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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卫生
法制
监督
工作计划
卫生法制监督工作方案
xx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提高公共卫生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在省卫生厅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卫生依法行政;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标准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医疗效劳监督和公共卫生领域卫生监督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认真做好地方卫生立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积极做好地方卫生立法的相关工作。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地方立法方案,认真做好xx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立法相关工作,xx年5月下旬,力争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审议并公布实施。同时,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做好xx省儿童方案免疫条例修订工作和xx省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2、认真开展卫生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各地要以“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为宣传主题,以农民工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宣传的重点人群,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企业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促使其承担起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责任。在全省医疗卫生行业,要以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科室主任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工作;4月中旬,我厅组织开展我省首届医疗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不断增强依法执业意识,标准执业行为。11月上旬,各地要紧紧围绕今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的主题,广泛开展食品卫生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相关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卫生监督机构是行政执法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假设干规定(卫生部第39号令)和xx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xx)76号)精神,加大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以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好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工程,改善执法条件,完善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监管要贯彻落实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加强省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省卫生监督根底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假设干规定和我省五年培训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管理。要严格人员准入,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规定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录用并颁发卫生监督证。要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开展全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4、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保障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负责考核管理乡镇聘任的卫生监督人员,加强乡村卫生监督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农民的健康权益提供保障。
5、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步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标准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分的专项稽查,不断深化稽查工作。
三、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执法工作力度
1、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前两年专项行动五项工作重点的根底上,今年增加三项工作重点:一是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行为,三是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各地要以投诉举报和医疗广告为线索,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标准化管理,完善标本兼治措施,完善医疗效劳监督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建立完善医疗效劳监督的长效机制。要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2.加强采供血监督执法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开展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平安监督检查,通过抽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逐步标准血液平安监督的内容与方式,积极探索与建立血液平安监管长效机制,保障临床用血平安。
3、积极稳妥地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省上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省内大型医院的巡查工作,进一步标准巡查工作规程,有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催促、指导和推动大型医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效劳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医疗效劳问题,发现优秀典型,弘扬高尚医德医风。
四、深入开展食品化装品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1、餐饮业专项整治。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不符合餐饮业原料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使餐饮业原料使用情况有根本好转。重点内容是:对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食用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分。对发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以及用工业用盐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各地要进一步实施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标准,标准农村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重点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内容是: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集贸市场、食品商店经营的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保健食品管理方法的食品。各地重点整治农村乡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整顿和标准“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保证旅游者的饮食平安。对农村婚丧嫁娶集体聚餐要加强卫生指导,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3、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针对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重点对普通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成分、虚假标识和广告宣传、伪造和盗用批准文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保健品批发零售商场、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进一步标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健康。
4、化装品专项整治。重点对化装品零售或批发市场、美容美发单位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装品进行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化装品,标准化装品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重点内容是:对许可和备案文号和标签标识夸大宣传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号、国产特殊化装品批准文号、进口化装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通过化装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专项检查,发现重要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5、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对医院、药店、宾馆、饭店、超市等单位经营使用的皮肤粘膜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产品标签标识进行专项检查,标准上述单位经营和使用消毒产品的行为。重点内容是:依据卫生部消毒管理方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标准,重点整治皮肤粘膜用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疗效等违规宣传内容。对医院、药店、宾馆、饭店、超市中的皮肤粘膜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6、加强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地要全面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标准,进一步标准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工作力度,完善对农村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三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卫生信誉度管理。严格实施化装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标准,进一步提高化装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省卫生监督所要积极探索化装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我省xx年食品、化装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五、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和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
1、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今年全省要以煤矿、制药行业、农药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煤尘、高毒、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等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对xx年2023月1日以来的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省上组织对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职业病体检和诊断机构依法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效劳能力和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取得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效劳行为,提高效劳水平。加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标准诊断鉴定活动。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各地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群体的监护覆盖面,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为重点,促使企业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加大对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提高广阔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防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同时,继续做好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审上报工作,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作用。
4、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xx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方法,严格在各自的职责内按照许可工作程序和条件,依法对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审查,严把放射诊疗许可准入关,对审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审查合格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对限期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者,不予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要加强对放射诊疗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监督检查,健全放射防护档案管理,建立动态的放射防护监管机制。开展对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的重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
六、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生活饮用水及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做好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以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为重点内容,并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实验室生物平安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