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经济犯罪侦查制度的思考关键词经济犯罪侦查制度完善建议作者简介:黄朦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图分类号:D918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ki.1009-0592.2023.06.257经济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是我国刑法惩治的重点。如何根据新时期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特点与要求,建立一种上下统一、反响灵敏、运作有序、执法公正的经济犯罪侦查制度,是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一、经济犯罪侦查制度概述经济犯罪侦查制度是指为获取经济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相关证据,国家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依法对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和实施强制措施的司法制度。根据经济犯罪的开展态势和特点,我国刑事诉讼法〔2023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版〕进一步标准和完善了经济犯罪侦查制度的内容,包括侦查工作的一般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验、搜查物证和书证、鉴定、通缉以及侦查终结等。此外,经济犯罪侦查制度还包括案件的信息和线索管理、分工协调和组织指挥、国内协同办案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经济犯罪侦查制度具有法定性、标准性和体系性三方面的特征。一是法定性。法定性是经济犯罪侦查制度最突出的特征。经济犯罪侦查制度的原那么、根本要求以及具体内容都有法律明确规定。二是标准性。标准性是经济犯罪侦查制度法缺乏经济犯罪侦查整体机制缺乏经济犯罪侦查整体机制体标准和要求。三是体系性。经济犯罪侦查相关法律法规在内容上密切关联,协调统一,形成有机整体。二、我国经济犯罪侦查制度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开展,经济犯罪数量不断上升,大案要案层出不穷。现行侦查制度所暴露的缺乏亟待完善。〔一〕案件线索管理机制有缺陷案件线索对于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而言,是“河流的源头〞,是侦查工作的根底。但从实际情况看,案件线索在源头上就未能真正实现统一管理。当前获取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途径主要包括被害人报案、违法犯罪人自首、其他知情人报案或举报、侦查发现等等。在现有管理体系下,举报中心与侦查部门在管理上相对独立。对举报中心而言,能够统筹报案和举报相关线索;对于侦查部门而言,能够流转并自行消化对自首和侦查相关线索;但上级交办、移交或是同级有关部门直接移送的案件线索,侦查部门和举报中心相互之间缺乏互通协同机制,存在信息壁垒,未能实现统筹管理。〔二〕统一指挥作用发挥不明显侦查指挥中心定位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