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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
专项
集中
整治
方案
范文
2023年度“三违〞专项集中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六中全会精神,秉承“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依法治县、和谐共享〞的理念,坚持“全民参与、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教惩并举〞的方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标准全镇城乡建设秩序。
二、目标要求
落实“三违〞治理辖区主责,整合主管部门执法力量,查处一批“三违〞典型案件,处理一批参与“三违〞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问责一批失职渎职及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确保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存量违法建设快
消除,城乡环境得到改善,城镇品质、品味得到有效提升。
三、工作重点
1、强力整治新生违法建设。细化辖区主体责任,将“三违〞整治工作层层纳入季度目标考核。强化一线初巡、初报、初查职责,加强对违法建设从场地平整、材料运输、建筑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巡查管控,确保“三违〞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2023年9月以来新产生的违法建设,由辖区负责撤除,相关执法及责任部门联动配合,全镇全年撤除目标任务800平方米以上。
2、集中去除存量违法建设。镇、村〔居〕层层建立“三违〞台账,对核心区域、城郊结合部、场镇规划控制区、交通河道控制区等重点区域,采取图片、影像资料等方式锁定建设现状,对已锁定的存量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由各村〔居〕和镇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锁定、对外公示,分期分批限期处理到位,彻底消除“三违〞违法行为,形成对每宗处理到位或没有处理到位的“三违〞对象建立“一宗一档〞档案材料备查。全镇全年确保依法消除存量违法建设达80%以上。
3、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由国土站牵头,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和查处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超批准范围、改变用地性质的违法用地行为;非法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采取“以租代征〞等方式,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它被依法认定为违法用地的行为。
4、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专项整治行动。由镇纪委牵头,对“三违〞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违法责任,又查违纪责任。对村〔居〕产生新生违法建设及限期未撤除的,一律追查辖区主体责任;对执法不严、敷衍塞责、以罚款代执法及相关单位配合不到位的,一律追查执法及主管责任;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三违〞、充当保护伞、以权谋私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律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整治步骤
1、统筹部署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一是全面梳理2023年“三违〞治理工作,跟踪督办2023年“三违〞典型案件,强化目标考核结果运用。二是制定2023年“三违〞治理方案,分类细化新生违法建设、存量违法建设、违法销售、违法用地等行为的整治责任及措施,由国土站、村建站、执法中队、各村〔居〕负责落实,形成一宗一档,做到已上报消号的“三违〞必须要有处理的档案和相关部门的处理依据。对已撤除或今后将撤除的“三违〞建筑要有撤除前、中、后影像资料存档保存,并上报县“三违〞办,否那么不能做为消号处理。三是深入宣传?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确保宣传到位,落实有力。
2、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锁定并查处违法占地、以租代征、无证建设、超规划建设、违法销售、非法分包转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有偿拆迁、违反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违反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十类违法行为,并严格问责;建立阳光执法机制,推行部门联合执法和交叉办案,标准执法卷宗,提升办案质量。
3、稳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完善治理机制,整合相关单位执法力量,开展制止“三违〞行为整治行动,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三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撤除一起。实现存量违法建筑逐步消化,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推动建设执法属地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镇“三违〞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居〕、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相互配合,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狠抓工作落实。
2、加强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三违〞治理目标考核倒扣分制,对新生违法建设限期未撤除、季度未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撤除指标、党员干部参与“三违〞、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协调配合。“三违〞专项集中整治涉及国土、村建、执法、交通、水利、安全、林业、农业、市管、电力、燃气等单位和部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公安、司法要紧密配合,加大违法建设执法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依法打击阻碍建设执法和暴力抗法等行为。
4、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相关部门要结合依法治理工作要求,依托电视、网络、标语、板报等,加强对土地利用、违法建设治理、房地产开发销售监管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畅通反响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反映举报、投诉 ,方便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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