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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卫生系统
非法
行医
整顿
方案
卫生系统非法行医整顿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整顿和标准我县医疗效劳市场秩序,优化医疗效劳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广阔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医疗效劳市场监管现状
近年来,在县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我们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顿市场秩序,及时查处非法行医活动,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得到了有力标准。但是,在依法加强监管的同时,依然面临一些监管难题,主要包括:一是体制机制不理顺。目前,县卫生监督所职能尚未理顺,专业人员不到位,工作开展还有不方便的地方;二是整体执法力量弱。医政执法大队人员少,力量薄弱,虽然经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但效果不明显。在依法监管过程中,执法能力较弱,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有时会遭遇暴力抗拒,执法人员平安受到一定威胁。如,打击无证牙科工作中,在查扣牙科大型、价格昂贵器械时,双方容易激化矛盾,造成工作人员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冲突;三是行为隐蔽取证难。非法行医行为隐蔽,执法人员取证困难,立案率减少。现场取证做笔录时,由于被监管对象不配合,常常遇到人员姓名不符,或现场找不到人,被监管对象搬家等情况;四是惩治效果不明显。在处分过程中,虽然每年都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局部案件,但依据XX市自由裁量权等规定,对非法行医案件罚款数额小,惩罚力度不够,起不到震慑作用。针对目前面上遇到的监管难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执法惩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主题
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优化医疗市场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标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效劳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二)标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效劳质量,保障医疗平安。
(三)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执业资格的游医、假医,药店“坐堂医〞以及以“健康普查〞、“免费体检〞、“义诊〞等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去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以及变更执业地点未做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发动部署阶段(2023年3月25日-31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发动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1日-15日)。各医疗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自觉依法执业。各镇卫生院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村、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违法诊疗活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16日-7月31日)。按照专项行开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4、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8月1日-31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等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标准执业行为的活动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平安,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开展的需要,各医疗卫生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专项行开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对本单位诊疗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各镇执法中队承担具体监管职责,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把监管工作抓紧抓好。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在县医政执法大队现有人员根底上,从各镇执法中队抽调局部力量,成立专门组织,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由于医政执法大队力量薄弱,从镇执法中队抽调2名人员,到县医政执法大队长期从事医政执法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分时,要做到取证、处分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积极配合、相互协调。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内无证诊所彻底清查、全面摸底,真正摸清底数。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长期配合,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分3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现象,立案率到达100%,做到彻底净化医疗效劳市场。要按照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关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对连续查处2次以上的案件全部移交县公安局,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按照规定要求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案件移送工作,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四)畅通举报、加强宣传。县乡执法部门要设立举报 、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各医疗单位要深入宣传普及医政法律法规,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各镇卫生院要通过新闻媒体、设立宣传栏、发放明白纸、上街宣传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效劳知识,发挥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内容总结
(1)卫生系统非法行医整顿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整顿和标准我县医疗效劳市场秩序,优化医疗效劳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广阔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2)(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去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