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防-护.pptx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与防范 黄 会 香 2017年2月4日 主 要 概 况 1.医 务 人 员 职 业 暴 露 概 况 2.血 源 性 职 业 暴 露 因 素-针 刺 伤 3.血 源 性 职 业 暴 露 的 防 护 措 施 4 血 源 性 职 业 暴 露 后 的 预 防 处 置 2016年我院职业暴露发生状况 针刺伤14例 洗消器械损伤3例 82.36 17.64 职业暴露类型 2016年我院职业暴露发生人群 医生1例 工人1例 实习生3例 护士13例 5.88 5.88 17.65 70.59 人群分布 医生 工人 实习生 护士 2016年职业暴露暴露源类型 血源性疾病 暴露5例29.41 非血源疾病 暴露12例70.59 血源性疾病暴露 5例非血源性疾病暴露 12例29.41血源性疾病暴露 5例非血源性疾病暴露 12例29.4170.59什 么 是 医 院 感 染 职 业 暴 露?人 员:医 务 人 员 以 及 有 关 工 作 人 员 情 景:在 从 事 临 床 医 疗 及 相 关 工 作 的 过 程 中 途 径:暴 露 于 某 种 传 染 源 的 情 况,血 源 性 传 染 病 感 染 或 携 带 者 的 血 液、体 液 污 染 了 破 损 皮 肤或 黏 膜;被 含 有 病 原 体 的 血 液、体 液 污 染 了 的 针 头 及 其 他 锐 器 刺 破 皮 肤;吸 入 具 有 感 染 性 的 气 溶 胶;直 接 接 触 了 传 染 性 物 质。血 源 性 病 原 体 的 定 义?指 存 在 于 血 液 和 某 些 体 液 中 的 能 引 起 人 体 疾 病 的 病 原 微 生 物,例 如 乙 型 肝 炎 病 毒(H B V)、丙 型 肝 炎 病 毒(H C V)和 艾 滋 病 病 毒(H I V)、梅 毒 等。体 液:是 指 精 液、脑 脊 液、阴 道 分 泌 物、滑 囊 液、胎 盘 液、胸 腔 液、心 包 液、腹 腔 液、羊 水、口 腔 科 操 作 时 的 唾 液、其 他 被 污 染 的 体 液 或 不 能 与 体 液 区 分 的 液 体。职 业 暴 露 的 常 见 相 关 因 素 物 理 性 因 素 化 学 性 因 素 心 理 社 会 性 因 素 针 刺 伤 是 血 源 性 疾 病 主 要 传 播 途 径(医 务 人 员 患 血 源 性 疾 病 8 0-9 0%是 由 针 刺 伤 所 致)不 同 体 液 病 毒 含 量 含 病 毒 量高 的 血 液 和 体 液 依 次 是:血 液、精 液、阴 道 分 泌 物、羊 水 含 病 毒 量低的 血 液 和 体 液 依 次 是:尿 液、粪 便、汗 液、泪 液、母 乳 针 刺 伤 后 不 同 病 原 体 感 染 的 危 险 程 度 H B V 感 染 率 6%3 0%H C V 感 染 率 1.8%H I V 感 染 率 0.3%国 外 研 究 证 实:H B V 感 染 率 高 于 H I V 感 染 率 5 5 倍,高 于 H C V 3 8 倍 不 同 暴 露 途 径 的 感 染 机 率 针 刺 伤 后 接 触 污 染 血 液:0.3%眼、鼻、口 腔 粘膜暴 露:0.1%皮 肤 接 触 污 染 血 液:0.1%针 刺 伤 常 见 暴 露 原 因 1.注 射、抽 血、静 脉 穿 刺 或 拔 除、分 离 针 头;2.锐 器 处 理、废 弃 物 处 理;3.外 科 手 术 缝 合 ;4.回 套 针帽;5.血 标 本 放 入试 管;6.器 械 传 递、器械清洗、器械整理。预 防 血 源 性 感 染,对 病 人,我 们 已 经 做 了 很多 1.医 院 布 局 及 硬 件 设 施 的 改 进;2.全 部 使 用 一 次 性 注 射 器;3.产妇、输 血、手术前 常 规 检 测 H B V,H C V,H I V 等;4.血 液 透 析 器 一 次 性 使 用;5.软 式 内 镜 活 检 钳 采 用 压 力 蒸 汽 灭 菌;6.便 携 式 血 糖 仪 使 用 一 次 性 采 血 针 头;7.消 毒 无 菌 用 品 由 消 毒 供 应 中 心 统 一 供 应;8.对 医 疗 废 物 收 集 与 运 送 规 范 的 制 定;9.安全注射。锐 器 伤 高 发 环 节 1.个 人 防 护 意 识 淡 薄,不 使 用 相 关 防 护 用 品,不遵守操作规程;2.紧 急 抢 救 时,发 生 职 业暴 露 的 危 险性大;3.医 务 人 员 特 别 是 护 理 人 员 在 一次性器具 用 后 处 理 中发 生职 业 暴 露 的 危 险 性 大;4.手 术 室 人 员 在 手 术 过 程 中被 利 器 刺 伤 发 生 职 业 暴 露 的 危 险 性 大;5.供应室人员在清洗器械过程中发生职 业 暴 露 的 危 险 性 大;6.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发生职 业 暴 露 的 危 险 性 大。对 于 职 业 暴 露我 们 存 在 的 问 题 对 职 业 暴 露 危 害 认 识 不 足 对 职 业 暴 露 防 护 重 视 不 够 培 训 效 果 不 佳 日 常 操 作 规 范(S O P)执 行 不 到 位 不 知 晓 暴 露 后 处 置 报 告:程 序 较 复 杂,不 知 晓 程 序,不 愿 意 报 告 预 防 血 源 性 病 毒 传 播 方 法 安 全 教 育 标 准 预 防 安 全 操 作 注 射 疫 苗 加 强 职 业 防 护 教 育,提 高 全 体 医 务 人 员防 护 意 识,是 减 少 职 业 暴 露 的 主 要 措 施 血 源 性 职 业 暴 露 的防 护 措 施 标 准 预 防:要 求 所 有 的 人 体 体 液 和 分 泌 物 均 被 视 为 有 血 源性 病 原 体(如 H I V,H B V,H C V)感 染 的可能,医 务 人 员 在 接 触 这些 物 质 时,应 当 采 取 防 护 措施,使 用 具 有 安 全 性 能 防护用品。标 准 预 防 的 基 本 特 点 1.既要 防 止 血 源 性 疾 病 的 传 播,也 要 防 止 非 血 源 性疾 病 的 传 播;2.强 调 双 向 防 护,即 防 止 疾 病 从 病 人 传 至 医 护 人 员,又 要 防 止 疾 病 从 医 护 人 员 传 至 病 人;3.根 据 疾 病 的 主 要 传 播 途 径,采 取 相 应 的 隔 离 措 施,包 括 接 触 隔 离、空 气 隔 离 和 微 粒 隔 离(空 气 飞 沫)。标 准 预 防 措 施 洗 手 和 手 消 毒 戴 手 套 戴 口 罩 穿 防 护 衣 环 境 消 毒 废 弃 物 处 理 洗 手 1.直 接 接 触 每 个 患 者 前 后,从 同 一 患 者 身 体 的 污 染 部 位移 动 到 清 洁 部 位 时;2.接 触 患 者 黏 膜、破 损 皮 肤 或 伤 口 前 后,接 触 患 者 的 血液、体 液、分 泌 物、排 泄 物、伤 口 敷 料 等 之 后;3.穿 脱 隔 离 衣 前 后,摘 手 套 后;4.进 行 无 菌 操 作、处 理 清 洁、无 菌 物 品 之 前;5.接 触 患 者 周 围 环 境 及 物 品 后;6.处 理 药 物 或 配 餐 前。洗手两前三后 戴 手 套 1.暴 露 于 血 液、体 液、分 泌 物、排 泄 物,黏 膜、有 破 损的 皮 肤,及 其 污 染 的 物 品 时;2.严 重 污 染 时 需 要 更 换 手 套;3.一 次 性 手 套 不 可 重 复 使 用;4.皮 肤 有 破 损 时,建 议 戴 2 副 手 套;5.脱 去 手 套 后 要 马 上 洗 手 或 手 消 毒;6.使 用 手 套 不 能 替 代 手 部 清 洁 不 论 洗 手 或 擦 手。戴 口 罩 1.N 9 5 口 罩:过 滤 9 5%颗 粒,对 病 毒 有 阻 隔 作 用,用 于 结 核、水 痘、麻 疹 等;2.一 次 性 外 科 医 用 口 罩:过滤 9 0%颗 粒;3.棉 纱 口 罩:防 病 毒 过 滤 效 果 只 有 2 0-3 0%。防 护 眼 镜、面 部 防 护 罩 1.可 能 发 生 喷 溅 的 医 疗 过 程 必 须 使 用 防 护 镜、面 部 防 护 罩、口 罩;2.使 用 取 决 于 个 人 对 操 作 过 程 的 认 识 和 判 断,看 潜 在 事 故 可 能 性 的 大 小;3.动 脉 穿 刺 要 戴 面 部 防 护 罩 因 血 液 溅 入 眼 中的 发生 率 较 高。穿 隔 离 衣 1.防 水,否 则 应 在 外 面 加 穿 防 水 围 裙;2.应 注 意 保 证 能 遮 盖 全 部 的 衣 服 和 外 露 的 皮 肤;3.保 持 隔 离 衣 里 面 及 领 部 清 洁,穿 隔 离 衣 时 勿 接触 面 部 等;4.污 染 时 应 立 即 更 换;5.使 用 后 应 放 置 在 指 定 的 容 器 内;6.不 能 重 复 使 用 一 次 性 隔 离 衣。环 境 安 全 1.日 常 清 洁 和 卫 生 处 理;2.在 清 洁 基 础 上,适 当 消 毒,保 证 落 实;3.工 作 环 境 光 线 充 足;4.尽 量 集 中 清 洗,清 洗 时 工 作 人 员 尽 可 能 离 开 工 作 区;5.消 毒 剂 浸 泡 器 械,随 时 加 盖 防 止 消 毒 剂 挥 发。安 全 处 置 废 弃 物 1.使 用 利 器 盒;2.减 少 对 锐 器 的 处 理;3.在 诊 疗 区 放 置 锐 器 处 理 装 置;4.不 要 携 带 锐 器 在 工 作 区 行 走;5.不 要 人 工 分 离锐 器;6.运 输 废 弃 物 的 人 必 须 戴 厚 质 乳 胶 手 套;7.处 理 液 体 废 弃 物 必 须 戴 防 护 眼 镜。操 作 注 意 事 项 1.用 过 的 针 头 应 立 即 丢 入 利 器 盒;2.利 器 盒 应 放 置 到 位,便 于 丢 弃;3.不 要 毁 损、弯 曲 或 双 手 回 套 针 帽,用 后 不 能 立 即 处 理 的,应 使 用 单 手 回 套 法;4.不 要 将 针 头等放 入 过 满 的 利 器 盒(3/4);5.相 关 工 作 完 成 后,再 脱 手 套;6.摘 掉 手 套 后 或 接 触 体 液 后 立 即 洗 手。操 作 注 意 事 项 7.在 进 行 侵 袭 性 操 作 过 程 中,要 保 证 充 足 的 光 线;8.采 用 新 技 术,如 使 用 有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的 锐 器;9.消 除 不 必 要 的 锐 器 和 针 具,如 使 用 适 宜 的 电 灼 器、钝 化 针 具 和 U 形 针 具 等;10.手 术 中 传 递 锐 器 应 使 用 传 递 容 器,以 免 损 伤 医 务 人 员;11.禁 止 用 手 直 接 拿 取 被 污 染 的 破 损 玻 璃 物 品,应 使 用 刷 子、垃 圾 铲 和 夹 子 等 器 械 处 理;12.处 理 污 物 时,严 禁 用 手 直 接 抓 取 污物,尤 其 是 不 能 将 手伸 入 到 垃 圾 容 器 中 向 下 压 挤 废 物,以 免 被 锐 器 刺 伤。各类防护用品的佩戴 请看我院护理技术操作组的老师为大家演示 职 业 暴 露 后 的 预 防处 置 暴 露 后 预 防 处 理 1.伤 口 处 理;2.暴 露 情 况 报 告;3.感 染 风 险 的 评 估;4.暴 露 后 的 预 防 治 疗。恰 当 的 治 疗,随 访 和 心 理 咨 询 职业暴露后的 处 理 1.如 是 血 液、体 液 等 溅 洒 于 皮 肤 表 面 应 立 即 先 用 肥 皂,再 用 清 水、自 来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2.如 溅 入 口 腔、眼 睛 等 粘膜部 位,用 清 水、自 来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长 时 间 彻 底 冲 洗;3.如 发 生 皮 肤 粘 膜 针 刺 伤、切 割 伤、咬 伤 等 出 血 性 损伤 暴 露 后,应 立 即 挤 出 损 伤 局 部 的 血 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