
。
就非法行医罪而言,非法行医的罪过形式不取决于
行为人对其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这一行为合法性的心理
态度,而是取决于其对非法行医行为产生的危害社会的
结果的心理态度。非法行医罪是抽象危险犯,其危害社
会的后果是对医疗管理秩序的破和对社会公共卫生造
成的危险性,而不是就诊人死亡、重伤等具体结果。③
非
法行医者明知自己没有医生执业资格仍然为之,对危
害社会的结果的出现显然不可能是过失,而是明知故
犯。“过失论〞观点的错误之处在于将结果加重犯中的
就诊人死亡、重伤的后果当作了非法行医罪的危害后
果。
上文第
二、第三种观点认为非法行医罪根本犯的主
观方面是成心。但认为成心的内容是“明知自己未取得
医生执业资格,不能依法开业行医,而依然执意为之〞,
这两种观点实际上是以“行为标准说〞作为自己的立论
根底的。诚如笔者上文所分析的,以行为人对行为性质
的认识及态度为依据来确定罪过形式是与我国的法律
规定不相符的。非法行医罪根本犯罪构成的罪过之所
以属于成心,是因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医生执业资格
擅自从事诊疗行为会破坏医疗管理秩序,对公共卫生造
成危险,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一危害社会结果发生。
2.“营利为目的〞不是非法行医罪主观方面的必备
内容
笔者注意到,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有相似之
处,其分歧在于: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
营利的目的。
在社会实践中,绝大局部非法行医者的行医目的是
牟取利益,但也不排除不以牟利为目的但擅自行医的行
为。这些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甚至也没有相应的行
医能力,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呢。如果非法
行医罪的主观方面包含“营利为目的〞的要素,那么他们
的行为显然因为缺乏必要的目的而不能以非法行医罪
论处。但事实上他们的行为同样破坏了医疗管理秩序,
同样危害了公共卫生平安,侵犯了非法行医罪所保护的
客体。因此,从立法目的方面分析,这一类现象也应当
是非法行医罪所制裁的对象。
在刑法理论上,学者们一致认为,非法行医罪属于
职业犯,而不是营业犯。④职业犯与营业犯最大的区别
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2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页。
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2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页。
石磊。论非法行医罪在刑法学理论上的定位,载中国刑事法杂志12022年第5期,第51—58页。
张明楷主编:非法行医罪研究,载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22版,第56页;石磊:论非法行医罪在刑法学理论上的位,载中国
刑事法杂志12022年第5期,第51~58页。
法律与医学杂志2022年第1l卷(第3期)
就是后者要求行为人出于营利的目的,而前者只要行为
是反复实施的,无论是否营利,不影响其罪名的成立。
因此,从刑法学理论上分析,本罪的主观方面也不以营
利目的作为必要条件。这恰恰与立法目的相吻合。
3.非法行医罪犯罪成心的构成要素
根据以上两点分析,结合我国刑法第14条“明知自
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的规定,非法行医罪
根本犯的主观方面包含以下两点内容:
(1)主观方面的认识因素。“行为人明知自己未取
得医生职业资格擅自行医会破坏医疗管理秩序,危害公
共管理秩序〞是构成该罪成心的认识因素。首先行为人
认识到自己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即不具有国家认可
的、从事诊断、治疗的条件。其次行为人认识到没有医
生职业资格不能行医。再次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擅自的
行医行为会扰乱医疗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平安。
(2)主观方面的意志因素。构成该罪成心的意志因
素是“行为人希望或放任扰乱国家医疗管理秩序、危害
公共卫生平安的结果发生〞。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
指行为人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并以此作为自己行为
的目的。比方说,行为人出于报复社会的目的,明知自
己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扰乱医疗管理秩序。
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指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行
为人实施行为所追求的目的,因此行为人对危害结果采
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该罪在现实生活中多表现为间
接成心犯罪,即行为人处于牟利的目的非法行医,从而
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