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粮食局
廉政
承诺
篇一:粮食局廉政承诺
XX县区粮食局廉政承诺书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和本局制定的各项廉政措施、制度和规定。
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并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三、做好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及时处理违反廉政准那么的问题。
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围绕涉民、涉金重点部位,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做到权力公开透明。
五、坚持依法行政,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事项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工作靠制度、办事靠民主、工程靠程序〞的原那么。
五、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标准办事程序,提速工作效率,提高效劳质量,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务实、高效、文明的职能部门。
六、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全市粮食及应急供应,保证军粮和应急状态下的政策性粮食供应;组织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促进新农村建设。
七、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对各界人士给粮食部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给予明确答复,并对监督员表示感谢。
XX县区粮食局2023年4月3日
篇二:XX县区粮食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XX县区粮食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我局党风廉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要点,围绕中心、效劳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促进粮食流通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抓好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县委、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好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大力保持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二是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为重点内容,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对照廉政准那么找差距,抓整改,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患于未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立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活动,打造具有粮食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提升廉政教育的文化品位。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转变
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自觉执行“两手抓〞和“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那么,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四是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工程招投标中的问题;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正公车私用等问题。
三、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是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建立矛盾化解机制。继续实行领导干部联系股室、所站和联系的村,包信访案件、包重点工程和重大工程推进等制度,全年深入基层不少于30天。二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关于出差、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规定,减少费用开支。三是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克服好人主义,防止不良风气的侵蚀。四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催促企业积极挂牌收购,并做到政策、等级、价格、标准、效劳公开上墙,保护售粮农民利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推进制度创新。根据廉政风险防范需要,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决策权、管理权、操作权、执法权依法合规运行。加强效能监察,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监管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标准精简办事环节,提速增效。继续开展科技防腐,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数字粮食〞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网络将业务活动与监控管理结合起来预防腐败。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县纪委的工作监督和指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做到主动汇报,及时沟通。召开党务、政务工作会议时,提前发出邀请,到会指导工作。日常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地与纪检组的领导汇报交流工作、报告有关情况。三是加强机关政风建设。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效劳意识,提高效劳水平。进一步优化开展环境,着力营造勤奋进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四是标准权力运行。重点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行政审批权、资金管理权、执法处分权为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篇三:国粮党字(2023)3号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方法
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方法的通知
国粮党字(2023)3号
各司室,直属、联系单位: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方法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为加强国家粮食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推动科学开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开展党的先进性。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粮食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
第一条本方法所列各项责任是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二条实施本方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实施本方法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
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施本方法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五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局党组、局机关各司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会议和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方案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局党组还要对全国粮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总结推广经验;
(六)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局党组要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七条局党组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成立以党组主要领导为组长,纪检、机关党委、人事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八条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一般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结合进行。同时根据情况进行专门检查。
检查考察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第九条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催促整改落实。
第十条要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驻局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人事司协助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局党组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工作报告的一项内容。局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
第十三条局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四条局机关和直属联系单位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
局党组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中纪委、监察部。
第十五条局党组结合实际建立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发动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职责,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