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人民法院审判长个人事迹材料人民法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事迹吴超英,男,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2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审判长。近十年间,该同志先后八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1998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3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xx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xx年被XX市政府授予“十佳敬业奉献好干部〞称号,xx年被XX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xx年被授予全市法院“十佳优秀法官〞和全省法院“十佳优秀法官〞称号,xx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xx年2月吴超英调解工作室被XX市总工会授予“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xx年4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XX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xx年被XX市政府选入“创先争优群英谱〞。该同志的先进事迹先后在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工运、浙江工人日报、浙江法制报、浙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刊物上刊登,受到广泛好评。一、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吴超英同志长期奋斗在审判一线无论在哪个岗位,无论工作条件多么艰苦,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革命斗志,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默默奉献,无怨无悔。为办好每一个案件,妥善解决每一起纠纷,他经常“舍小家顾大家〞,加班加点,忘我工作。把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公正司法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将真情奉献给人民群众,将心血奉献给审判事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二、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吴超英同志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情系百姓,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他曾步行8小时山路去看纠纷现场;顶着烈日下水塘清点纠纷的死蚌;为勘察一起溺水死亡案件的溺水地点,不顾零下三四度刺骨的寒冷,涉水到江中勘察溺水地点;为解决百岁老人的赡养问题,他到百岁老人病床边倾听诉说,给老第2页共3页人送去爱心红包;他用温情的调解,化解了肝癌晚期当事人的婚姻纠纷;他用真切的调解,使“浪子〞的婚姻回了头。百岁老人送来了锦旗,不少当事人写来了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要求媒体好好宣传,可他写道:“民平我静,民静我平。我深知,‘足寒伤身,民寒伤国’之道。做点工作实属本份,切勿宣传。〞2023年初他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受害者是外地人,被撞成了植物人,已花去医药费用数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