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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化村三项制度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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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新化 村三项 制度 实施方案
新化村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联系效劳群众工作“三项制度〞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拓宽党员效劳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效劳群众工作体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津区委组织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新化村党组织联系效劳群众工作三项制度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紧紧围绕“群众利益无小事〞原那么,形成村委会主要领导带头,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公开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 、举报 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 二、目标任务 按照有访必接、有接必果、入户走访、定期反响的要求,实行领导带头接访、走访和村委会联动机制,使来访群众人人受到热情接待,反映事项件件得到处理,通过联动接访、 走访工作,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累计的重访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此,促使基层工作的进一步夯实、形成联动接访、走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村支部书记每周一次接待群众制度。每周接待群众不得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通过党务公开栏等方式,对外公布接待群众的时间、地点、联系 等事项。耐心听取群众反映问题,并认真填写江津区基层党组织书记接待群众记录本和群众意见交办单,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了结。 第二,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入户走访群众制度。按照分工方案,每位成员每年到本村每户群众家庭走访不少于两次,重点走访困难户、上访户、致富能人、老党员和老干部。在深入了解民情的根底上,认真填写江津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家入户走访群众民情日志,此外,村两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走访中收集到社情民意进行专题研究,以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和措施。 第三,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响制度。对本级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事项,应在反映问题之日起半月内办结,并反响反映人。反响群众意见的处理情况,可以采取公开反响和个别反响、集中反响和随时反响等方式进行。对群众普 遍关心问题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张贴公告,在党务公开栏中公开等方式,进行公开、集中性反响。村委会及主要领导,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都要用心办理并认真填写群众意见办理反响单,最后准确送达反映人。 三、工作部署 每周一设定为书记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工作,现场接访的地点设在新化村书记办公室,假设遇到其他特殊情况,可以按约访的形式进行。 要求接访人员在接访期间,要进行不同形式的接访(现场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 1、现场接访。对上访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解决和化解的时限,属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 2、带案走访。要有针对性地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回访群众,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把解决问题、关心困难群众、教育疏导群众作为走访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带案走访,有的放矢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主动约访。对发现的信访问题或社情民意,主动约见群众访谈。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要把开展“群众来访接待日活动〞作为化解基层群众矛盾、构建新型和谐农村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建立党组织联系效劳群众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民情档案。村党委将建立健全民情档案,以便备案、销号。 4.创新工作方式。村党委要公开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 ,制作三项制度联系卡。 中共杜市镇新化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第二篇: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三十岗乡2023年度方案生育“三项制度〞 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3年度方案生育“三项制度〞有序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方案生育“三项制度〞包括四项具体政策: (一)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方案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国家统一奖励扶助标准每人9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1200元/年;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15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1800元/年。上年度死亡的对象,以及其他情形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及时退出奖扶范围。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 (二)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1、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特别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城镇子女伤残扶助标准每人3240元/年,城镇子女死亡扶助标准每人420230元/年,农村子女伤残扶助标准每人1800元/年,农村子女死亡扶助标准每人2040元/年。2023年省财政出资提高农村扶助标准,分别到达每人每3240元/年、420230元/年,实现城乡统一。特别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特别扶助金。 2、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 2023年起,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1200元/年的扶助金;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2400元/年的扶助金;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3600元/年的扶助金。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 以上两项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衔接。(1)已经享受奖励扶助、且同时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别扶助范围;(2)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到达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方法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奖励扶助制度;(3)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奖励扶助制度及其他奖励优待政策。 (三)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农村地区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在202223年2023月1日之后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审批日期在202223年9月30日之前的,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区级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 (四)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制度 1、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 从202223年开始,庐阳区扩大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奖励对象是年龄在50~59周岁之间符合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妇,扶助标准是每人960元/年。 农村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年龄到达60周岁以后,如果根本信息无变化,自然过渡为奖励扶助对象,同时退出奖励扶助扩面范围。 2、非公企业独生子女户退休一次性奖励 奖励对象是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年满50周岁无用工单位的夫妻双方或单方,一次性发放补助金3000元。 二、资格确认 (一)扶助对象资格条件 1、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包括政府统一规划农转非),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23年没有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到达三级以上)。 3、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施行了方案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4、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夫妇双方没有违反我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 5、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包括政府统一规划农转非),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23年没有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龄在50~59周岁之间。 6、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73年至2023年没有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现存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0周岁;(4)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缴纳,或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非农业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的居民。 (二)资格确认根本程序、进度和要求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对象每年集中进行资格确认,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在落实绝育措施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摸底调查(2023年1月31日前) (1)村级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的根底上,村级计生专干逐村逐户对新增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2、本人申报(2023年1月31日前) (2)填写申报表。凡符合方案生育“三项制度〞扶助条件,并要求进入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由村(社区)计生专干协助填写对应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申请表和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村级评议(2023年1月31日前) (3)群众民主评议。召开村(社区)居民代表、村(社区)计生协理事联席会议,邀请熟悉情况的知情人、“五老〞会员参加,对奖励扶助和奖扶扩面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奖励扶助资格条件逐人逐项进行评议,如实在评议表上记录评议内容、过程及结果。特别扶助对象不需要评议。 (4)第一榜公示。村(社区)两委根据群众评议结果,讨论提出拟上报扶助对象名单。按照标准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根本情况在村(社区)公开栏和自然村(小区)人群集中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2023天。特别扶助对象不需要公示。 (5)向乡(镇)报送个案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社区)负责重新调查审议,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表、评议表报送乡(镇)方案生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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