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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人大代表
建议
政协
工作会议
讲话
范文
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2月,我县召开了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两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我县经济社会开展大局出发,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提案。今天,我们召开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真正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落实好、解决好。下面,我就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讲三方面意见。
一、去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去年市、县“两会〞,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54件,政协委员提案76件。其中,市“两会〞交由我县办理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件。这些建议、提案经过35个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全部按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并向代表和委员逐一作了答复,较好地完成了承办任务。按时办结率和答复件标准率均到达100%,走访率到达98%以上,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到达100%。政府系统的承办工作得到了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县工促局、文体局、民政局、交通局、建设局和电力公司受到了县政协的表彰,被命名为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回忆去年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继续保持和发扬。
一是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多数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办理制度,标准办理程序,严格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努力把建议、提案落到实处;一些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自觉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亲自与代表、委员主动沟通并走访代表、委员,亲自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亲自审签答复件,有效提高了办理质量。
二是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了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每年县人大、县政协“两会〞召开或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都是经济、社会开展过程中特别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政府工作乃至各部门工作有极大促进作用。多解决实际问题,多为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这既是代表和委员的愿望,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本着“求实、务实、落实〞的原那么,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措施,把好每一个关口,抓住每一个环节,努力开掘建议和提案中的“含金量〞,切实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真正落到实处。如涉及我县道路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市绿化环保、拆违拆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县政府针对这些建议和提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屡次带着有关部门现场调研,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各承办部门特别是城管局、教育体育局、交通局、文体局、建设局、民政局等承办大户,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专人负责、专人办理、专人落实。通过对建议和提案的积极办理落实,切实解决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使代表和委员的意愿在政府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三是通过办理工作中的相互沟通,形成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开展的合力。沟通和联系不仅是办理建议和提案的根本形式,更重要的是通过和代表、委员沟通,能够反映出我们尊重代表和委员,主动接受监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诚意。去年以来,县政府要求每个承办部门必须和建议、提案的领衔代表委员进行联系,加强沟通,取得理解,赢得支持。各个承办单位采取 、信函、走访、座谈等方式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使承办部门与代表和委员之间沟通了思想,加深了了解,促进了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
总体看,去年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还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一是办理质量还不够高。仍有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本来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的还不够彻底;对正在办理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抓得不紧,进度缓慢。特别是一些承办任务较少的部门,反而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对办理工作领导不力,主要领导自始至终不知道建议提案的内容,具体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对办理工作敷衍应付,草率答复。二是办理程序还不够标准。有的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不按规定时限要求提出转办意见,造成二次交办的延期。三是办理方式还比拟单一。尤其是开门办理、面商办理开展得还不够。四是“自提自办〞现象依然存在。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就是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要认识到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自省、自警、自律〞,是廉政建设工作作出的明确要求,没有经常性地“自省、自警、自律〞,不善于争取理解和支持,工作有时候很可能偏离法度。有的人认为工作干了几十年,业务工作不错,受到了省、市、县屡次表扬,没有偏离轨道,但是回头细想,这些工作很平常,说明不断进取意识、上进意识仍然不够。政府工作要听民生、顺民意,就是要听到社会的评价和认知,要听到对各单位业务工作不断改良、完善的意见。每年人大、政协会议期间,各位县长都要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获取民情、民意信息,各位代表、委员本着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各承办单位不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当作例行公事,要有一个新的认识、更高层次的认识,要当作能够听到不同声音、不同意见、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办理。
二、认真做好今年建议、提案承办工作
今年,县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交由县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41件,其中代表建议59件,委员提案8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这些建议和提案质量都比拟高,涉及面较广,许多建议、提案都是着眼于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问题,也是政府今年需要重点解决好的问题。各承办单位会后要立即认真研究办理,于8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同时,要发扬好的传统和经验,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做好承办工作的新机制。我在这里给大家提几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的高度,从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作为关注民生、了解民意、为人民效劳的过程,作为博采众长、改良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简单讲,审视别人容易,但审视自己很难,如果没有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有些工作特别是在关注民生、关心民生、切实解决民生利益方面的问题,很可能存在漏洞或缺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阶层,他们的一些想法和建议代表着广阔人民群众的意愿,必须重视建议、提案的内容及所提问题、意见、建议的核心和实质。政府决策某些工作,很多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各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涉及部门业务工作,代表政府工作大局,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是政府获取民意的过程,是倾听民众呼声的过程,是通过民主渠道进行决策的过程,是依法行政的过程。所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各单位必须认真、有效、实实在在地办理。各承办单位特别是交通、公安、教育、城管等承办大户,要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出发,尊重代表、委员的意愿和要求,将办理工作安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是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具体方法上不断摸索,力求把承办工作做得更好。对一些受现实和主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提案,如果我们精心进行研究分析,善于运用辩证的方法,突破“就事论事〞的思维方式;运用普遍联系的方法,突破“为办理而办理〞;运用创新的方法,突破“一接一转一答〞的办理模式,或许就会找到解决办理的方法和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不断拓宽办理思路,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总结新经验,办出特色。在具体办理工作中,各个承办单位特别是一些承办大户,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办理制度,使办理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做到件件有人抓、件件有成效、件件有回音、件件都满意。要把充分调查研究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前提,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措施,在薄弱环节上多思考,多下功夫,不断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把办理工作纳入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和程序化轨道,更好地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在接到交办任务后,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进行认真研究,深入思考,提出解决方法,要有创新的思维方式,不能墨守陈规,敷衍了事。
三是求真务实,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建议、提案的内容十分广泛,蕴含着丰富的信息资源,我们要进行综合分析,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找出工作中存在的“症结〞,及时加以解决。在这里,我强调一下,今年建议、提案承办与往年有所不同,没有主办和协办之分,涉及单位全部是主办单位,要分头办理,分头答复代表和委员,并且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对局部重点建议、提案进行了分包,亲自督导,将采取调度、视察等形式抓好落实,目的就是引起各单位主要领导的重视,防止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了解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今年开始,县人大、县政协要对一些重点建议、提案实行主任、副主任,主席、副主席亲自办理、督导,落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措施,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给予更高关注,逐步落实。在办理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形式主义和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各承办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代表、委员评价办理工作,不仅看我们答复的如何,更主要的是看问题解决的如何,是否有明显进展,取得实质性效果。所以,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有困难的问题要创造条件解决,涉及上级部门的问题积极反映争取解决,需要长时间办理的问题要列出方案来解决,因法律、法规及一些政策问题而确实解决不了,要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通过办理建议、提案,切实转变作风,真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要改良办理方法,促进办理工作步入标准化轨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关键在领导。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使办理工作交有依据、查有专人、办有结果、结有回音,形成高效、务实的办理机制。涉及办理建议、提案较多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县政府将要作一系列检查,重点查责任单位局长办公会有没有研究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
其次,要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专人督办、 督办、发函督办和通报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督导,对办理工作成绩突出、代表和委员满意的部门及时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拖沓和敷衍塞责的部门通报批评。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也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催促检查,经常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和指导。该调研的要调研,该协调的要协调,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在督查督办过程中,不仅要对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还要对历年列入“B〞类,即历年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和提案后续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各承办单位对此要进行“回头望〞,对往年的建议和提案进行梳理,条件成熟的,一定要抓紧予以办理落实。
第三,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希望各单位按照交办时限要求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办结行文前,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审核,严格把关。对答复前不征询建议提案者意见,答非所提,不按统一规定的文书格式进行答复,以及不向每一位建议、提案者答复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进行答复,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按照省、市部署,今年是干部作风建设年。2月份以来,各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都做了干部作风的教育、转变,特别是工作抓落实,都有很好的措施和效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是对各单位政治觉悟的检验,也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