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3
打非
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5日全国、省、市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县平安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xx)2号)、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平安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xx)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全面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xx)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到排查全覆盖、检查全方位、治理全过程,切实找出薄弱环节。强化平安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平安根底,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县平安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主要负责跟踪和了解各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本次平安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28个乡(镇、街道)、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建筑施工、煤矿及非煤矿山、消防、旅游、
四、检查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及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平安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平安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平安制度,落实平安投入,加强平安培训,推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情况;落实平安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平安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平安。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关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以及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易燃易爆物品包装、容器是否检验合格;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2.道路交通平安。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三超一疲劳〞,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平安宣誓、不佩戴平安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迫断装置,强化道路事故隐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整治以及公路防护措施、道路标牌、标志、标识完善等情况。
3.地质灾害隐患平安。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害应急调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雨情、水情、强降雨和洪水预测预报工作开展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在建工程工程施工区域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治理情况。
4.建筑施工平安。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施工现场平安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事故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建筑施工遗留坑洞处理情况。
5.煤矿及非煤矿山平安。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建停产指令、打假密闭以及瓦斯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以及停建煤矿关停等情况。
6.粉尘涉爆平安。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各类娱乐、体育赛事、庆典庆祝、展销会等群众性活动场所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消防平安。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平安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平安责任制落实、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8.森林防火平安。由县林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管控重点部位、管控敏感时段,及特殊群体监护责任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打击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等行为;打击在森林内吸烟、使用明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祭祀上坟烧纸、放孔明灯等行为。
9.电力平安。由县供电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违法乱建、乱拉乱接等损坏电力设施,危机电网平安等行为;农村平安用电管理常态检查考评制度及电力保护和平安措施的落实情况;农村线路、村路灯、表后设备等的日常维护情况,打击违章用电和偷盗电能等行为。
10.旅游平安。由县文旅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景区内住宿、娱乐场所防火平安设施完善情况;景区内食品卫生平安和防控突发传染病传播和扩散措施完善情况,以及景区内工作人员的平安意识及消防操作技能等情况。
11.公共场所平安。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平安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项平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平安防范措施等情况。
12.食品平安。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有关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情况;是否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平安有关法规和知识培训、持证情况;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平安标准等情况。
13.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平安。由县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是否全面摸清摸准留守儿童及空巢老人根本情况,是否建立信息数据和管理台账;是否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维护宣传等情况;是否建立“代理家长〞、“监护人〞家教培训制度、留守儿童情感联线制度、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制度、留守儿童社会效劳机制等情况;是否建立空巢老人医疗保障制度,推行结对帮扶空巢老人活动等情况。
14.特种设备平安。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执行情况,按时申报并负责落实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城市电梯的日常平安管理、检查、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等情况。
15.危旧房平安。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房屋所有人是否认期对其房屋进行平安检查;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是否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需要撤除重建的,是否及时撤除到位等情况。
16.水上交通平安。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通航水域、渡口、码头和新增水域、思林水电站库区的水上交通平安监管机构、人员及装备、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平安监管及“渡口五定〞、“签证放行〞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超载、非法载客、冒险航行、货船载客、自用船舶载客、渔船载客等违章行为情况;对无船舶登记证、无船员适用证、无检验证书“三无〞违法运输船舶办证、取缔、整治情况。
17.燃气及燃气管道平安。由县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情况;在不具备平安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是否按时开展燃气瓶平安年检;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效劳活动行为等。
教育、水务工程、防雷减灾、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要按照本行业职能职责自行开展平安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时间、步骤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xx年8月25日—12月31日。
(二)检查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平安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和排查,并将实施方案和自查报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检查整改阶段(9月16日-11月xx日)。各乡(镇、街道)、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平安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县安委办结合第三、四季度平安生产工作考核,对平安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反响意见;对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及时整改。
3.总结通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将平安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平安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
(三)检查方式。
根据我县实际,此次平安生产大检查要与近期开展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开展,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那么开展巡查工作;县安委会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开展督查,确保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安委会要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稳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平安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建立平安生产大检查责任制,成立大检查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催促检查,确保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平安生产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整改。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联络员,于8月2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广泛地宣传,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