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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农产品
安全监管
实施方案
乡镇农产品平安监管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平安条列赋予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职责,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根据省厅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那么,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依法落实监管职责、搞好监管效劳为检验标准,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队伍、条件和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效劳能力,为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平安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3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办)全部完成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的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建设,增加投入,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标准、效劳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使其有明确的公益性单位性质和职责任务,有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工作条件,有稳定的工作经费和标准的工作机制,切实全面提高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效劳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一)机构设置。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要主要依托现有的农业综合效劳中心(农技站),结合正在实施的“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工程〞,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进行建设。
(二)编制、人员及设备。各乡镇(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实行工作人员“兼职专职〞并存的工作模式,同时增加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每个乡镇(办)监管机构至少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2-3套速测仪器、1间检测用房以及督导、巡查、抽样、办公的设施设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效劳工作落到实处。
(三)经费保障。加快建立完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有关人员根本支出和业务工作所需经费要依法统一纳入乡镇(办)年度财政预算,并真正落实到位。
(四)加快村级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效劳点建设。要求各行政村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效劳点,设立1名监管员;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业示范园区、县级以上标准化基地、农产品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全部设立相对稳定的1名监管员。监管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并在各级农业部门登记备案,作为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的延伸和有效补充。
(五)人员培训。各县区及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要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强化对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和人员、村级监管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监管效劳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
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平安知识的培训、质量平安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平安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催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平安。
一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平安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平安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平安生产技术。
三是承担对种植等生产环节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催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农产品市场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是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平安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XX县区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相关工作。
四、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
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建设工作从2023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一4月)。制定下发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区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正式实施(5月一2023月)。按照要求,各乡镇(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出台文件,加挂牌子,配齐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独立检测用房,制定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切实发挥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1月一12月底)。11月1日一20日,县区开展自查,对各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及时整改。同时搞好工作总结、材料汇编归档等工作,迎接市局的考核验收。11月20日一12月2023日,市局将组织4个考核组对县区督导检查,按照建设内容和标准逐个乡镇(办)进行实地查验。12月2023日一30日,全力做好省厅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市局成立了强有力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推进实施方案。各县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人员编制、设备配备、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力争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由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个建设工作的顺利有效进展。
二是强化督查,精心指导。各县区要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对长期扎根农村、效劳农民、成绩突出的基层监管效劳人员,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市局将采取“月调度、季督导、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的方式,加大对各县区的检查督导力度,并列入了年度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量化考核的重点。对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追究县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不予安排相关农产品质量平安扶持工程。
三是搞好宣传,营造气氛。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播送、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在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大力宣传,为加快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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