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法院人民调解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假设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假设干规定,切实加大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创新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立“平安〞夯实根底。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维切实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民调解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在党的领导下经历了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实践,不断完善和开展起来的一项化解民间纠纷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形成良好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做出了重要奉献,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具体表达,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肩负崇高的使命和重大的责任,要求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开展的步伐,但是,目前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开展的需要,存在着调解纠纷的数量逐年下滑,调解纠纷的质量提高缓慢,人民调解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不高,调解工作不标准等现象,已经阻碍了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和作用的有效发挥,直接影响维护全区稳定的大局。因此,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第2页共4页作用,在当前的人民调解工作中显得尤为迫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22条的规定,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既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也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开展的政治责任。因此,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以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把这项工作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