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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独家原创-地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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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独家 原创 地税 体系 建设 工作 意见
独家原创:地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尊敬的 朋友: 此篇文章由本站老师独家原创写作,版权归会员所有,普通vip会员无权查看,效劳咨询 :202325-6698000。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提出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坚持与时俱进,贯彻中央精神,推进税务机关行政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和税务事业健康开展的重大决策。在税务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其中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征,它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个方面,是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严厉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依据和保证。从一定意义上讲,税务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质上是一个制度建设的过程。因此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层面入手,强化税收工作大局观念、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监督制约,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切实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只有将“三个贯穿于〞融入思想教育,才能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把“三个贯穿于〞融入思想教育工,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反腐败教育和税收工作大局教育,有利于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标准权力运行;通过加强法纪和制度教育,有利于增强税收执法能力,标准税收执法行为;通过加强正反典型教育,有利于弘扬正气,鞭挞丑恶,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切实恪守政德底线。 二是只有将“三个贯穿于〞融入制度建设,才能建立“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把“三个贯穿于〞融入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在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过程中,对是否有利于反腐倡廉进行论证,把预防和治理腐败作为有机组成局部考虑进去,做到存利去弊、完善决策、未雨绸缪,制度防范在先,有利于从根本上制约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走上源头治理、制度反腐的轨道。 三是只有将“三个贯穿于〞融入“两权〞监督,才能建立“不敢腐败〞的监督机制。把“三个贯穿于〞融入“两权〞监督制约,通过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挤压随意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空间,有效地扼杀腐败的“出生权〞和“生存权〞,加速推进依法治税进程。 在新形势下,加强对“三个贯穿于〞的理论研究,对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推进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促进税收事业的健康开展,有着重大意义。 一、贯彻三个贯穿于,必须着眼于税收工作大局,围绕税收宗旨开展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是税收工作的平安网、保护伞和加速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两责〞,就是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党风廉政工作,因此,我们一定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割裂、使其相互脱节,要与日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安排、一起检查,把二者结合起来,发挥好相互促进作用,推动我们的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中〞的提出具有丰富的实践根底和理论根底。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样,“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中〞的提出离不开多年来全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支撑。十多年来,全市地税系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地融入到税收工作的丰富实践之中,并与税制改革、征管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务管理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了税收中心工作开展。另一方面,源头治理理论是“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中〞的理论支撑点。只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中〞融入思想教育,才能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有利于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标准权力运行,才能建立“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有利于从根本上制约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走上源头治理、制度反腐的轨道,建立“不敢腐败〞的监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中〞融入“两权〞监督制约,真正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开展的进程中,放到税收事业开展的总体规划中去考虑、去实施,做到思路同步谋划,改革同步实施,突出问题同步治理,将在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2)进一步加强二者结合工作,是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保证。廉政工作的成效对圆满完成收入任务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是开展地税工作的重要根底和保证,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从这个意义上说,党风廉政建设也是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地税事业长远开展的根本保证。地税机构组建已经十三年了,各级地税部门和广阔税干辛勤工作,顽强拼搏,默默奉献,赢得了许多荣誉,但是,创业难,守业更难;创造荣誉难,保持荣誉更难。现在我们的环境变了,工作生活条件好了,就很容易动摇理想信念,很容易放松警惕,滋生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这些思想任其开展下去,对我们的事业危害是很大的。因此,无论我们的条件发生什么变化,都要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当前,我市正处在一个加快开展的阶段,地税工作也将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既要加大征管力度,增加税收收入,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开展提供财力保障;还要改进作风,优化效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经济开展的良好环境。能否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完成税收任务,将取决于我们这支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造就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务实进取、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的有力手段,因此也是发挥税收职能、效劳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相结合,有助于增强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新时期的治税思想是:治税先治队,治队保治税。廉政建设是税务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成各项税收任务的重要保证。地税干部的腐败行为不仅影响地税机关的形象,更重要是影响了国家税收政策的全面落实和执行,危害极大。而地税干部腐败行为的滋生,是由于职业道德淡化,以权谋私思想严重所致。因此,对地税干部而言,加强廉政建设,已成为税收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税收工作中,要求每位干部职工不仅知法、懂法,而且要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公平执法,不徇私,不枉法,杜绝人情税、关系税和以税谋私等问题。当前,税务部门正大力推进以信息化加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征管改革,这就要求每位干部职工不仅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而且要通业务、懂科技、会管理。所有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从严治队的根底之上的。从严治队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贯彻三个贯穿于,必须着眼于制度建设,把握好研究制定和落实各个环节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税务系统把惩防体系制度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各个环节,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对标准税收执法行为产生了积极作用。总局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需要建立责任机制、教育机制、制度保证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惩治机制和预警机制等六个机制。这六个机制涵盖了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所有领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也是“三个贯穿于〞得以贯彻落实的根底和关键。当前,要在抓好现有制度落实的同时,围绕六个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方法,使六个机制的整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推进地税干部队伍建,面对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我们要担负起地税工作重任,不负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地税干部队伍。局党组提出要在全局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活动。重点是思想建设,而思想建设重点是要提高、遵守政治纪律,集中反映在要与区局、地区局保持高度一致上;作风建设的重点是要下功夫抓落实;组织建设的重点是要检查税收条例的执行情况;业务建设主要是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制度建设就是要在建立“一岗三责〞长效机制的根底上,继续向前推进。有了制度就好办事,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制度建设落实了,就可以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是金子就应该发光,是千里马就得奔跑。开展“五大建设〞活动,符合当前地税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是从整体上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地税队伍建设,推进地税事业开展的重大举措。努力在全局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也有纪律、既有统一意志又有心情舒畅的“六有〞局面。 一方面,抓好既有制度的贯彻落实。机制的本质说到底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六个机制实际上是由一系列制度体系构成的,六个机制效用的发挥有赖于这些制度的落实。各级税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落实工作,带头学习和落实有关制度,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制度落实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制度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细化落实方法,并明确责任、分解到人,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检查催促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和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制度落实不力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另一方面,调整顺理制度整合。“三个贯穿于〞提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并提出针对性的落实方法,使六个机制的要求转变成各地各单位的具体操作方法。要针对税收工作的开展变化,对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或整合;对需要细化的制度尽快制定实施细那么或配套方法,使现有各项制度、方法原那么性与操作性相统一。同时,要及时掌握研究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地制定和创新法规制度,注重制度功能配套衔接,推动六个机制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充分发挥制度体系的整体合力,扎实有效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只有将“三个贯穿于〞融入制度建设,才能建立“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把“三个贯穿于〞融入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制约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走上源头治理、制度反腐的轨道。 三、贯彻三个贯穿于,必须强化监督,把监督渗透于税收实践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三个贯穿于〞指导方针,来源于惩防腐败的实践,是税务系统惩防腐败实践经验的丰富和开展。这告诉我们,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突出监督重点,必须抓住税收执法权和税务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实施同步监督。而“三个贯穿于〞作为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方针,必须融入到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全部过程中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三个贯穿于〞才能得以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三个贯穿于〞方针,必须围绕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它既是贯彻落实“三个贯穿于〞的重要途径,又是“三个贯穿于〞方针落实成效的重要表达。一是要强化贯彻“三个贯穿于〞的自觉意识。“三个贯穿于〞既是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方针,又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事关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事关税收事业的兴衰成败。各税务部门要将“三个贯穿于〞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各部门贯彻“三个贯穿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惩防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制定落实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法。要根据实施意见对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六个机制确立的工作目标制定细化的操作方法。这个操作方法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三个阶段性目标,对每个阶段的六个机制建设,分别予以细化,确定202223、202223年前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202223年前建成税务系统惩防体系的根本框架。三是要抓好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分解落实。 根据讲话精神,为落实好“三个贯穿于〞工作方针,用“三个贯穿于〞工作方针指导分局反腐倡廉工作,分局结合实际,制订了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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