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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基层
物质文化
遗产
保护
工作
思考
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蕴含着华夏民族文化特有信息的珍贵文化资源,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的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民族情感和爱国情怀的纽带,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着独特而重大的意义。文章探究了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理性思考,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非遗挖掘;传承;开展;认知;
前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上最具特性的文化遗产,它虽然没有物质的实物形态,却最具有文化的神髓。是一个文明体系中古老而又鲜活的文化的活化石,是文化生态信息的重要载体之一。中华民族,有着泱泱五千年悠久历史,民族众多、幅员辽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丰富多彩,浩如烟海。
目前,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重视和全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非遗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甚至出现了“非遗热〞的现象。我也是在正这样的潮流中成为了一个最基层的非遗工作者,数年来的工作,有收获也有失落,有领悟也有困惑,现在,把自己在非遗工作的一些点滴思考,写出来与大家分享和交流。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依然存在着认知不清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
在非遗宣传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我在工作中却发现了一些对非遗认识的盲区。这些盲区往往不是街头群众,不是山村乡民,恰恰是一些对非遗工作有着一定影响力的官员和名人。我中心曾接到一份提案公函,要求将某景点崖壁石刻的几个怪异大字列入非遗名录进行宣传保护,这几个字本来是好事者根据崖壁石纹刻出并附会上唐朝女皇武那么天,而流传于当地的茶余饭后的传说。曾经有过专家考证,认为毫无事实根据,而字也没有任何碑刻和书法价值,更谈不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提案,竟能堂而皇之闯过重重审查,摆在了非遗保护中心的案头上。啼笑皆非之余,我们还要认认真真的进行回复解释。类似这样的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来自于部门、机关的对非遗工作的误解依然很多,特别是一些与非遗工作有交集的单位部门,由于对非遗概念的不清楚,有的随手捏一个工程,为了争取资金或者工作成绩,把一些“伪文化〞、“伪民俗〞的东西硬住里边塞。
“非遗〞概念的出现,也仅仅几年时间,虽然每年都结合“非遗日〞活动在进行广泛的宣传,但主要面对的是社会和基层群众。许多机关单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除了从事非遗工作相关的人员,大多数人对非遗还是望文生义,一知半解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宣讲,特别是要面对人大、政协和各级领导机构以及社会名人群体进行非遗宣传。决不能有领导天生英明的那种错误认识,搞好街头宣传,搞好专题汇报和工作交流,争取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对非遗工作真正的理解,才能得到更多的真正的支持,防止许多不必要的干扰。
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功利意识过强。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先生坦言:“我们搞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最怕听到的两个词就是打造和开发""〞。对此我深有同感,在我参加过的屡次在有关非遗的工作会议上,当相关领导听到非遗工程的汇报时,最关心的是能不能创造经济效益,能不能开发成旅游文化产品,能不能申报进入省级、国家级名录争取资金......而在非遗工作系统内部,也往往以有没有、有几个工程进入了省级、国家级名录,争取到多少资金为主要工作成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一章第二条中明确定义:“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确实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导方针明确指出: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传承开展。
作为活态文化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随着历史的演进和时代的开展不断地变化、更新、变异、求存、开展或者消亡,这种变化是自然而然的,这正是非物质文化本身具有的流变性特点。正因为如此,抢救和保护才显得如此重要,但是无论怎样的抢救、保护决不能以牺牲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为代价,失去了这一点,就失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承载和包含的重要历史和人文信息,成为毫无价值的非遗“仿品〞甚至“赝品〞。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是要保护它的形式和显性的内容,更要保护它的内涵的隐性的文化精神核心。“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精神和文化信息要更重于外在技术、形式。彝族的火把节,从过去的打着火把赶路到现在的打着手电筒赶路,赶歌会的彝族青年男女仍然传承着独特的追求爱情的方式,展现着独特的民族性格。而如果变成旅游景点的随意的在游客中“拉郎配〞,“入洞房〞。就是打上再多的火把也是低俗的娱乐,跟文化遗产不沾边。只有保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精神内核,才是确保了非遗的生命力的“道〞。我们不能只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的眼前的经济价值,而对于文化遗产背后的巨大的文化价值缺乏重视,导致文化遗产形式与内涵别离。而是要在搞好保护的根底上进行开发,开发的文化产品要与遗产加以区分,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产生污染。
三、对依然具有活力的非遗工程的传承与开展要有机的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为一种具有流变性的活态文化,是随着历史不断地变化的,一些与时代开展“不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亡。但也有的文化会随着时代的开展展现出新的活力。这一过程,也有可能在新的经济社会现实中走入误区而变异甚至变质,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者那么应当在这一过程中给出有效建议和合理引导,从而使活态的非遗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
本地有个进入省级非遗名录的“羌族特色饮食罐罐茶传统制做技艺〞工程,就是通过非遗工作者的努力,成功的得到了传承和开展。罐罐茶是曾经生活在本地的古羌族遗存的传统饮食之一,用陶罐在火塘边熬煮,随时可制,方便多用,能解渴充饥,甚至提神解乏,生津暖胃,曾是当地流行的饮食之一。在挖掘申报的过程中,我们却发现常常到遥远的山乡才能能喝到正宗美味的罐罐茶,才能记录到详细全面的制做过程。在调查中,也常常能听到“城里的罐罐茶不好喝〞这样的议论。经过仔细了解,我们才知道,原来罐罐茶的制作要经历炒佐料、熬调和水、熬面茶等较长的程序,必须使用陶罐才能到达缓慢加热的熬制效果,在调入面糊后又要一直不停的缓慢搅动才能保证面茶汁沾稠绵软的口感。而在城里,店主往往为了利润,使用简单工具,简化制做程序,导致制作出来的罐罐茶风味全失。在乡下的,又因为现代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张,这样的耗功费时的饮食,也只在招待客人时偶一为之。总之,这种特色饮食大有逐渐退出人们日常生活的趋势。
在这样的情况下,非遗工作者积极牵头,一边整理出罐罐茶的历史、文化、养生、制作等各方面资料广泛宣传;一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传习,与各传承人一起总结制定出羌族特色饮食罐罐茶传统制做技艺的用具、食材、配方和制做流程的标准标准。同时,与旅游餐饮等部门合做,进行传统特色饮食罐罐茶制作与经营认证活动。凡经过传习,按传统标准和标准进行制作的罐罐茶经营点,将相关标准标准公示在店内,并授于非遗认证标志牌。在各方面的推动下,罐罐茶以它绿色纯天然的选料、全面的营养、养生的功用和醇香的风味等特点重新得到了认可,翻开了市场,不但重新成为本地重要的日常饮食之一,也已经开始走向全国。
对这种依然具有适合现代生活的合理内核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要正确引导,合理的“打造〞和“开发〞,必然会焕发出新的活力,到达保护,开展与振兴的效果。
四、基层非遗工作应当以挖掘、整理为重点。
非遗工作,根本以挖掘、整理、传承、开展为主。但在基层,由于现实条件决定,更应当以挖掘、整理为重点。象笔者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小城镇,文化底韵和历史积淀并不是很丰厚,经过多年来的挖掘整理,已经成功的将两项比较有影响的工程列入省级非遗名录。
近两年,虽然几经努力,却发现再也推不出多少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大工程。但在挖掘整理过程中,又不断发现了了许多小的、零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比方曾经有一种流行于本地山乡的山歌,四句一曲,极富神韵。如“高高山上(吗)一道梁,芹菜韮菜(吗)种两行,哥吃芹菜(吗)勤想妹,妹吃韮菜(吗)久想郎〞。听着这样的山歌,仿佛能看见羌寨静静的夜晚,温暖的火塘的娓娓吟唱。可惜这样的精美工的山歌,留传下来的却只有数首,无法形成体系。看着这样的好东西面临消失,做为非遗工作者,实在心有不甘。于是,我们经过收集和整理,一方面在保存音像文字资料的同时,一方面将一些优秀的推荐到旅游行业中,请她们在有关活动中传唱。由于这种类似小调的山歌,简单易唱,短小精美,很受欢迎,迅速成为本地旅游接待活动中的一个亮点,虽然没有成为省市名录工程,但已经在产生她的土地上重生复活。象这样的小工程还有很多,如山民们互助劳作时的号子“锣鼓草〞、乡村举办酒席时的“表席说唱〞、逢年过节时祈福求神的端公傩戏等等......每一样都有独特的魅力,但有的因为形式小、有的因为内容少、有的在其它地方已经形成规模的......种种原因,都不能列入更上一级的名录,不能得到更大力度的保护。
但这些又无一不是在非物质文化海洋里的珍宝,同样闪耀着人文历史的光芒。基层非遗工作者不能眼里只有闪闪发亮,光芒四射的能入省出国的非遗明珠,更应该看到这些文化的残片,历史遗珠。不以功利为目的,象一个默默的拾贝人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非遗内容,认真做好挖掘,收集和保存尽可能详尽的各类资料,留下民族文明的一个脚印,这也许是一个最基层的非遗保护工作者最应该做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最古老也是最鲜活的文化、历史和传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源泉,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历史、民族个性、民族气质、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机组成和重要表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实就是一个寻找民族文化生命之源和民族文化生命之旅的过程。基层的非遗保护工作者只有真正的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整个民族的重要性,不断地提高认识,总结经验,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把自己融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才能不负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第二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背景: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开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
我国“非物质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状况令人堪忧。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经常可见。
二、法律法规建设的进程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由于保护工作仍未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整体规划,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不能得到系统性解决。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训等工作相对薄弱,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缺乏的困难普遍存在。
三、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地区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四、机构不健全,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