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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中小
学籍
管理办法
答疑
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方法答疑
2023年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方法答疑
一、XX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方法适用于哪些对象?
答:XX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根底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学生入学注册,每学期都要进行吗?
答:学生每学期开学都要在学校注册表姓名,进行注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后,管理系统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根底自动为学生生成学籍号。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及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管理系统核实学生学籍号,并及时核准学生学籍信息。
三、学生不能按时到学校进行注册怎么办?
答: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在规定入学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高中学生未按期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小孩9月9日年满6周岁,当年能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方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年龄截止日期原那么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至当年12月31日前)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具体规定。
五、学生根本信息采集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学校应分别在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七年级)、高中一年级入学时采集学生根本信息,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填写XX省中小学生根本信息表并签字确认。学校应在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学生根本信息采集工作。
六、学生的学籍档案在哪里?
答: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由学生就读学校建立并实行“籍随人走〞,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管理系统内,纸质档案在学生就读的学校。接受送教上门效劳的学生,学籍档案在承担送教效劳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学籍档案,一般在就读学校,个别特殊情况需要向就读学校咨询。
七、怎么查询学生全国统一的学籍号?
答:目前,需要查询学生全国统一的学籍号的可持相关证件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查询。以后将开通中小学生学籍号查询网站,开通后即可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么建立学籍?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那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照流入地学籍管理具体方法和工作流程,向流入地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到所安排的学校就读,学校应按照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建立学籍。
九、学生学籍档案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有错误,应该怎么处理?
答:如果需要修改学生学籍档案的根本信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持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和程序办理。
十、什么情况下学生可以转学?
答: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效劳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效劳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效劳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效劳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十一、学生转学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答: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原那么上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3.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那么合理安排;
4.普通高中转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以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转省级示范性高中;
5.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那么进行。
十二、需要转学的学生,怎么办理转学手续?
答:需要转学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XX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后面的流程由转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即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十三、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休学?
答: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申请休学: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事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应征入伍的。
十四、怎么办理休学手续?
答:需要办理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XX省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诊断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征入伍的凭县级人民武装部入伍通知书办理。
十五、学生休学有哪些本卷须知?
答:1.学生休学每次原那么上应休满一学年,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学的,休学不得少于一个学期。
2.休学原那么上每学段不超过两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特殊原因可适当增加休学次数,直至年满16周岁止(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除外)。应征入伍的休学年限以服役期为准。
3.学生休学期间保存学籍。
4.因病因事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需办理休学延期手续,办理程序与办理休学相同。
十六、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复学?
答: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申请复学:
1.因病休学病愈的;
2.因事休学期满的;
3.因服役休学期满的。
十七、怎么办理复学手续?
答: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填写XX省中小学生复学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因病休学的,申请复学时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病愈诊断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因事休学申请复学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服役休学,期满后提供退伍证明,可在退伍后秋季或春季学期申请复学。
十八、学生复学后,可以跟以前的同学读同一年级吗?
答:方法规定,学生复学时原那么上安排到其下一级就读;提前复学的学生,安排在本级或下一级就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校共同商定。
十九、小学、初中的学生可以退学吗?
答:方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退学。
二十、普通高中的学生可以退学吗?
答:普通高中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退学:
1.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严重的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已休学两年,仍不能坚持或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须附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
2.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障碍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须有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证明);
3.其他原因申请退学的。
二十一、普通高中学生怎么办理退学手续?
答:需要办理退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XX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十二、小学、初中学生什么情况下算是辍学?辍学后还有学籍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辍学:
1.已到法定入学年龄但未入学,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手续的;
2.学生休学期满,未再次办理休学手续,又未复学的;
3.未经请假批准无故旷课,或未办理转学、休学手续,连续一周以上未到校上课的。
小学、初中学生辍学后,学校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辍学学生保存学籍。
二十三、普通高中学生什么情况下算是辍学?辍学后还保存学籍吗?
答:普通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辍学:
(1)未办理退学、转学、休学和请假手续,一个学期连续150课时或累计200课时未到校上课的(课时量计算以课程方案为准);
(2)休学期满未重新办理休学手续,逾期1个月未到校上课的。
普通高中学校每学期开学后登记辍学学生情况,核准后取消辍学学生学籍。
二十四、学生可以留级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高中三年级学生不得留级。
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未修满规定学分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学习困难要求留级的,在学年结束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申请留级。留级不能跨学段,且限于本校范围。原那么上学生只能留级一次。
二十五、学生可以跳级吗?
答:德、智、体、美诸方面特别优秀,经学校测试具备超前学习知识根底和学习能力的学生,可申请跳级。跳级不能跨学段,且限于本校范围。
二十六、学生怎么办理留级、跳级手续?
答:需要留级、跳级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XX省中小学生留级、跳级申请表。学校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十七、被判刑的学生,其学籍怎么处理?
答:在校学生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判决生效后取消其学籍。
二十八、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想继续接受教育怎么办?
答:服刑期满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继续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就近入学原那么,安排就读学校,恢复其学籍,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未完成高中教育需再就读普通高中的,应按再读当年当地高中阶段招生政策重新录取,重新取得学籍。
二十九、对学生的奖励有哪些类型?
答:对学生表彰奖励的类型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学生的书面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情况将记入学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十、对学生的处分有哪些类型?分别在什么情形下适用?
答:处分的类型及适用情形:
1.口头批评。适用于偶尔违反守那么和标准及校纪校规的学生。
2.警告。适用于屡次违反守那么和标准及校纪校规的学生。
3.严重警告。适用于违反守那么和标准及校纪校规,对他人造成不良后果,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
4.记过。适用于违反守那么和标准及校纪校规,对他人造成一定伤害,并在全校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
5.留校观察。适用于违反守那么和标准及校纪校规,对他人造成较大伤害,或者屡教不改,严重干扰了他人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6.开除学籍。适用于触犯了法律,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或严重违反守那么和标准及校纪校规,不宜继续留在学校学习的学生。
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应置入学生档案。留校观察、开除学籍只适用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三十一、对小学、初中学生,能够开除其学籍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能开除其学籍。
三十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对学生的处分?怎么办理?
答:对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观察处分的学生,处分期满一学期后,如学生违反守那么和标准及校纪校规的情形得到改正,学校应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程序与给予处分的程序一致。
处分撤销后,应将处分决定从学生档案中撤出,并从管理系统中删除学生处分记录;处分决定和撤销处分决定有关材料由学校存档。
三十三、对学校处分决定不服,怎么办?
答: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正式通知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学校作出的答复仍不服的,可在接到正式通知10日内向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三十四、退学、辍学、被开除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想继续就读高中,可以吗?
答:方法规定,退学、辍学、被开除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需要再就读高中的,应按再读当年当地高中阶段招生政策重新录取,重新取得学籍。
三十五、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生到达什么条件可以毕业?
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