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书.docx
下载文档

ID:1293646

大小:18.52KB

页数:8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9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诉讼 财产 保全 申请书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职工,现住。 。12345678。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现住, 。1234567。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甘a12345的尼桑牌小型轿车予以扣押。 申请理由 你院受理的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特申请你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甘a12345的尼桑牌小型轿车予以扣押,同时,申请人自愿以自己所有的甘a23456号思维牌轿车作担保,请你院准许。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日 第二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被告辛斌、XX市鑫地建筑工程的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受理,并进行开庭审理。现已判决(2023)湖民初字第1282号,被告辛斌支付给原告李亚葛钢材款及利息共计270556.00元。现有迹象说明,被告辛斌可能在隐匿转移财产。为免使日后生效的判决书难以执行,特申请对被告辛斌在XX市鑫地地辛斌东兴路危改房的承包款270556.00元,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经征得产权人同意,李亚葛愿提供私有房屋二套产权人:杨国强(位于XX县区集源路98号305室,厦地房证第0026792023号,产权人杨艺玲、杨鑫城、王金楼;开元区板尾路17号704室,厦地房证00149576号)担保。如假设本申请错误而致被告辛斌经济损失时,本人愿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申请,恳请准许。 申请人:XX县区集源路98号 2023年9月14日 担保书 XX县区人民法院: 李亚葛与辛斌合同买卖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诉讼期间李亚葛申请保全辛斌的财产,本人愿以房屋一套(开元区板尾路17号704室,厦地房证第00149576号,产权人:杨艺玲、杨鑫城、王金楼)作为李亚葛财产保全担保。如假设李亚葛申请错误而致债务人辛斌经济损失时,本担保人愿承担责任。 担保人: 2023年9月14日 第三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湖南鼎汇典当,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昌路1号办公楼1楼 法定代表人:饶彬林 被申请人:邹汉文,男,汉族,1968年2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121196802187511,住XX省XX县区安沙镇太兴村禾场岭组426号。 被申请人:陈波,男,汉族,1969年8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121196920232023775x,住XX省XX县区安沙镇双冲村大屋村组398号。 保全事项: 请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邹汉文名下明城山庄a栋1622,金贸路290号501的房产;查封被申请人陈波名下领袖新城c栋801,a栋802及陈波妻子名下碧桂园水蓝天3街5号的房产。或者查封两被申请人价值7900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2023年1月29日,被告一邹汉文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400万元。当日,双方签订了典当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湘鼎典字(2023)第01-29-01号)。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即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借款的月利率为2.4%,月综合费率2.4%。被告一邹汉文将湖南南托建筑股份的投标保证金壹佰壹拾万元的收据原件质押给原告,同时,被告二陈波自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为被告一邹汉文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 保证承诺书。借款合同签订以后,原告向被告实际发放了400万元借款。 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曾屡次催款并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为防止被申请人将其有效资产予以变卖,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并自愿承担保全错误的法律责任。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湖南鼎汇典当 2023年12月26日 第四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杨小平,男,回族,1964年6月1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XX省XX县区进安镇小桥街02号, :1392023043299被申请人:XX市龙泉巨龙实业(下称巨龙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县区龙泉镇教育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发军董事长 被申请人:XX县区畜牧局,住所地:XX省XX县区城法定代表人:俄么朗嘉局长 请求事项:请求对草原大酒店建筑等固定资产进行查封。事实与理由:2022年2月16日,二被申请人签订草原大酒店投资补充合同书,双方约定了草原大酒店的投资入股及建设资金筹措工作。2022年2月28日,被申请人巨龙公司邀请申请人投资入股建设草原大酒店工程。其后,申请人投资兴建草原大酒店。至2023年,共投入资产资金价值人民币2023413198.00元(大写:壹仟零肆拾壹万叁仟壹佰玖拾捌元整)。2023年9月,被申请人巨龙公司意欲独吞草原大酒店,起诉申请人,要求将草原大酒店返还给巨龙公司。诉讼过程中,依本案申请人的申请,追加了XX县区畜牧局为该案的第三人。2023年5月,XX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将草原大酒店返还本案二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另行起诉。目前,申请人已向贵院起诉,要求二被申请人支付因兴建草原大酒店投入的款项2023413198.00元;支付代管费用182420230.00元;支付投资款的资金利息。因被申请人巨龙公司本身就是一个空壳公司,1 该公司对草原大酒店也无资金投入,靠空手取得了草原大酒店的共有权。为防止被申请人将草原大酒店建筑所有权转移或变卖,导致申请人起诉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后无法执行,为此,特向贵院申请诉讼保全。 本人愿意以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担保。 此致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2日月 第五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罗雄,男,1987年5月19日出生,侗族,XX省XX县区人,住XX县区凤城镇龙泉巷31号。 被申请人。蒋文才,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XX县区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XX县区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2223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蒋文才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XX县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蒋文才应归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23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蒋文才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蒋文才的房屋。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雄2023年8月13日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曾垂贵,男,1955年2月24日生,汉族,住XX县区凤城镇老干区2023号。 被申请人。蒋文才,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XX县区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XX县区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2223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蒋文才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XX县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蒋文才应归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23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蒋文才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蒋文才的房屋。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曾垂贵2023年8月13日 第8页 共8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