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民政办关于改善孤儿保障工作的建议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3)54号)精神,建立健全与我经济社会开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体系,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经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孤儿是社会上最困难、最弱小的特殊群体,他们最需要得到呵护和关爱。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他们的生存权、开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实现“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壮有所用〞,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长期以来,委、政府十分关心孤儿的健康成长,全孤儿福利事业取得长足开展,孤儿成长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但总体来看,我孤儿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二、明确指导思想、根本原那么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健全孤儿保障体系,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关爱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气氛,推进孤儿保障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促进城乡孤儿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开展。(二)根本原那么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孤儿排忧解难,创造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条件。2.坚持与经济开展水平相适应,实现孤儿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开展不断提高。第2页共9页3.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推进孤儿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4.坚持孤儿保障与培养孤儿自立能力相结合,扶持成年孤儿自主生存,自我开展,融入社会。5.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孤儿福利事业。(三)主要任务全面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健全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依法收养和社会助养等多种养育模式,完善孤儿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保障制度,根本建立以家庭养育为根底、社区福利效劳为依托、儿童福利机构为保障的孤儿保障效劳网络,确保孤儿得到良好养育、健康成长。三、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那么,采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