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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煤业公司会议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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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煤业 公司 会议 制度
XX煤业公司会议制度 某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原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清楚、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鼓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根底上,努力做一名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那么,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那么。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公司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奉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厂、矿、区队、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工作成绩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公司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根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安全生产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煤炭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严重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3、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4、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荣耀称号。 5、连续三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区队、班组,可授予安全先进单位的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奉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安全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创造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公司开展做出较大奉献的。 4、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职工群众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先进职工奖。 2、到达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的,按照责任书内容奖励。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开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创造奖,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公司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矿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第三章处分 第七条集体处分 (一)有以下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1、不能如期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的。 2、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3、纪律松驰,工作松散,管理不善的。 4、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5、有其它原因的。 (二)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评奖资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八条责任人的处分 (一)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以下情况的应给予处分或处分。 1、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2、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3、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4、生产方案、任务连续完不成; 5、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6、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分: 1、经济处分。扣除失职期间的绩效工资;取消评奖资格。 2、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降级等。 3、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个人处分 (一)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 1、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4、偷拿、盗窃、窝藏公司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5、损坏甚至成心破坏设备、设施的; 6、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7、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管理人员、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分。 1、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罚款外按照公司责任追究方法追究经济责任。 2、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3、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4、本人违章作业,造本钱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费或其它费用。 5、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6、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7、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8、丧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9、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10、成心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11、破坏XX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12、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观察、开除等。 (四)经济处分。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定。 第四章安全违章处分标准 第十条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有以下行为的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处分。 (一)地面管理 1、新工人到矿未登记、未培训、未参保便安排下井作业的,处工人50元,煤矿管理人员按照综合管理科80元/人、安全副矿长100元/人、矿长200元/人的标准进行处分。招收不符合公司煤矿井下用工根本规定的工人上班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对煤矿矿长进行处分,并清退其招收不符合规定的人员。 2、光头、赤足、穿拖鞋、不带矿灯、穿化纤衣服下井的,按照每人每次50元的标准处分,井口检身工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的标准处分。 3、到地表的井巷及裂缝区没有采取防洪措施的,按照50元/处的标准对安全副矿长进行处分。 4、地面输电线路过低、架设在活树上的,按照20元/处的标准对煤矿机电科科长进行处分。 5、矿井地面卫生差,达不到公司卫生管理要求的,按照10元/条的标准对煤矿矿长进行处分,20元/条的标准对煤矿综合管理科进行处分。 6、职工宿舍区卫生差,没有防火设备、乱接照明线路、室内乱搭电线的按照30元/间的标准对煤矿综合管理科科长进行处分,按照10元/间的标准对煤矿矿长进行处分。 7、地面材料管理混乱,不按规定对材料进行分类集中堆放、管理的,按照100元/处的标准对煤矿生产副矿长进行处分,按照50元/处的标准对煤矿矿长进行处分。发现材料乱丢乱放,被公司检查发现的,按照20元/处的标准对生产副矿长进行处分,按照10元/处的标准对煤矿矿长进行处分。 8、酒后入井作业的,按照100元/次的标准对当事人进行处分,按照200元/次的标准对井口检身人员进行处分。 (二)安全管理 1、出勤管理。矿长、副矿长、安全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带班作业天数达不到公司规定要求,按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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