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制教育存在的难题与应对方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四五〞普法制定的根本目标。我市农村人口多、比重大,是普法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近年来,我市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级法律宣传效劳组织的努力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广阔农民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制教育的深人开展,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开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农村法制教育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一、存在问题1、认识上存在偏差,法制意识淡薄。由于我国人治历史久远,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农村又相对偏僻和封闭,根底教育薄弱,农民文化层次相对较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能力慢,导致一些干部群众法制意识薄弱。有些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认为,自己安分守己种田和生活,不做犯法的事,普法对本人关系不大,学不学法无所谓。还有些群众只有民主意识,缺乏全局意识;只注重权利,不重视责任和义务;维权意识强,参与自治管理的意识弱;监督批评意识强,自觉配合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意识弱。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农村法制教育造成了困难。2、农村存在问题多,法制教育任务重。一是村民自治制度落实难。农村一些地方选举还不标准,有些村干部往往是在当地宗族中有较强影响,并通过私下承诺的方式中选,他们中选后很难代表全体选民的利益,影响农村管理的公正性。村务、财务公开不透明,有些只公开大的方面,对一些关键性或较敏感的内容公布比较模糊或不予公开,迫于制度不得公开一下,有应付和走过场的现象。二是处理矛盾纠纷不到位。农村在处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和有关农民利益问题时,免不了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调解不及时和处理不当而造成矛盾激化,造成不断上访。三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农村犯罪日益增多,已成为社会的突出问题。农民犯罪中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犯罪比率大,成心杀人、伤害、强奸、盗窃和抢劫时有发生,且犯罪主体为年轻、文化水平低的农民。对这些犯罪行为,一些部门执法不力,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个别乡村村霸和宗族势力横行。这就严重挫伤了村民学法的自觉性,阻碍了农村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3、法制教育力量薄弱,宣传方法单一。经调查,全市2沙拓个村的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