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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6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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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国 危险废物 医疗 废物 处置 设施 建设 规划 实施 工作简报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6期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14期 2023-2023-21 本期要目 关于转发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对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置技术标准征求意见 山东、辽宁等24个省上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技术报告 张家港危险废物及安阳、黄山、滨州、晋城、本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专家复核会议召开 【总局动态】 关于转发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方案的 通知的通知 [编者按]。国家开展改革委于2023年7月30日下达了2023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方案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434号),国家环保总局随即将该通知转发给工程所在的省市环保局。在转发通知中国家环保总局结合前一阶段各地在工程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监督推开工程实施过程中提出五点工作要求,现将五点工作要求 刊登如下: 一、工程业主应严格遵照总局对本工程技术复核所确认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技术和工艺路线、相关参数等进行初步设计和技术设备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工艺路线。如确需变更的,必须向我局以及国家发改委提出书面申请并阐述理由,在获得批准前方可执行。 二、技术设备招投标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保证技术和设备可靠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国产设备,严格控制采用进口设备,不得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三、对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前期带有示范性质的工程,如确需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应组织进行消化、吸收和国产化的工作。如采用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技术、在国内生产设备,国外技术设备提供方必须与中方推荐的国内设计单位、工程公司共同进行技术设备投标、工程总承包。提倡工程采用工程(或技术设备)总承包制。各工程业主单位应将技术设备招投标结果及时报告所在地省级环保局和我局。 四、工程业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保证工程所用技术和设备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国债资金的正确使用,并力争年底前完成工程投资方案所确定的建设目标。 五、工程业主单位要按照要求将工程进展情况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环境保护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要会同当地发改委将工作进度情况汇总后报送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工程进度报告报送格式另行通知)。 我局将协同国家发改委不定期检查工程的执行情况。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对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置技术标准 征求意见 2023年8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下发文件(环办函[2023]525号),对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置技术标准征求卫生部、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等21家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高温蒸汽处置技术属非燃烧技术,主要适用于规模相对较小(小于2023吨/日)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具有处置灵活、投资较小、运行费用较低等优点,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范围。该技术标准从总体设计、医疗废物收集包装贮存与设施清洗消毒、高温蒸汽处置系统、环境保护和平安防护、运营管理等方面阐述了该技术应用的要求以及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表达出以无害化为处置目标,集中处置、末端控制和过程控制并举,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处置原那么。 该技术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组织编写,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负责起草。国家环保总局将根据各方面意见尽快组织修改和完善,条件成熟时尽快公布,以标准和指导全国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山东、辽宁等24个省上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技术报告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从2022年2023月份正式启动,2023年3月份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一次技术培训会议,就普查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培训,随后各省立即着手全面展开普查工作。根据工作方案,2023年7月份后各省应该完成普查工作并提交普查技术报告。截止到目前为止,已收到重庆、新疆、贵州、宁夏、XX省、河北、湖北、辽宁、山东、北京、福建、河南、海南、甘肃、吉林、山西、安徽、广西、青海、四川、云南、上海、陕西、黑龙江等24个省的普查技术报告,天津、浙江、江苏、湖南、江西、广东、西藏等7省普查技术报告尚未上报。 作为本次普查的技术支持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将对各地技术普查报告展开全面的技术分析和汇总,形成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技术报告,上报国家环保总局,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规划实施】 张家港危险废物及安阳、黄山、滨州、晋城、本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专家复核会议召开 [编者按]。截止到目前为止,包括新疆、宁夏在内的7个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和包括株洲、六安在的7个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已经下达了国债投资方案,XX省、XX省和XX省等3个危险废物处置工程以及云南德宏、文山、保山、思茅、大理和齐齐哈尔、黄山、安阳、本溪等9个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已经报至国家发改委,张家港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和滨州、晋城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已经召开了技术复核会议,北京、广西、海南、四川、青海、西藏等6省尚未有任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申请复核。 2023年8月17-23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在京主持召开张家港危险废物以及安阳、黄山、滨州、晋城、本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专家复核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市环保局、工程建设单位、可研编制单位、可研编制技术支持单位以及会议邀请的评审专家代表。 根据复核大纲规定的复核内容和要求,会议分别对危险和医疗废物收运系统、处置工艺和设备选型、总图布置、废水处理、辅助工程、环保措施、投资及财务评价、前期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评审,重点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工艺技术路线是否合理、报告是否到达可研编制要求深度等,并根据可研编制单位、业主单位及相关环保单位的汇报提出了专家复核意见。 专家组复核认为各工程建设依据充分,建设规模确定根本正确,选址可行,工艺路线选择根本合理。但各工程也存在一定的共性问题,如工程量估算不准,总图布置没有结合实际地形条件进行,属示意性布置,不便于实际运行操作,辅助建筑面积偏大偏多,工程占地面积偏大,投资估算中存在工程单位造价不合理和投资缺项等。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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