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学校
卫生
生活
饮用水
监督
要点
管理
要求
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及管理要求
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卫生
监督要点及管理要求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及管理要求。
一、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一〕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方法
〔二〕范畴
1、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
2、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
3、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4、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
5、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6、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
7、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申请,开展学校校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三〕许可
1、XX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承当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内的二次供水许可,并对未经许可擅自供水的行为予以处分,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申请提出换发新证。
①未经预防性卫生审核擅自供水
违法条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第八条
处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责令改良,并可以处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②未经许可擅自供水
违法条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第七条
处分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责令限期改良,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日常监督
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
1、学校是否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机构。
2、学校是否任命一名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中小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等项工作。
3、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
4、传染病防治工作是否纳入年度工作方案;健康教育是否纳入年度教学方案。
5、是否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是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是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7、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是否正确,是否有记录。
8、是否建立中小学校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是否有记录。
9、是否对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是否有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是否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10、是否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是否有记录。
11、是否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及时消毒并有记录,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2、是否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学校医疗卫生监督
1、学校内是否设卫生室、保健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是否设卫生室,是否按学生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2、是否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医生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是否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其它卫生技术人员是否执有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卫生室建筑面积是否大于40平方米,是否设有诊室、处臵室、治疗室。
保健室设臵
1、缺乏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设立保健室,保健教师是否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保健教师是否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知识培训。
2、建筑面积是否大于15平方米。
3、是否配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头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
1、学校传染病疫情爆发的应对措施
〔1〕接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学校传染病爆发的疫情处理任务后,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2〕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制作现场监督笔录,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依法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或卫生行政控制决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立案调查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对措施。〔3〕接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任务后,依法对学校的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及供水设施、水源的卫生平安防护、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运行情况、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含消毒剂〕的使用情况等影响水质卫生的因素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制作现场监督笔录。
〔4〕学校饮用水水源被污染、水质异常,依法责令学校停止使用;对因饮用水净化消毒或者卫生管理不标准导致水质不合格的,下达整改意见,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5〕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立案调查。
〔6〕属于工业污染造成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嫌人为投毒的,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托幼机构卫生监督
1.监督对象
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
2.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方法〔卫生部令第76号,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标准〔试行〕以及相关卫生标准和标准等。
3、监督检查要点
传染病管理制度与措施
传染病防治管理组织领导情况
传染病防治制度措施建立落实情况
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情况
发生传染病病例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
〔一〕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标准
5、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标准
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二〕范畴
1、预防性卫生监督
2、经常性卫生监督
3、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颁发、复核和延续
4、涉水产品的审批与监管
5、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1、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监督与处分同学校生活饮用水的许可与处分。
2、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取得体检合格证后上岗工作违反第十一条,依据第二十五条处分,责令改正并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水质检验不合格的违反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责令改正,并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经常性卫生监督要点
1、生产工艺检查:
①水质消毒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加药装臵是否工作。并查看运行记录。
②反响池、沉淀池是否有飘浮物。池壁是否是绿藻青苔。
③加氯消毒间是否通风良好,备有平安防范和泄漏处理的应急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毒面具。
加氯〔氨〕间必须与其他工作间隔开,设臵直接通向外部且向外开的门,有观察窗。加氯〔氨〕间外部应备有防毒面具、抢救材料和工具箱。防毒面具应严密封藏,以免失效。照明和通风设备开关应设室外开关。加氯间及氯库内宜设臵测定空气中氯气浓度的仪表和报警设备,以及氯的吸收装臵,应有每小时换气8~12次的通风设备。
2、卫生管理及有关资料检查:
①水处理工艺和卫生设施与申报卫生许可时是否一致。②是否有相应的国家法规、标准和标准文本。
③是否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管理饮用水卫生工作。
④各类贮水设备是否认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是否认期放水清洗。查看相关清洗消毒记录。
3、水质检验:
①是否有水质化验室。检测仪器是否能正常运转。②化验室能否适应水质检测需要。
③采用点的选择、检验工程和频率是否符合要求。
④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验的采样点选择、检验工程、频率按照cj/t206执行;
⑤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工程和频率按照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308〕执行。
⑥不具备水质检验条件的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验。
4、水质检验记录是否完整。
5、水质检测资料是否按规定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Δ涉水产品检查:
供水单位厂购进、使用的管材、管件、化学处理剂、消毒剂及饮用水消毒器械等涉水产品是否索取了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涉水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是否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于原料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那么进行登记,防止混杂,防止污染。采样检验:
现场如发现供水单位水质处理、消毒等工艺存在问题时,可考虑采集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验,对水质是否达标进行判断。
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一般卫生要求
1、设施周围环境整洁,排水条件良好,供水设施运转正常;
2、设施与饮用水接触外表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3、通过设施所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不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设施卫生要求
1、饮用水箱或蓄水池要专用,不得渗漏;
2、设臵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公分;
3、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网罩;
4、人孔位臵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需要,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
5、水箱入口要加盖加锁,并高出水箱面5公分以上;
6、水箱的溢水管与泄水管不得同下水道直接连通,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
7、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官性状;
8、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h的用水量;
9、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线直接连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10、使用的过滤、软化、净化、消毒设备、防护涂料必须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11、蓄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
12、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水质卫生要求
必测工程: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选测工程: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紫外线强度;
增测工程: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执行标准: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设施使用的卫生要求
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的运转、保养、清洗、消毒;
每年对供水设施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