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年县区金融风险应急管理及处置预案
4新编
2023
年县区
金融风险
应急
管理
处置
预案
新编
XX县区金融风险应急管理及处置预案
XX县区金融风险应急预案
一、总那么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我旗经济金融平安,迅速有效的处置金融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我旗金融平安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下称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保险公司等)和市场根底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及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金融风险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旗范围内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其它严重危害金融平安的突发事件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
—1—
卫生事件、社会平安事件引发的、危机我旗金融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那么
1.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和水平,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2.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须树立科学的态度,坚持快速高效的原那么,尽可能地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防止突发事件对我旗金融秩序、经济平安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旗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金融风险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稳妥。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有序处置、积极稳妥缜密的原那么,防止金融风险进一步扩散和蔓延,防止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为全面加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旗人民政府设立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下称旗指挥部),组长由政府常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金融和公安的政府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旗人民政府、财政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金融工作办公室、新能源示范区管委会、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政府、塔然高勒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XX县区支行、银监办—2—
事处。成员单位可根据事件情况作适当调整。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有关事宜的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负责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应相应设立金融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1.旗指挥部职责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维护我旗金融稳定;分析、研究、判断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定或调整应急措施;指挥、协调应急成员单位实施应急措施。
2.旗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综合协调人民银行XX县区支行及有关金融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对银行业、保险业的风险监控;催促、检查、指导应急成员单位落实应急措施;按照旗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及时向旗指挥部报告异常情况或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协调各应急成员单位和事发金融机构开展应急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对预案提出修改意见;总结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组织应急成员单位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新能源示范区管委会、独贵塔拉工业园
—3—
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辖区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关联债务化解工作。
旗财政局负责对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是否需要动用财政资金做出判断,如确需地方财政出资救助时,确定救助方式及资金来源,及时划拨专项经费。
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旗金融风险防控的日常工作。
人民银行XX县区支行负责监控驻地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变化,及时给以资金支持,按照规定程序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紧急再贷款。
XX县区银监办事处负责依法行使金融监管职能,及时提出风险警示。
旗公安局负责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级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分析形势,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消除社会传闻,封堵和删除网络的不实报道,确保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旗法院负责金融类案件的立案和执行,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
突发事件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所辖行业特点,制定落实相关风险处置预案,加强对所辖行业民间融资风险的监测分析,认真排查及时消除所辖行业的突发事件隐患。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快速组织相关人员,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并按规定及时向旗金融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信息,并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4—
件的处置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对各种金融风险预测预警信息,相关苏木镇管委会和旗直属部门应按照XX省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试行)(内政办发[2023]68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64号)的规定上报旗人民政府办公厅(应急办)。
(二)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本系统风险的监测,重要信息及时向旗人民政府应急办、金融部门及人民银行XX县区支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三)人民银行XX县区支行、金融监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民间融资风险的监测,重要信息及时向旗指挥部办公室和旗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相关部门要建立民间融资中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信息。旗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各苏木镇管委会应组织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做好本地的民间融资监测工作。
(四)旗金融工作办公室协调、指导全旗金融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加强对各应急成员单位通报的金融风险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旗人民政府应急办和旗指挥部办公室。各苏木镇管委会相
—5—
关组织要协调做好本地的监测工作。
(五)事发苏木镇、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工商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办事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问题都应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四、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当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应按升级后的级别处理。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响、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国际、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市内金融平安的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Ⅰ级事件来处置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6—
(1)出现在我旗并对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旗人民政府或各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旗区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来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发生在旗内且我旗能独立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2)所涉及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旗级多个部门联动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来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四)一般金融突发事件(Ⅳ级)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1)所涉及苏木镇管委会能单独应对,不需要旗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突发事件;
(2)所涉及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部门协调的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Ⅳ级事件来处置的突发事件。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1.启动条件
—7—
(1)当我旗发生Ⅲ级以上金融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2)当金融突发事件对我旗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造成危害及重大影响时,视情启动本预案。
(3)当苏木镇管委会启动金融突发事件预案请求扩大响应时,经旗指挥部研究决策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2.启动与终止权限
旗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行动。
(二)分级响应
1.Ⅰ级响应
Ⅰ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旗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单位会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请求启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响应
Ⅱ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旗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请求启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响应
—8—
Ⅲ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旗指挥部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地区、部门迅速开展应对和处置。
4.Ⅳ级响应
Ⅳ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件所涉及的苏木镇管委会和应急成员单位启动预案,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置。
(三)应对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查明引发突发事件的原因,提出处置工作的对策措施,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公安人员及时到位,加强警戒,做好平安保卫工作。(2)事件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工作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并按规定向有关机构和部门报告。(3)旗指挥部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根本情况、性质和成因,制定处置方案,协调各方力量,处置突发事件。
处置方案的内容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根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影响,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的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正式处置方案经旗指挥部批准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催促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9—
(4)各成员单位及风险涉及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加强情况沟通、协调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5)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立案侦察,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需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时,根据旗政府要求,由旗公安局负责。
(6)旗金融办、人民银行XX县区支行、银监办事处根据职责,及时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示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防范,确保金融运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