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制思想与科学开展观论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开展观〞,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开展的根本观点,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是我们党推进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在新世纪新阶段,党要承当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开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坚持科学开展观落实到开展先进生产力、开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阔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开展。紧紧把握住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就能2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落实,使党的执政地位不断稳固,使强国富民的要求不断得到实现。邓小平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的奠基者、英明的开启者和艰辛的推动者。邓小平关于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思想,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制教育、法律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内容极为丰富和深刻。邓小平法制思想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开展,坚持了科学的开展观。从这个意义上说,按照邓小平法制思想,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坚持科学开展观,就是真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3一、邓小平法制思想丰富和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法制思想作为邓小平理论的一局部,邓小平的法制思想同样是在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前30年历史经验教训的根底上,又结合当前中国社会开展实际提出来的。它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根本原理,同时又具有其独特的内容。邓小平法制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它的创造性在于,以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为指导,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主要历史经验,答复了在中国条件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必4由之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以新的视角、新的思想、新的观点,向前大大地开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首先,在如何实现从革命法制向建设法制转变的问题上,开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和法制思想;其次,在如何处理无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关系上开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和法制思想;最后,在树立法律的权威问题上开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和法制思想。1、邓小平法制思想实现了革命法制向建设法制的转变改革开放前我国法制的功能主要局限于对敌斗争、5惩治犯罪和维护统治的范围,过分地强调法律的制定主要是效劳于权力的稳固,把法律仅仅作为实现政治统治的必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