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方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制度,经研究,确定自20x年x月x日起,在我市实施在地统计调查制度。现制定如下改革方案。一、充分认识实施在地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地统计是根据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类统计调查对象按所在地原那么进行统计调查,并实行区域管理的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在地统计,能客观、全面、系统地反映和把握区域经济和社会开展的实际情况、开展趋势,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解决区域经济开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能全面系统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行政绩效,有利于充分调动其统筹经济和社会开展的积极性;能全面展示区域经济集中度、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凸现区域经济结构特征,便于各级政府在开展战略上实施分类筹划和指导。二、根本原那么(一)坚持国民经济按地域核算的原那么。在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的前提下,以与全市财税体制改革相适应为根本要求,强化区域统计工作,满足各级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开展的需要。(二)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分工的原那么。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各有关职能部门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各负其责、严密有序的统计工作秩序。(三)坚持循序渐进、配套改革、效劳基层的原那么。逐步完善统计调查方法,标准数据采集行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基层负担。(四)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的原那么。建立健全各项数据质量管理方法和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五)坚持信息化推进的原那么。加快统计信息化步伐,以信息化促进统计制度的改革。(六)坚持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那么,逐步实现统计事权下移。三、对象和范围(一)对象。驻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住户。铁路、航空、邮政、电信、供电(指电网内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4区)、供水、供气、公共交通、地质、军队等业务上不宜按行政区划分割的特定行业或单位暂不做区域分割,仍由市统计局直接统计。(二)范围。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不含铁路、航空)仓储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计算效劳和软件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效劳业;科学研究、技术效劳和地质勘查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事业;居民效劳和其他效劳业;行政事业以及国民经济核算;劳开工资;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居民、农村居民住户调查全部指标和临时性调查等。四、实施步骤所有机构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居民户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