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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住建局
财务管理
工作制度
住建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那么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省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县建设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那么,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依法取得的非归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非税收入等。
2、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当准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支现金和设立小金库。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和根本建设支出等。
2、坚持“审核把关〞制度。各项支出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对报销票据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支付依据进行审核,财务科把好第一关。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款项及超规定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审核报销。
3、坚持严格的审批制度,报销或者请款时须有经办人签字,分管局长签字并经财务科审核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审批。对于超万元以上资金由局进步行审核。
4、各项支出应坚持厉行节省、预先申报的原那么;各项专项资金必需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其他用途。
5、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内部财务报销规定,严格报销手续。全部报销费用支出必需真实、合法,并取得正规合法票据,凭票据报销,禁止白条报销有关费用。报销票据必需依据规定填写标准。对于虚假、无效或填写不标准的报销票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赐予报销,并向领导汇报状况处理。
6、费用报销应严格把握在报销规定额度内,超额支出局部不得报销;如有特殊状况,须经领导审核同意方可报销。在资金结算中,各项开支报销尽量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一般不现金结算;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需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7、工程资金支付制度。建设工程第一次支付工程资金时需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班子会议纪要,工程进度审核表,按合同要求支付,付余款时须附工程决算审核书、验收报告、正式发票。
(四)往来款项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借款状况的清查,准时催还到期借款。
(五)票据、印章管理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需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废的票据(一式三联)应同时加盖“作废〞章。
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
(六)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管理
财务人员应按相关财务规定填制会计凭证和编制会计报表。财务人员按规定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并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年度财政预算、年度财政决算报告及有关财务资料。
(七)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凭证、会计档案要严格依据国家相关制度和标准要求,按期整理装订成册,由装订人签章后,统一归档保管。
(八)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依据政府选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财产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把握,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措施,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修理维护管理措施,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对盘盈、盘亏处理的固定资产做出明确规定,对于重要固定资产的特殊保管制度应当明确。
2、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措施以及清查盘存制度。
(九)财务监督检查管理
财务人员应认真做好财务稽核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报销票据、记账凭证和会计报表等,接受财务监督检查。财务应乐观、主动协作市审计、财政、税务和上级财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