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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林业
科技
推广
改革
创建
思路
林业科技推广改革及创立思路
1林业科技推广效劳组织体系现状及存在的主要弊端
目前,全国的林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有管理部门和推广机构两个系统.管理系统是纵向型直线式组织结构,国家林业局设科学技术司,科技司下设推广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设科学技术处和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机构,绝大多数市(地区、州、盟)XX县区(区、市、旗)林业局也设立相应的科室和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在乡镇一级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由乡镇林业站(或农业效劳中心)承担.从组织架构看,全国已经形成了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区、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五级科技推广管理组织体系;全国林业科技推广机构那么分为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区、州、盟)、县(区、市、旗)林业科技推广站(中心)和乡镇林业站四个层级.目前整个林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组织和推广机构庞杂、县乡两级机构不健全和整个组织系统不完善.
1.1组织系统庞杂
除西藏和天津外,各地林业厅(局)皆设立了林业科技推广行政管理机构,但设置形式各地并不相同.北京、山西、XX省、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等地的林业厅(局)设立了科技推广行政管理的专门机构———科学技术处;湖北和云南的林业厅设立科技教育处;河北、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的林业厅将科技与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合并,设立了科学技术与国际合作处(或科技合作处);XX省林业厅设立的是科技产业处,XX省林业局设立的是科技信息处,XX省林业厅设立了科教外事处,XX省林业厅将科技推广的管理工作归口于造林绿化管理处,XX省林业局那么将科技推广的管理归口办公室.除了西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置了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多数为林业科技推广总站(中心),另有一些地方(如天津、上海、山东等地)为林业工作站(总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设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皆为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此外,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苗木管理站(总站)、林业科学研究院(所)等机构也具有林业科技推广职能.据民政部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大陆有332个地级行政区划(其中地级市284个,地区15个,自治州30个,盟3个)[4].据笔者统计,全国有256个市(地区、州、盟)林业局设立了林业科技推广行政管理部门,占全国地级行政区划比例为77.11%.在此256个林业局中,北京昌平、大同、晋城、哈尔滨、鸡西、黄山、三明、上饶、郑州、洛阳、长沙、张家界、宜宾和庆阳等市的林业局单独设立了科技推广专门管理机构———科学技术科,有108个市(地区、州、盟)的林业局(农林局)将科技推广与教育培训、人事、宣传、营林造林、林业规划、林业产业、对外合作等工作合并,其中,佳木斯、苏州、镇江、泰州、嘉兴、阜阳、宜春、鹰潭、抚州、开封、十堰、宜昌、黄冈、咸宁、岳阳、汕头、韶关、梅州、揭阳、昆明、普洱、榆林22个市的林业局将科技推广与教育培训合并,设立科技教育处(科教处);张家口、保定、邯郸、长春、白城、南京、常州、杭州、衢州、萍乡、景德镇、日照、临沂、荷泽、周口、信阳、湛江、云浮、柳州、六盘水、西宁等市以及XX市和XX市23个地方的林业局(农委、农林局)加挂其他单位牌子,另有133个市(地区、州、盟)林业局(农林局、农委)将林业科技推广管理职能置于办公室、林业科、经营科、资源管理科、造林绿化科、产业科、林政科、方案财务科、改革与产业开展处、林业工程工程管理中心(如廊坊)、社会保障科(如厦门)、营林与花卉科(如三亚)、茶蚕园艺科(如安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如枣庄)、公园管理处(如太原)等部门。据笔者统计,全国有305个市(地区、州、盟)林业局(农林局、农委)设立了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占全国地级行政区划总数的91.87%.在305个市设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中,有229个林业科技(技术)推广站(总站、中心),占设置总数的75.08%(其中有7个加挂林业工作站的牌子);有35所林业科学研究院(所),占设置总数的11.48%;有26个林业工作站,占设置总数的8.52%,其他名称的机构有15个(如XX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XX市林业科技实验中心、乌兰察布市公益林站等),占设置总数的4.92%.由此可见,省市两级林业科技管理部门和林业科技推广机构设置形式较杂,更为关键的是数量庞大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大多未发挥有效的职能.省市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林业科技推广管理部门是必要的,但所设立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那么远离实际需求地,大多根本难以发挥重要作用.因此,这个庞大的机构,目前存在着人浮于事,难以发挥实效的现实情况.
1.2机构不健全
与省市两级机构庞杂相比,县乡两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机构残缺.特别是乡镇林业推广机构缺口很大.XX省有21个地级市,未设置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有9个,比例为42.86%;121个县(区、市)中有84个未设立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比例高达69.42%.[5]以江西青海两省为例,两省的省、市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设置率为100%;青海县设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有39个[6],占比为90.7%,江西那么有县设林业科技推广机构91个[7],占比为91.92%.但乡镇一级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设置率明显存在着很大缺口,同时,乡镇还存在着林业推广机构和人员不稳定的现状.乡镇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是林业科技推广效劳最基层的组织,对提升乡村林业生产效益具有重要作用,这一层级的机构存在大量缺口,使“科技兴林〞战略难以在基层林业生产经营中落在实处.
1.3组织系统欠完善
目前林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所示的组织体系中,上层组织注重对下层组织下达推广任务,下级组织落实推广工程.管理部门和推广机构责任往往不清晰,有些推广机构往往重在实施管理而未真正从事推广工作.乡镇林业站作为系统中最基层的单位,上层组织有县(区、市)林业站、科技推广管理部门、科技推广机构和乡镇政府4个相对独立运行的管理组织对其管理,往往导致政出多门,疲于应付.此外,整个组织系统,相对封闭运作,权责不符,上级往往下达任务,并不对结果负责,导致工程落实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是金字塔式(图中箭头单一指向所示)的组织管理系统.整个组织体系,并没有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纳入其内,造成科研经费、人才资源和智库资源的极大浪费.
2林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改革与建设思路
从机构设置的名称上看,目前只设立林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并未设置林业科技效劳机构.“推广〞侧重官方意志,“效劳〞更多强调的是适应市场和林业生产经营需求.提升林业科技推广成效,政府必须强化效劳意识,注重职能转化,对林业科技推广机构进行调整改革,建立起一个适应乡村林业开展实际,符合林农生产和经营需求的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
2.1调整机构,重心下移
国家林业局应将科技司的科技推广效劳职能调整到林业工作总站.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要标准科技管理部门,市(地区、州、盟)林业局应健全科技管理部门,应将省市两级设立的林业工作站与林业科技管理部门进行调整合并.省市两级设立的林业科技推广效劳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应是强化管理和为辖区内林业科技信息效劳提供组织和资金保障.县(区、市、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设立林业科技信息效劳管理机构,应与县林业站合并(或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做法).县(区、市、旗)设立的科技推广效劳管理部门在整个管理组织系统中处于关键环节,要强化建设.同时,补齐县(区、市、旗)林业科技推广效劳机构的缺口,保证财政全额拨款,强化这一层级林业科技推广效劳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撤销省市两级设立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将其人、财、物资源调整下移到县、乡两级,将用于省市两级设立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经费,充实到县级设立的林业科技推广效劳机构之中,科技人员调整到县级林业科技推广效劳机构,以充实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技术力量.县(区、市、旗)林业科技信息效劳行政管理部门和推广机构还应是联接高校、科研院所与乡镇林业站的主要组织环节.
2.2建立高校与科研机构广泛参与的组织体系
高校与科研院(所)在整个林业科技效劳体系中要发挥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专家教授要积极为基层林业提供科技效劳,以有效克服目前科研远离实际应用的弊端,强化科研目的性和实用性,有效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研院(所)要设立社会效劳的专门机构,在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社会效劳机构XX县区(区、市、旗)林业科技推广效劳机构的业务对接中,通过协议形式,实现科研机构为乡镇林业站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使科技真正落在实处.要改革高校与科研院所的职称评定机制和方法,将为基层提供科技效劳纳入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之中,将科技推广成果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高校、科研院所为乡村林业生产经营提供科技效劳,是林业科技推广效劳组织体系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难题,这需要国家决策层重视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力支持.国家战略决策层应充分认识到目前人才智力资源存在严重浪费的现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良好的鼓励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林业科技推广,为乡村林业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科技效劳.
2.3强化基层林业站职能
乡镇林业站的组织建设重在效劳能力建设上.作为最基层的林业事业单位,乡镇林业站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实体提供效劳,在整个林业科技推广效劳组织系统中,是重要的根底环节.乡村林农直接向乡镇林业站提出科技效劳诉求,乡镇林业站要全力满足其需求,如果林农所需的科技效劳超出乡镇林业站技术和资金条件的许可,乡镇林业站可向县林业站提出申请,由其统一调配技术力量,通过协议形式提供资金和人才支持.在得到技术和资金支持后,乡镇林业站要负责组织落实具体事项(如过程控制、结果检验、成果上报等).必须强化乡镇林业站职能建设,将其目前的“宣传、管理、组织、执法、效劳〞五大职能[8]调整为提供科技效劳、管理林业资源、建设生态文化三大职能,重点发挥科技效劳职能,在林业科技推广效劳中发挥主力作用.
2.4积极组建各种林业生产经营组织
目前,分散的一家一户小林业生产,难以有效激发林业科技效劳需求.林业属于弱质性产业,具有周期长和规模化要求高等特点,适度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实现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可有效拉动科技效劳的需求,提高林业生产经营效益,必须走规模化与产业化之路.目前在一些林业资源丰富、生产条件良好的地方,涉林公司与各种林业生产合作组织已初步建立起来,“公司+农户+基地〞、“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公司+科技+农户+基地+市场〞等各种生产经营模式在福建、浙江等多地出现[9].涉林公司与各类林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整个林业科技信息效劳体系的神经末梢,林业科技效劳组织体系建设必须注重林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培育,促使林业生产经营组织成为林业科技效劳需求的聚集点.
3结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再造流程〞理论认为,建立全新过程型组织结构,实现组织在本钱、质量、效劳、速度等方面巨大改善[10].科技效劳型林业站组织体系建设,应通过改革调整现有林业科技推广管理部门和推广机构,建立起一个组织完整、机构健全、职能完备、效劳前移、重心下移、科学有效的林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按照上述的改革与建设思路,改革调整后的组织系统,从管理部门来说,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兼有科技推广管理职能)应是林业科技推广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代表国家意志,实施战略决策管理.省、市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林业站(总站),职能主要在于对该区域科技推广效劳进行宏观管理.县(区、市、旗)林业站的重要性突出,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的具体管理.乡镇林业站落实科技推广效劳的具体工作.由于乡镇林业站在推广效劳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技术、资金与人力等条件的限制,需要通过县(区、市、旗)林业站,采用协议形式获得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或高校与科研院(所)提供技术、人才等支撑.图5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