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事迹典型前不久的一天,滦县法院副院长谢金华和其他同志一起在回访玉田县的一位当事人时,下起了雨。而当事人所在地地势低洼,汽车无法进村,谢金华二话没说,带着干警冒雨徒步走了5公里赶到了当事人家中。看着他们浑身湿透、满脚泥泞,受访当事人非常感动:“从你们的身上,我看到了滦县法院一心为民的精神。〞并当场表示不再上访,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目前该案已圆满解决。谢金华今年40岁,2023年任滦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兼政治处主任。几年来,他凭着对党的忠诚、对工作的热忱,始终从全院的工作大局出发,着眼于本质,勤于思2考,甘于奉献,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法院工作如何为县域经济开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保障和效劳,这是谢金华经常深思的问题。也正是秉承着效劳开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谢金华同志不断增强超前效劳、主动效劳意识,为全县经济开展铺路架桥。在他的带着下,今年6月,他带着审判人员赴县内26家企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分别为企业上了标准主体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制课。近五年来,滦县法院先后审结涉及全县企业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450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5亿元。同时,他还要求干警们努力消除地主保护主义思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案件3的审理中,办案干警本着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系好本企业与外地企业间健康良好的贸易关系的原那么,大力开展了调解工作,涉外地企业案件的调解率到达了80%以上,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促进辖区经济的快速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奉献。立案是谢金华分管的工作之一。为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告状难〞这一热点问题,他催促院各部门严格落实了立审、审执分立制度,狠抓了立案和申诉、审判监督、司法救助等项工作。在立案工作中,他们严格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慎重处理敏感案件立案问题,杜绝了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等违规操作现象,把4好审判第一关。该院还实施了除行政、审监案件外全部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制度,从而统一了立案标准,使立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在立案工作中,四年来先后立案12000余件,及时率、准确率全部到达100%;在刑事和民事审判工作中,无一错案和执法过错,案件发改率控制在2%以下;在司法为民工作中,先后审批为经济确实困难的群众办理诉讼费641件,金额达286万元。队伍建设是严格执法的根基。近年来,谢金华在充分调研的根底上,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