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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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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四川省 物业 服务 收费 管理 细则
四川省物业效劳收费管理细那么   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四川省是如何进行物业效劳收费管理的?下文是四川省物业效劳收费管理细那么全文,欢迎阅读! 四川省物业效劳收费管理细那么最新全文  第一条 为标准物业效劳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效劳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效劳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效劳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效劳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效劳水平相适应的原那么。   第六条 物业效劳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效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效劳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效劳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效劳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效劳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效劳内容、效劳标准以及收费工程、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效劳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效劳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效劳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效劳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效劳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效劳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效劳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效劳本钱或者物业效劳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局部: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效劳支出或者物业效劳本钱。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效劳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效劳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效劳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效劳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效劳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效劳。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效劳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催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效劳并相应收取效劳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效劳合同约定以外的效劳,效劳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效劳内容、标准和收费工程、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予以处分。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法,并报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方法由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暂行方法(计价费[1996]266号)同时废止。 物业效劳原那么  一、工作应自己创造,而不能等待;   二、所谓工作,就是主动去做,而不能被动;   三、应致力于大的工作,只做小的工作会使你渺小、平庸;   四、要抓住困难的工作去做,克服困难,获得成功,才有进步;   五、抓住就不放,达不到目的,死不罢休;   六、主动把周围的人调动起来,调动与被调动,长时间后便有天壤之别;   七、要有方案,只要拥有方案,就会有耐力、方法、前途和希望;   八、要有信心,正因为没有信心,你的工作才显得没有魅力、没有韧劲和那样松散;   九、所谓效劳就是开动脑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面面俱到、滴水不漏;   十、不要害怕摩擦,摩擦是前进之母、积极之养料。害怕摩擦,就会使你变得软弱无能。 物业效劳收费需注意问题  物业效劳企业有权收取物业费。但需要注意的是:   (1)物业效劳企业违反物业效劳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可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业主还有权请求物业效劳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   (2)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效劳企业有权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物业效劳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规定提供效劳的,业主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效劳进行抗辩。   (3)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效劳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效劳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请求解除物业效劳合同。   物业效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请求物业效劳企业退出物业效劳区域、移交物业效劳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效劳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效劳企业不得拒绝退出、移交,并不得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效劳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效劳合同权利义乌终止后的物业费。   我国传统物业效劳效率较为低下,运营过程不够透明,许多业主对物业效劳公司的满意度较低。而物业效劳行业市场的竞争主要表现在对顾客的全面争夺,而是否拥有顾客取决于物业效劳企业与顾客的关系,取决于顾客对物业产品和效劳的满意程度。顾客满意程度越高,物业效劳企业竞争力越强,市场占有率就越大,物业效劳企业效益就越好,这是不言而喻的。物业效劳企业应着力创造顾客价值,而创造顾客价值的关键是顾客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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