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XX
省事
单位
工作人员
考核
暂行办法
新编
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方法
京人社专技发(2023)272号
2023年01月13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组织)部门,各市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客观评价事业单位不同岗位类别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适用本方法。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不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那么,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效劳对象满意度为根底,突出不同岗位类别特点,采取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分类进行。
第二章
考核的方式、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平时考核侧重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等情况。平时考核按照简便易行的原那么,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实施。
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根底,侧重考核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况。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教育等行业的年度考核,可按照学年周期自行确定。
聘期考核应以年度考核为根底,侧重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等情况。聘期考核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完成。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合并进行。
第五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管理与沟通协调、学习与调查研究、开拓创新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在履行岗位职责、满足效劳对象需求、提升公益品质等方面产生的组织效能、工作效率、社会效益,以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等;
廉,是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
第八条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根本标准: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工作作风好;完本钱职工作质量高,工作业绩突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业务熟悉,工作能力较强;责任心较强,工作作风较好;完本钱职工作较好;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业。
根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般;责任心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缺乏;完成工作的数量缺乏、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发生失误造成一定损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缺乏。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缺乏;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严重缺乏。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应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技术水平及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能力;解决学术技术难题,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的能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能力等。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和出勤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聘期目标任务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的科技成果、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以及为社会提供公益效劳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推动专业领域开展等方面所做出的奉献等。
廉,是指学术诚信和学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根本标准: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学风端正、学术诚信、清正廉洁。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业务熟练,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成果;学风端正、学术诚信、廉洁从业。
根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专业技术水平较低,工作能力不强;责任心一般,主动性较差;根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造成一定损失;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缺乏。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专业技术水平低,工作能力差;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严重缺乏。
第十一条工勤技能人员应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效劳质量。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技能水平。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效劳意识、勤奋敬业和出勤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提供效劳的质量及遵守劳动平安等方面的情况。
廉,是指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二条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根本标准: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职业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严格遵守劳动平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质量高,业绩突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职业技能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自觉遵守劳动平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质量较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根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职业技能水平较低;责任心不强,主动性较差;劳动平安意识较差,工作中存在事故隐患或出现事故苗头,完成工作任务质量不高;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缺乏。
不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差;职业技能水平差;责任心差;无视劳动平安规定,工作中发生较大责任事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严重缺乏。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各等次的根本标准:
合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聘期工作目标任务。
不合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力,未完成聘期工作目标任务,或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
第十四条考核的具体标准、要素以及考核内容的权重划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标准和要素应具体明确,要表达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和不同层次工作人员的不同要求。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原那么上应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岗位类别分开计算。优秀等次比例原那么上应向单位主体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
第十六条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同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双肩挑〞人员,年度考核实行“双重考核〞。其领导职务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核的根本程序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的根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可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二)所在部门领导结合群众评议情况,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本单位考核委员会审议考核等次意见;
(四)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五)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及主要业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对拟确定为根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七)将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送达被考核人签字,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根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述职,填写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二)所在部门领导对被聘用至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上报本单位考核委员会审议;
(三)本单位考核委员会对聘用至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或效劳对象满意度调查,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五)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及主要业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将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送达被考核人签字,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九条特殊情况考核等次确实定:
(一)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二)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六个月(含)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工作意见的根底上确定考核等次;
(四)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由派出单位依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缺乏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由挂职单位作出评语,派出单位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年度内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所在部队的鉴定;
(七)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结案后,根据案件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根本合格及以上等次。解除处分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九)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十)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