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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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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 水污染 防治 工作 实施方案
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面保持和改善县域内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x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3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xx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以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为前提,以源头控制为重点,以制度创新、科技支撑、严格执法为手段,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加大对工业、城镇、农村等重点领域的水污染防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让人民群众用水平安放心。 二、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1.地表水。2023年,我县地表水1个考核断面xx水库水质综合评价结果为Ⅲ类,满足考核目标。 2.饮用水。我县第二水源水质考核目标为Ⅱ类,到达考核目标要求,第一水源地xx水库在枯水期,因天然背景值影响,硫酸盐及金属锰背景值偶有超标。 3.地下水。国家和省级地下水考核点位中,三堡镇徐家寨子水质为Ⅲ类,到达考核目标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工业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排放标准,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深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23年度,我县完成xx爱味客马铃薯加工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xx生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和xx县林河果汁污水处理工程等重点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完成xx4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了全县43处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完成位于水源保护区的强胜建材公司搬迁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改和行政处分力度,对5家违法工业企业进行行政处分。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局部责任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对水污染防治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不利于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加之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局部企业责任心不强,污水偷排、漏排现象仍有发生。二是资金投入压力大。水环境整治涉及面广量大,筹资渠道不宽,财政投入压力较大,加之县内企业大多为小型企业,开展缓慢、效益较差,环保投入缺乏,甚至无力投入。三是水资源利用率不高,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缺乏,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较低。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至2023年年底,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本保持稳定,饮用水平安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水资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指标。至2023年年底,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到达或优于Ⅱ类)到达100%,xx地表水水质优良(到达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地下水水质优良(到达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允许开采量指标内,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降低工业排放强度 1.全面排查和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造纸、淀粉、医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工程,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上述行业企业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 2.改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 3.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矿山采掘行业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非法勘查等违法行为的清理查处,标准勘查开发行为,整治非法探采活动,保护xx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 4.严格限制审批xx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矿山开采、装机2万千瓦以下的水电开发工程。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 5.集中整治生态工业园区水污染,工业园区要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各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到达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清洁化生产水平 6.依据国家局部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搬迁)工作。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环保局 7.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止出现新的污染源,将造纸、化工、农副产品加工、制药等重点行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逐年度完成审核。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三)加快城镇污染治理,减轻生活污染排放 8.加快县XX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度,重点推动城乡污水处理根底设施建设,加强各镇、村污水处理根底设施建设,实现全县污水处理能力均衡开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9.建设和完善排水收集系统,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人口密集、建有污水排放根底设施的镇村,采取雨污分流集中处理方式处理;对于人口相对分散,暂时不具备管道敷设条件的采取分散式、低本钱、易管理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处理,并留有今后改造接管进污水处理设施的余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环保局 10.推进城镇生活污泥处理处置。以XX县区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快污泥集中处理,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禁止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农委 11.在公共建筑采用强制性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商质监局 12.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13.对具备利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化工、制浆造纸等工程,不准审批其新增取水许可。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四)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4.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5.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16.严禁在全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使用对农产品质量有较大平安隐患的氧乐果、三氯杀螨醇等18种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玉米用种衣剂除外),严格限定农药种类、数量和使用区域。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逐步降低全县农药使用量,增加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 牵头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7.调整种植业结构布局,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的农作物;在地表水过度开发区、地下水超采区以及农用水比重较大的地区,适当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和用水量较大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改种耐旱经济作物,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 牵头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18.加大废旧滴灌带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应用厚度大于0.01mm的农业地膜,探索进行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引进并推广机械拾膜技术,努力形成使用、回收、加工、再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牵头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各镇人民政府 19.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20.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年度农村连片整治工程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各镇人民政府 (五)促进经济结构转型 21.合理确定开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实行绿色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根底布局重大产业,重点工程原那么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22.鼓励开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态保护型旅游业。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旅游局 23.严格控制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区和饮用水水源补给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开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24.严守生态功能红线。在主体功能区划的禁止开发区内,不予审批任何有污染物排放或可能造成生态破坏的建设工程。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工程;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六)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 25.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不得突破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控制各行业取水总量。完善取水许可档案,加强取水许可统一编码管理,强化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结合取水许可和方案用水工作逐步核减各取水户许可取水量,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方案用水管理。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26.从严控制特殊行业用水量,严格按照全省用水定额取用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用水要到达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27.按照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对各河流河段进行分类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水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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