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管委关于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市城乡管委为加速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转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23)1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意见及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原那么,强化用户节能意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我市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开展。二、工作目标(一)从2023年开始,我市所有新竣工交付使用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一律实行按热计量收费;(二)到2023年,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已达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根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除民用计量外,逐步实施工业、商业等领域热能计量工作;(四)2023年全市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1000万㎡,其中完成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210万㎡、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任务400万㎡、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390万㎡。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城乡管委副主任段洪和市热力公司经理担任;成员为市供热管理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制定供热计量改造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下达改造任务,审核改造方案,考核、督导、检查改造工作进度,批复各级奖励资金、补贴、银行贷款申报,协调解决供热计量改革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型企业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四、责任分解(一)结合节能改造同步组织实施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23年完成21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二)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催促建设单位对新竣工建筑统一安装供热计量器具,2023年完成40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三)通过发动产权单位,与开发建设、集中供热入网挂钩等方式,推动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23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