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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艾滋病防治
工作
山东省艾滋病防治工作 信息报告管理方案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钱跃升 2007年9月27日 为加强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管理,确保及时有效的掌握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动态,为艾滋病防治决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山东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和山东省贯彻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方案。目的:及时掌握各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主要内容:各地艾滋病流行状况;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宣传教育;行为干预;疫情报告与管理;监测与检测;自愿咨询检测;医疗救助;社会关怀;项目开展等 主要方式:数据报告与统计分析;信息交流与报导。范围:辖区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都在报告范围。特别提示:不仅仅是卫生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工作,应该包括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开展的工作都在统计之列。举例(艾滋病防治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艾滋病防治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信息沟通不够,重复开展工作;统一指挥,形成信息沟通不够,重复开展工作;统一指挥,形成合力)合力)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陆艾办20076号):各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各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会办公室、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时限:自2007年10月起 要求:及时;真实(高质量)措施:定期通报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本辖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等机构,及时填报信息报表,为信息报告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做好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二)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本辖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工作。(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及时向本辖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等机构通报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相关信息。(简讯、通报)二、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 (一)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 按照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执行,在此不再赘述。(专题讲解)(二)网络直报以外的其他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 1、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报告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信息报告人。各种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没有开展的工作指标实行零报告,以便确认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2、信息报告内容 (1)基本信息情况年度报表(附表1)内容包括:人口学指标;重点场所情况;卫生服务人员情况;机构队伍建设情况;专兼职人员情况;专项经费情况。附表1.xls (2)宣传教育工作季报表(附表2)内容包括:“五进”方案落实情况,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和进重点场所的设置固定宣传栏和永久广告牌情况以及发放宣传材料数量;媒体宣传情况,即电视播放、广播和报纸刊发次数等情况。附表2.xls (3)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季报表(附表3)内容包括:针对暗娼、性病病人、男男性接触者、长期打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吸毒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感染者病人的配偶、自愿咨询求询者等高危人群干预工作覆盖的人员数量和提供的宣传材料、咨询服务、安全套和艾滋病检测、服用美沙酮、针具交换等服务;安全套售套机设立情况。附表3.xls (4)农民工宣传教育与行为干预工作季报表(附表4)内容包括:宣传教育,即大型工地覆盖情况、宣传材料发放情况、文艺演出情况、播放影像资料等其他情况;行为干预,即大型工地覆盖情况、培训班举办与人员培训情况和安全套发放情况等。附表4.xls (5)人员培训工作季报表(附表5)内容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和采供血等机构,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村卫生室医生与卫生员等的培训班举办次数以及培训人次数。附表5.xls (6)哨点监测工作季报表(附表6)内容包括:国家级哨点监测、省级(GAP)哨点监测和综合行为监测哨点的监测人群类别、监测人数、检测人数、两次ELISA阳性数和确认阳性数。附表6.xls (7)常规监测工作季报表(附表7)内容包括:外来妇女和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羁押人群的人数、检测人数、两次ELISA阳性数和确认阳性数。附表7.xls (8)公安司法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HIV检测工作季报表(附表8)内容包括:人口学特征,如性别、出生年月和户籍所在地等;行为学因素,如注射吸毒、性乱和有偿采供血等;实验室检测结果,如初筛、复检和确认等。附表8.xls (9)自愿咨询检测(VCT)工作季报表(附表9)内容包括:求询者人数,接受HIV抗体初筛检测各类人群数和初筛阳性数,接受检测前咨询人数,接受检测后阳性结果和阴性结果咨询人数以及接受转介服务人次数等。附表9.xls (10)“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情况(附表10)内容包括: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即应治疗人数和正接受治疗人数;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参附表);预防母婴传播,即感染HIV的孕妇人数和正在接受母婴阻断人数;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教育救助,即应接受教育救助儿童数和已接受教育救助儿童数;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实行社会救助和生产自救,即应接受救助人数和已接受救助人数。附表10.xls (11)中央补助山东省艾滋病防治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季报表(附表11)内容包括:监测检测、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关怀治疗和母婴阻断五项内容,具体指标参考项目实施方案。附表11.xls (12)督导评估工作季报表(附表12)内容包括:综合防治,监测工作,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实验室,VCT和项目等其他工作是否开展督导评估以及督导评估次数情况。附表12.xls 3、报告程序与时限 各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收集填报信息报表以后上报至所在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收集填报本级相关信息报表并汇总辖区内各县报表后上报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附表1为年度报表,各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年1月1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年1月20日前报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附表2-11均为季报表,各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季度1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季度20日前报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4、报告方式 采取电子版报表和打印盖章的报表一并上报的方式,电子版报表发送至:打印盖章(各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报表邮寄至:济南市经十路72号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所 邮编250014。(三)注意事项 原来实行的“高危行为干预基本信息报表”、“VCT工作报季报表”和“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HIV检测工作季报表”等上报方式一律停止,全部按照本方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上报。另外,根据工作需要或国家对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和方法进行修改,按照新的规定要求上报。如国家对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和方法进行更改,三、报告数据管理 录入人员在录入信息时,必须对有疑问的信息必须及时向有关信息提供单位进行核实,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录入,并将原始数据资料存入档案保管。四、信息利用 各级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整理分析后,要以信息、简报或报告等形式向上级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向下级反馈信息报告情况和结果。五、督导与考核评价 (一)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本级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督导与考核评价方案,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对辖区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存在问题的报告单位,责令其限期改进。(二)评价内容与指标 1、组织管理 包括是否制定本辖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和是否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2、开展工作 包括是否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工作,是否按时上报信息报表,报表内容是否完整,以及报表内容是否准确且符合逻辑关系。3、信息反馈 包括是否及时向本辖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等机构通报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相关信息,自查和检查报告是否及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三)评价方式 1、查阅资料 主要为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的工作记录。2、现场检查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以自查为主,各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在自查基础上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抽查,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对部分市、县进行抽查考核,检查报告应及时在全省进行通报。六、奖惩办法 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每年都根据各市上报信息的情况和现场检查结果,对于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工作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惩罚,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