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范镇“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范府发[202223]18号范镇“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今年5月1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广泛宣传和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全面提高我镇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为范镇和谐平安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二、活动时间202223年5月12日—5月18日。三、活动主题关注民生,关爱生命。四、活动目标防灾减灾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五、宣传内容(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根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二)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六、活动安排(一)准备阶段(202223年5月11日前)1、方案制定。各单位要根据范镇“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第2页共4页2、资料准备。镇政府应急办负责准备镇级宣传资料、宣传提纲。并根据宣传周的活动安排制作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二)实施阶段(202223年5月12日—18日)1、集中宣传日活动(1)时间及地点。5月12日上午,在范镇集镇设点集中宣传。(2)参加单位。镇政府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林业站、镇财政所、镇文化站、邮政所、供电所、农技站、农机站、敬老院、中小学校等。(3)宣传形式。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4)具体要求。宣传活动由镇政府法制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局牵头,应急办负责标语制作,司法局负责宣传点的桌椅提供及摆放;各参与单位负责提供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并派1名分管领导和1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宣传点现场宣传。3、自主宣传活动(202223年5月12日—18日)(1)部门组织宣传。宣传周期间,镇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