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XX市财政局榕人社就(2023)65号关于印发XX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方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根据就业促进法、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23)100号)和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榕财社(2023)9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XX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2023年11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XX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进一步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资开发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效劳类岗位。第三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遵循以下原那么:(一)以开发基层社会公共管理和效劳岗位为主;(二)以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为安置重点;(三)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顾困难;(四)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保持规模、动态管理。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第二章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第五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规模控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就业资金承受能力,合理控制本地公益性岗位规模。公共就业效劳机构应在每年7月底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报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及资金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度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情况和社会需求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进行审核,经财政局复核后,列入下一年度工作方案和就业资金预算安排。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确定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后,应将开发方案及资金需求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第六条公益性岗位开发由公共就业效劳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确定的开发方案,征集辖区内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对用人单位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拟核定的岗位数量、时限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标准及资金需求,提交公益性岗...