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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
2023
国家
开放
大学
电大
专科
电子商务
法律
法规
25
期末
试题
答案
2185
范文
天道酬勤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202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85〕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202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85〕盗传必究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1个正确的,将其序号填入题后括号内。每题2分.共10分〕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 )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A.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 B.到达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 C.进入该特定系统 D.到达该特定系统 2.以下选项中,哪一项为哪一项数字化的信息具有的特点。( ) A.易损耗性 B.不易篡改性 C.易复制性 D.不易利用性 3.所谓电子控制权,是指信息产品的许可方采取某种电子措施和类似方法,( )。
A.限制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B.鼓励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C许可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D.禁止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4.网上银行作为高新技术的银行效劳手段,与传统的银行效劳体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
A.更好的客户效劳模式 B.经营本钱的大大提高 C更平安的付款方式 D.增加了交易本钱 5. 2001年修正之后的著作权法根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需要,采纳的一个全新的法律术语是( )。
A.信息网络使用权 B.信息网络传播权 c.信息网络复制权 D.信息网络收益权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2-4个答案正确,请选出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题后括号内。多项选择或少选都不给分。每题2分,共14分〕1.在审查一项数据电文的证据力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
A.生成、储存或传递该数据电文的方法的可靠性 B.保护信息完整性的方法的可靠性 C.用以鉴别发端人的方法 D.信息内容的合法性 2.数据电文根据双方约定需要确认收讫,但未约定确认收讫方式的,收件人可以( )向发件人说明该数据电文已经收到。
A.通过任何方式 B.通过任何行为 c.在任何时间内 D.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 3.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以下哪些途径( )。
A.合同解决途径 B.法律解释途径 C.功能等同法 D.技术中立原那么 4.认证机构就是承当( )的效劳机构。
A.承当平安电子交易认证 B.签发数字证书 C.确认用户身份 D.提供商务信息 5.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信息传输过程中的( )等问题。
A.完整性 B.功能性 c.有效性 D.防抵赖性 6.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包括电讯、数字、磁力、无线、光学、电磁技术等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有关活动的统称,包括( )。
A.交易活动 B.政务活动 C.金融活动 D.效劳活动 7.数据库特殊权利包括数据库制作者的( )。
A.传播权 B.摘录权 c.获得报酬权 D.再利用权 三、判断题〔请根据你的判断,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每题2分,共20分〕1.商务活动的全过程,从订购、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的电子商务是完全电子商务。(√ ) 2.传统民商法及民事程序法不能适用于虚拟环境中的商务活动,需要确立新的标准。(× ) 3.联合国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立法,通过的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 √ ) 4.在技术方面,数据电文具体是电子的,还是光学的、磁力的,法律有必要加以限定,除采用规定的技术手段以外,即使技术手段能到达法律所要求的标准,也不能成认其法律效力。( × ) 5.既使与签署目的相适应的平安的电子签名,也不具有与书写签名同等的效力。( × ) 6.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 7.通过发放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所有合理信赖证书内信息的人承当一定的担保义务。( √ ) 8.发端人不得以其支付指令有误或支付的原因不合法为由要求银行撤销已经完成的支付行为。(√ ) 9.电子信息交易不同于现实交易,这不仅表现在运行的环境和使用的手段不同,而且表现在网上交易主体也是虚拟的主体。( × ) 10.数字化的信息具有不损耗性的特点,这一特性决定了信息的交易形式主要是许可使用。( √ ) 四、简答题〔每题12分,共36分〕1.如何确定数据电文发送与接收的时间与地点? 答:由于我国采取的到达主义,所以法律只需要对到达时间和到达地点作出规定。
(1)数据电文的到达时间。
合同法第16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
对于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应当如何收集和合理利用个人信息资料? 答:未经明确同意而收集和使用用户的个人资料,是违反隐私权保护法律的行为。然而,如果只对用户的个人隐私加以维护,无疑又与因特网上的信息自由流动性相抵触。如何在二者之间达成一种利益平衡,这也是目前各国立法力求解决的问题。因特网上的隐私权保护主要表达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收集者应当告知用户,他们收集了什么信息,并打算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二是信息收集者应该争得用户的同意,并为用户提供控制对个人资料进行使用和再使用的方法。通过这两项做法,用户可以对隐私公开的适当及修改个人资料等事宜,作出更有效的判断和行动。
如果各国关于因特网上信息流动的法律互相不能协调,将会产生对信息流动的不合理限制。一国可以以保护本国公司隐私权的名义,限制信息的跨国界流动,这种限制又会异化为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很多国家已注意到这种危险,目前所采取的措施,旨在建立一种以市场导向为根底的新的隐私权方案。
我国在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也无专门法律来保护网络中的个人资料的平安。在实践中,对隐私权的诉讼经常适用其他诉因,这对保护隐私权不利。
3.什么是格式条款?网络中的格式条款是什么?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要么接受,要么走开〞,消费者没有协商的余地。而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往往在格式条款中写入对自己有利而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
当消费者进行网络交易时,通常网页上会由网络商家预先载明合同条款,最常见的情况是,经由计算机程序的设计,消费者必须以鼠标按下同意键后才可以进行交易的下一步程序。而许多网络商家会附带声明,一旦消费者按下鼠标,即视为消费者同意网络商家就合同所订之条件,这种就是“网站包装合同〞,又由于只要点击鼠标即视为同意,所以又称为点击合同。点击合同是典型的网络格式合同。
拆封授权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套装软件授权形式,其条款通常附随于有形的磁片或只读光盘(CD-ROM)上,非常典型的是在该软件的包装或封套上或于其内印刷或记载着合同条款,消费者毋需签订合同,而该合同条款那么会声明:“当消费者拆启该包装使用该软件时,即视为消费者接受该授权之全部条款。〞点击合同与拆封授权合同十分相似,点击合同可以说是拆封授权合同的衍生。
五、论述题〔20分〕结合社会实践,论述电子商务风险种类有哪些方面? 答:对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参与人,经常会遇到以下种种风险问题:(1)因电子商务交易的不确定性而引起的损失。黑客人侵,商业毁誉,通讯线路瘫痪,电子系统失灵,电子商务中的交易惯例的不合理,以及工作人员的失误,都可能引起电子商务的中断,并给交易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因欺诈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外部入侵及内部管理不严,都有可能引起资金的错误划拨,以及金融交易记录的丧失;(3)因网络效劳中断而导致的商业时机的丧失。对于某些必须以电子数据通讯或交换为根底的交易,如果系统被遭受攻击或堵塞,而使交易停顿,那么给交易人带来的损失可能是灾难性的;(4)保密信息的外泻。许多信息,对于某些机关或企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一旦泄露出去,对该机关或企业可能会造成致命的打击。
(5)因非法使用而遭受的损失。攻击者可能非法使用交易人的网上资源,而使之遭受损失。在实践中常见的是,黑客通过某一交易人的计算机系统作为工作平台,转而攻击第三人的系统或网络,而让该交易人代为承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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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系统被攻击而产生的损失。尽管各国都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但是,电子储蓄或理财系统更易成为被攻击的对象,银行系统的紊乱,对于用户来说,无疑是使其最感不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