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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东风
街道
三重
制度
实施细则
东风街道“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那么
第一篇:东风街道“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那么东风街道“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那么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东风实际,现就街道党工委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细那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范围、标准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根本原那么
〔一〕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那么,在社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标准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事项范围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等重要事项;
2.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等重要事项以及研究制定本社区贯彻执行意见;
3.涉及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效劳型组织建设,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居民区党建工作等重要事项;
4.涉及制定社区建设规划、辖区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规划等重要事项;
5.涉及社区开展的重大决策,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效劳、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重要事项;
6.涉及社会平安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性事件的处置原那么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
7.涉及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事项。
8.街道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和调整建议,相关非常设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9.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讨论决定机关及下属单位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考核奖惩等,后备干部的推荐、使用意见和培养目标以及聘用人员的录用、辞退、调进、调出、教育、培训等重要管理措施;
2.社区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等的任免;
3.由街道负责提名的干部职工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委员候选人的审定和推荐;
4.推荐申报区级以上各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5.街道各项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
6.其他需要提请党工委会议决定的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工程安排
1.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和调整;
2.街道及下属单位的重大体制改革方案;
3.街道列入市和区的重大工程和实事工程、旧区改造等重大实施工程的方案、组织、实施;
4.社区根底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小额工程建设工程的方案、组织和实施;
5.社区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开工程的方案、组织和实施;
6.街道重大效劳采购工程的方案、组织和实施;
7.街道及下属单位的重大设备采购安排、组织和实施;
8.街道及下属单位的重大资产处置、产权交易以及重大投资工程等;
9.出国〔境〕组团、参团考察、交流及培训等活动;
10.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工程。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预算工程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专项经费使用,预算外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单项资金支出;
2.工程类工程:10万元〔含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建设工程;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工程建设工程〔报政府采购流程〕;
3.效劳类工程: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效劳类工程;
4.活动类工程:5万元以上的社区大型活动;
5.固定资产类:5万以上固定资产的购置、变更、报废等;
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八项规定〞等有关问题整改方案;
7.其他需要提请党工委会议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四、决策程序
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党工委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党工委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充分征求意见。凡属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凡属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凡属选拔任用干部,应事先征求纪工委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社区党委会议、行政党组会议、专题办公会等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科室〔部门〕的,有关科室〔部门〕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党工委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由分管领导提出,党政办公室汇总,报党工委书记审定后提交会议讨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股室部门准备标准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题和相关论证材料,会前2个工作日交至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一般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材料送达与会人员,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5.注意保密工作。事关涉密内容的事项,在未作出决策前,酝酿时应注意保密,防止跑风漏气。
〔二〕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党工委成员到会方能生效;对“三重一大〞事项,应以党工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表决。
2.充分发表意见。在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股室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党工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根底上,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在逐项表决的根底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决策。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凡属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裁决。
4.形成会议记录和纪要,填写“一事一表〞。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详细记载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讨论意见和决策形成的结果,明确负责落实的股室部门、责任人。每次召开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文件材料整理和归档,主要包括:议题事项、会议通知、提请讨论议题的相关附件材料、会议原始记录等。党政办公室须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党工委书记签发。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党工委书记审核后存档。审议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一事一表〞的记录填写及存档工作。
5.组织列席旁听。领导班子可根据议题内容,视情组织有关职能股室部门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效劳对象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三〕执行决策
1.分工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执行情况应及时向党工委会议报告。
2.严格执行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存,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3.加强督查反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党政办公室负责跟踪督查督办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党工委书记报告。承办股室接受会议决策事项任务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响至党政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紧急事项,落实情况、执行时限、报告要求将根据“一事一议〞的方法执行。
4.实践公开制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除依法保密外,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等要求,应分层分类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与公共利益、公共平安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第二篇: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那么同人铝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那么
为了进一步标准企业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保守秘密〞的原那么,制定同人铝业“三重一大〞〔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实施细那么。
一、公司“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问题
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1、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4、拟订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5、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聘任或者解聘经理〔总经理〕;
7、制定根本管理制度。
经理会决定的事项
1、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2、拟订根本管理制度;
3、制定具体规章制度。
4、组织实施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党总支会决定的事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措施;
2、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重大事项。
3、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听取和审议关于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方案、根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方案、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者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励方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等。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向集团公司推荐的后备干部建议人选。
2、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才的考核、推荐、晋级、聘用〔解聘〕等。
3、部室负责人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