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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市
低保
调查
汇报
镇城市低保调查汇报
一、城市低保工作根本现状。
1.城市低保审核程序标准化。根据城市低保“一评两述三公开〞实施方法,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的认定和管理。“一述两评三公开〞即:个人陈述,社区、乡镇人民政府评议评审,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局三榜公示公开。在“一述两评三公开〞实施中充分彰显“四性〞,进一步强化城市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一是广泛性。在社区、乡镇两级的评议评审小组中,方法明确规定必须有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按程序产生的居民小组代表参加,使群众代表在评议评审小组中的比例占绝对优势。二是老实性。方法中规定了两项考核当事人的诚信内容,当事人必须在了解享受城市低保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后,签订诚信承诺书,才进入个人陈述程序。三是选择性。根据陈述人的发言解答,评议人员结合政策规定和对当事人日常了解进行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票决方式,决定当事人是否通过低保资格初审和审核。四是公正性。方法规定,“一述两评三公开〞实施期间,除社区、乡镇和评议小组外,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参与其中,初审、审核和审批关键环节必须经过三级公示和社会监督。具体为:一是根据低保管理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订出相应的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低保评审评议、低保档案管理、低保违规行为举报奖励、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低保对象公共义务劳动等制度。二是设立低保举报箱,公开举报 ,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三公开〞。即:一是申请低保的条件、操作程序、政策法规等公开上墙;二是低保对象家庭情况三级张榜公示;三是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情况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增强了低保透明度。
2.城市低保对象分类管理标准化。一是建立城市低保对象户分类管理台帐,将低保对象划分为a、b、c三类。a类是指“三无〞人员、重度残疾或特别困难的家庭,此类属靠自身或家庭成员努力仍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对象户;b类是指人均保障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70%,低于或等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此类属收入来源相对稳定、但收入变化一般不大的低保对象户;c类是指人均保障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70%的家庭,此类属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通过努力可以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对象户。二是建立低保对象户动态抽查复核制度。对三类人员,由社区评议小组分别按a类(年度)、b类(半年)、c类(季度)进行入户复查。复查人员不少于2人。复查后要按实填写复查表,调查人和被调查对象(证人)应在复查表上签字认定,复查表经乡镇政府复核、县低保中心审核后生效。凡没有上报低保对象复查表的,视同社区或乡镇政府取消其低保待遇,停发低保金。三是建立低保对象户续保申请登记制度。此制度只适用于b、c类低保对象户,两类低保对象户必须按照b类(半年)、c类(季度)的时间到所辖社区报告家庭收入、人员变化情况,并提出书面续保申请,申请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号之前提出。低保对象不递交续保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社区应及时将名单上报乡镇,由乡镇于当月20号前报县低保中心停发其低保金。二是对已提出书面续保申请的低保对象,社区应做好登记,并在续保申请书上签署意见上报,续保申请一式三份,经乡镇复核、县民政局审核通过。
3.城市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首先,对低保档案做到了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袋、统一代码、统一档案柜的“四统一〞,建立城市低保家庭台帐;其次,坚持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核查,重点查看新批保障户是否已张榜公布、保障户领取的保障金和发放的金额是否一致、家庭经济收入是否属实等情况。通过行之有效的核查,及时填写城市低保户主信息台帐和城市低保增加、清理表,准确掌握各保障户家庭实际状况,对发现问题及违规现象进行快速处理,确保了低保工作健康运行。
4、积极探索建立城市低保类救助统计台帐,对三无人员、有残疾证的重残人员(1、2级)、在校学生(中专、高中、大学)、重病或因病长期卧床的人员、70岁以上的老人等五类困难人员实行特殊分类救助。
5、在全镇范围内的社区进一步完善低保户签到制度,组织义务劳动,加强社区建设。为了便于随时管理和掌握低保户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收入变化,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规定,实行每月一次报告签到制度。为树立好集体观念,增强热爱社区、建设社区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社区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低保户学习有关低保政策,并组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清扫辖区道路卫生,清理墙面、电线杆上的乱贴乱画,从而社区的环境卫生有了新的改变。也增强了低保户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6、城市低保清理核查标准化。积极选派个人能力强,群众工作熟的同志参加清理核查工作中去,采取“一看、二访、三问、四查〞的形式,定期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工作。同时,加强对行业干部的业务培训,使大家尽快熟悉政策和程序,迅速开展工作。清理核查工作期间,严格依照规定办理,对认真执行低保政策,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在状态或出现问题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有效的解决了城市低保在清理和认定上的难题。
二、城市低保对象根本特征。
(一)家庭成员年龄普遍偏大。调查显示,全镇城市低保对象年龄在40以下43人占22.5%,40岁以上148人,占77.5%,其中:年龄在18—40岁的37人占19.4%,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6人占3.1%。由此可以看出,低保对象多数都属于中老年,是家庭生活的依靠和主要经济支撑者,他们肩负的经济负担重,承受的心理和精神压力较大。
(二)家庭成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家庭成员文化程度低是低收入家庭的一个重要的特征。调查结果显示,全镇城市低保对象户中文盲的占3.8%,小学文化程度的占19.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8.7%,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8.3%。从低收入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分布构成看,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比例高达77.9%,可见,低收入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由于低收入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低,很难获得再就业培训的一技之长,这确实给他们重新就业带来困难,因此很少有人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即便就了业,也是在一些技能要求较低、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岗位上,所得的工资自然也不会高。
(三)家庭从业人员普遍偏少。在接受调查的家庭中,从事小商小贩、干个体的占到5.6%,在外打零工的占到60.4%,在家闲居、无业的占16.7%,零就业家庭占17.3%。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低收入家庭都是在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中下岗职工家庭和无业家庭占了较大比重。
(四)1人户家庭偏多。低收入家庭最显著特点是劳动力人数少,就业者负担系数大。调查显示,低收入家庭户均家庭人口为1.8人。其中,1人户70户占57.9%,2人户17户占14%,3人户23户占19%,4人户7户占5.8%,5人以上户3户占3.3%。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低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低保户数量增加,低保工作中暴露的问题比较突出。
1.家庭收入界定较难。全县202223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是205元,但这并不是说每个低保家庭均发放给每个人205元,除a类外其它两类要在扣除家庭实际收入后,进行补差,家庭实际收入的核算包括失业救济金、退休金、下岗后领取的根本生活费、打零工的收入、亲友的资助等所有收入。家庭收入隐形化是近年来低保家庭收入界定的最大难题,局部人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而管理人员在调查中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配合,银行存款、私有房产等做为公民的隐私权,民政部门无权强行查看,每个低保家庭的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因此,对低保家庭实际收入的审定只能依靠对本人和邻居的询问,掌握的情况真实性难以保证。还有一些与子女分户的老年人,子女赡养费本应计算为其收入的,但申请人往往以子女无经济能力赡养父母或是以子女不赡养为借口,使低保工作人员难以准确地测算其家庭总收入。
2.情况调查难,动态管理阻力较大。一方面是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很难抽出时间对申请低保家庭进行细致的调查;另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周边邻居怕招惹麻烦不愿讲真话、不配合,甚至有的单位也以种种理由推托,不愿出据相关证明,使工作人员难以准确掌握情况;三是刑满释放人员保障难,这局部人在劳动年龄段须就业,但在政治上有污点,难以找到工作,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抗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局部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从而对社区工作人员实行人身攻击,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响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城市低保工作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社区及社区居民小组,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局部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3.流动低保户管理较难。近年来,由于城市拆迁、低保户流动等因素使许多低保户已不能在原址居住,造成一个居民小组的管理对象分布在几个居民小组(或几个社区),不能适时调整,一方面给低保管理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容易造成低保工作中的漏洞和骗保者欺骗组织的行为。
四、关于城市低保工作的几点思考。
城市低保工作是广阔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事,也是各社区的热点、难点工作,政策性强,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根底工程,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根本生活权益,完善社区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改革开展,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就今后城市低保工作的开展谈一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城市低保工作在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上的促进作用,切实把城市低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城市低保工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一是建立完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县、乡镇主管部门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的良性格局,积极主动关心支持城市低保工作,初步形成城市低保日常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浓厚气氛;二是社区成立低保工作审核小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居民组长、民警组成,负责对本社区居民进行政策宣传,对申请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和初步审核,把好第一关;三是成立社区低保工作评议小组。主要由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和积极分子组成,由于他们来自于群众,对社区居民的家庭情况较了解,能较全面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进一步抓好管理队伍建设,提上下保工作水平。目前,由于低保面的扩大,低保任务逐渐加重、工作量越来越大,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低保工作者队伍是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首先,应该给每个社区配备一名专兼职低保工作人员,并且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其次,要积极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化网络,熟练信息化管理,以提上下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建立低保诚信申请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访视,做到“五清〞,即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针对局部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分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二是建立低保诚信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