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静边镇政府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一)镇政府实行全体会议、镇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定期工作例会制度。(二)镇政府全体会议由镇长、副镇长、各办公室主任组成镇长或镇长委托的副镇长召集和主持。镇政府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到二次,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镇党委的重大决策;总结部署镇政府的阶段性工作或重要工作;讨论其他需要由镇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三)镇政府专题会议按照工作分工由镇长或副镇长、各办公室主任、各中心主任主持召开,研究、协调和处理镇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四)镇政府定期工作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交流总结本月工作情况,部署下月工作安排。(六)镇政府召开以上会议应请镇党委、镇人大等有关领导参会,根据会议内容可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列席。2.公文办理制度(一)镇政府处理公文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等有关规定。(二)应由镇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党政办公室或相关办公室中心审核后按照镇政府领导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镇长审批。(三)镇政府审批公文应当签署明确的意见和时间,需要签署审批人姓名的,审批人必须签署姓名。(四)镇政府发布的标准性文件、决定,向上级政府的重要重要请示、报告,提请镇人代会审议的议案,由镇长签署。(五)以镇政府名义发文或转发上级来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签发;涉及两人以上分管工作的行文,必须经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签发。(六)镇政府各工作部门、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由党政办公室或者相关办公室先行受理后报镇长或分管领导审批,一般不直接报送镇政府领导本人(特殊紧急情况除外),除镇政第2页共3页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镇政府一般不直接受理越级来文。(七)公文中有关事项工作部门间有意见分歧的,主办部门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八)以镇政府名义向上级政府或上级部门的报告、请示由镇政府签署意见转办或证明的公文,需要加盖镇人民政府印章的,一般事项由镇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署名后交文书办理,重大事项必须经镇长签署意见后交文书办理。3.内事、外事活动制度(一)镇政府的内事、外事活动要贯彻“精简效能、勤俭节约〞原那么。重大内事、外事活动应报告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或镇党委、镇长办公会集体批准前方可举行。(二)镇政府各办公室、中心、职能部门组织规模较大的全镇性工作检查、专项工作检查及抽调人员参与的突击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