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文大全第一篇: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1、目的为强化公司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的平安生产管理,更好的地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部门。3、术语,定义。3.1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总经理。3.2带班生产。指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组织协调平安质量生产活动。4、职责权限及工作的内容4.1单位负责人是公司平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落实带班制度负责。4.2单位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生产平安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案。4.3单位负责人每周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8个小时),因其他事情无法带班时,应指定公司副总代其负责带班职责。第二篇: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为了强化平安生产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夯实和加强平安根底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为切实抓好平安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平安意识,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术语定义领导。是指厂长、副厂长,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厂部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主管负责人及本单位工程各工程负责人。领导带班。根据生产、现场施工作业的具体情况,由相应的分管领导亲自到生产、施工现场,负责对生产、作业范围内的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所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值班人员:检修维护人员当班人员:运行值班人员一、工作职责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带班期间,要按照厂部统一安排的带班和值班表,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平安职责,落实带班和值班工作。1、带班时间的根本要求1.1工作日带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7:001.2双休日、节假日带班时间:每日7:00至次日7:00。1.3厂长每月带班不少于5日,每日不少于6小时;副厂长每周带班不少于1日,每日不少于6小时;主任、副主任每周带班不少于2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科长、副科长每周带班不少于1日,每日不少于6小时。2、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带班期间严禁擅离工作岗位。3、带班领导干部原那么上在岗带班。要保证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带班领导干部在带班期间对本厂平安生产负有领导责任,和催促、检查职责,确保当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指导和安排当班人员工作或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